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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

补助金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补助金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补助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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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领取失业补助金?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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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失业待遇申领,点击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失业补助金具体领取步骤如下: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

2、点击页面上方的“失业待遇申领”,进入失业待遇申领界面。

3、点击右侧的“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业务

4、若参保地支持网上申领,点击右侧的“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按提示办理网上申领。

5、失业补助金的网上申领结果,可通过“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功能查询。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或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离职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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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业补助金每月几号发?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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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失业金发放时间并不一致的,只能以当地社保规定的时间为准。失业金有规定每个月的时间拿,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是2020年3月至12月,在成都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成都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或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离职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是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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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多久到账?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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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次月可到账。申请失业补助金后,市社保局依托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和失业状态。审核通过以后,市社保局将在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

发放失业补助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目的是通过给予失业人员阶段性的补助,缓解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临时生活困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尽快就业。

处于失业状态是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一直未重新就业,包括无论在市内、市外均没有单位缴纳社保费或代扣代缴个税,本人没有开展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没有从事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等各种可取得稳定收入的就业形式。

通常情况下,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之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比如,9月份申领失业补助金并已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将在10月底之前通过银行发放到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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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是什么意思?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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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意思是在审核过程中,未可以发放;初审是办理成功,复审是需要人工审核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让他们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人们对失业补助金的关注也随之增多。众所周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自助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申领失业补助金是需要在社保停缴后才能申请的。其中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意思是在审核过程中,未可以发放;初审是办理成功,复审是需要人工审核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

发放失业补助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目的是通过给予失业人员阶段性的补助,缓解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临时生活困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尽快就业。通常情况下,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之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比如,9月份申领失业补助金并已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将在10月底之前通过银行发放到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需要在注意的是,想要领取到失业补助金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申领的。不符合条件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用户,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主动停发,并依法追回多发的失业补助金。情节严重的用户,还会被依法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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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后还要审核多久?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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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工作日左右

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后进入复审,复审是需要人工审核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让他们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

失业补助金初审通过后进入复审,复审是需要人工审核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发放失业补助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目的是通过给予失业人员阶段性的补助,缓解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临时生活困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尽快就业。

处于失业状态是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一直未重新就业,包括无论在市内、市外均没有单位缴纳社保费或代扣代缴个税,本人没有开展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没有从事灵活就业、平台就业等各种可取得稳定收入的就业形式。

通常情况下,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之后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账。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比如,9月份申领失业补助金并已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将在10月底之前通过银行发放到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需要在注意的是,想要领取到失业补助金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申领的。不符合条件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用户,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主动停发,并依法追回多发的失业补助金。情节严重的用户,还会被依法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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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能领几个月?一个月多少钱?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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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根据政策最高不超过失业金80%,按照现在各省失业金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最高发放标准在1000*0.8=800元上下浮动。也就是说6个月每个月800元最高总共能领接近4800元上下。

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人员申领之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

2020年失业金不需要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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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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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填写求职意向表。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要求才能够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或者缴费不满一年,都没有办法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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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领取后利弊是什么?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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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领了对以后没有影响,因为失业补助金是各地社保局为减小疫情对失业人员的冲击而推出的临时保障,最多可领取6个月,领取标准为当地失业金的一定比例,比失业金少些。不过领取失业补助金意味着个人社保中断,不再享受社保保障,也影响养老保险、医保累计年限。

领失业补助金的好处是政府帮你解决生活上的一些问题,坏处就是有可能整个人都变得懒了,没有进取心了,所以宁愿自己在生活上遇到些困难,也不要领失业补助金。

只要你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来维持家庭的生活。还有如果在失业期间若生病住院还可申请医疗求助,且在失业期间死亡,可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一般来说,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补贴,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机构的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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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能领几个月?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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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们的幸福生活,失业补助金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对应的就是我们缴纳五险时,其中包含的失业保险,如果想要领取到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三点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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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襄阳如何打印查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单

全文共 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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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在计算伤残补助金的时候,很多小伙伴不知道该如何操作,比如打印查询补助金清单,那么在襄阳如何打印查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清单呢?

1

首先打开手机爱i襄阳APP。

2

打开应用之后在首页上点击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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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社服务页面当中找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单打印查询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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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和方式流程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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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失业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2重庆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有,申请人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已经到了,在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是失业的状态。申请人在2022年有一定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但不满一年,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在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满足以上的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每个月200元,按月发放,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

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方式流程

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方式有线上领取和线下领取,线上领取需要下载“重庆人社”APP,领取电子社保卡,在APP首页点击“我要办”,进入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在页面上显示申领人的基本信息后,进行核实,再去点击下一步,进行申领补助金资格校验,再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以及发放银行卡等,再去点击提交按钮,页面会出现申请成功或初审等待等情况,点击确定就可以进入查询进度页面,审核通过失业补助金就会发放至填写的银行卡中。线下领取需要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间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线下同样是将补助金发放到银行卡中。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

失业补助金是最近几年疫情期间对那些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是由相关单位发放的,主要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一定的金额,主要是帮助失业人员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

失业补助金停止发放的原因

失业补助金停止发放的原因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失业人员成功就业,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失业人员被判收监执行,失业人员死亡,失业人员移民国外、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以上原因都会导致失业补助金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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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能领几个月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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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根据《失业保险金申请发放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应当按月发放,经办机构应当出具文件,失业人员应当向指定银行领取文件。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在广州,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不具备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月领服务。建议到社保局咨询。失业补助申请批准后,当地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申请人实际断保月份开始补发失业补助。申请月和以前的待遇将一起发放,然后每月发放。此外,失业补贴最长可享受6个月。用户一旦重新就业,领取失业补贴期满,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失业补贴将从次月开始停止,未发放的失业补贴不予保留。需要提醒的是,用户在领取失业补贴期间,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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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后怎么领取?具体流程是什么?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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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后,应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待遇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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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有什么规定和标准 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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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规定和要求主要是失业人员与单位在其失业前必须累积缴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并且失业人员要满足是非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要求。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对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人群提供相关的物质帮助,达到维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目的。

失业补助金怎么领取

失业补助金领取需要失业人员前往当地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申请后,才能在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一种比失业保险金低的待遇,主要面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但仍未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参保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劳动者、参保失业人员中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取技能提升补贴、享受职业培训津贴、领取失业补助金等,另外,对于失业人员在此期间死亡的情况,家属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保险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抑制失业和促进再就业。

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怎么办

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整改。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用在限期一年内没有缴清欠费,而导致失业人员在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需要按照失业人员的工作年限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的120%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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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补助金利弊 领取失业补助金利弊有哪些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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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好处:1、维持家庭的生活;2、可以申请医疗求助;3、可以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坏处: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失业金领取的好处:

1、只要你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来维持家庭的生活。

2、还有如果在失业期间若生病住院还可申请医疗求助,且在失业期间死亡,可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一般来说,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补贴,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机构的补贴。

失业金领取的弊端:

领取失业保险金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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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国家有补助金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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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富余劳力到外地打工后,多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委托老人或亲友照料,这些“留守儿童”的教育,成了最大的遗留问题。一些人问:留守儿童国家补助金吗?下面和关注下吧。

普通的公民权利是受保护的,但是专门针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和补助目前还是没有的。目前国家正在努力完善相关社会福利保护。希望有一天那些留守儿童能得到国家的关注!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以上是留守儿童国家有补助金吗。我们在平时最好多学习一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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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伤残补助金应属不当得利

全文共 2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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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私吞伤残补助金也属于不当得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结果]

会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11月,钟某因婚姻之事由郭某带到广东省。因婚事未谈成,两人一同乘车返回会昌时,车在福建武平县境内发生撞车事故,致钟某受伤住院,由郭某进行护理。后肇事单位赔偿给钟某伤残补助费等共计6707元,由郭某之弟郭Z代表钟某亲属签名领取,并转交给郭某。俩人均未将赔偿数额告诉钟某。钟某于1993年12月10日出院后,住在郭某家继续治伤20天。其间,郭某付给钟某500元。后钟运娇得知真情,要求郭某返还余款。郭某以应扣除钟某受伤后所花费用为理由,予以推诿。钟某为此诉讼来院。

审理期间,因钟某家庭生活困难,无钱治伤,会昌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裁定郭某先行给付未付之余款。郭某分两次给付了钟某2810元。

会昌县人民法院认为:钟某因车祸致伤所得赔偿款6707元,是其合法财产,理应受法律保护。郭某在钟某受伤后能主动进行护理照料,此精神可嘉。但郭某妄图侵吞钟某的赔偿款,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考虑到郭某护理钟某付出了劳动并支付了部分费用,根据郭某举证所列各项费用,认定郭某为钟某支出的各种费用及郭某应得的护理工资共计为1676.63元,应当由钟某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会昌县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除郭某已给500元和先予执行所给付2810元外,郭某还应返还钟某1720.37元。

[案情介绍]

原告:钟某,女,44岁,住江西省会昌县湘江镇某村。

被告:郭某,女,37岁,住同上。

被告:郭Z,男,31岁,住会昌县白鹅乡某村。

1993年11月间,为谈婚姻之事,钟某和同村的郭某从会昌县同去广东省。同月16日,俩人一同乘车从广东返回会昌县,车行至福建武平县东溜路段发生撞车事故,钟某受伤住院,由郭某护理。肇事单位补给钟某伤残补助费及其它费用共计6707元,由郭Z(郭某之弟)代为领取后转交给郭某,郭某收款后,只付给钟某500元,余款未付。为此,钟某向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余款被郭某私吞,要求判令其如数返还。

郭某答辩称:钟某的补助款确在我处,已给付500元。余款未付,是因为我已为钟某住院支付各种费用6076.33元,而且钟某现时仍住我家,由我照顾其生活。因此,钟某要求返还余款无理。

郭Z未作答辩,经传唤亦未到庭应诉。

[案情分析]

本案郭某应当返还钟某所获赔偿款是没有问题的。但郭某占有钟某的赔偿款不予全部返还的行为,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还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所规定的“不当得利”行为,是本案未认定清楚的问题。本案一方面认定“郭某妄图侵吞钟某的赔偿款,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却适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郭某的行为按不当得利行为处理,本身是相互矛盾的。

在不当得利情况下,不当得利人取得不当利益,在主观上往往处于一种不知或者因疏忽大意而轻信是正当利益的状态之中,即不当得利人主观上没有过错或只有过失;受害一方则往往存在过失。而本案受害方本人未亲自领取赔偿金,而由郭某之弟郭Z代为领取,本人是没有过失的;郭某明知是钟某的赔偿款,但只给其500元,其余扣下不给,具有故意性质,是一种故意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虽然郭某占有他人财产不给,是基于钟某有对待给付义务的理由,但该占有,并不是基于按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占有对方的财产而被其留置。因此,其占有已构成非法占有。行为的侵权性质显然无疑,对郭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侵占他人财产的侵权行为,而不是不当得利行为。

本案还有一个问题,即郭某在钟某受伤后予以护理照顾,是否有权请求钟某给付费用?这又涉及到对郭某的这种行为性质的认定。郭某和钟某只是同乡关系,钟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郭某对其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养伤,并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约定的照顾护理的义务,是一种自动为他人利益管理其事务的行为,即无因管理行为。《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2条解释:“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郭某有权要求钟某偿付为其治疗直接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郭某本人的护理工资(劳务报酬,劳务本身是无因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虽然最后认定钟某应承担这些费用,但却没有适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作为其依据,这是一种遗漏应适用的法律的错误。

本案在程序上,对于郭Z是否应列为共同被告,是值得研究的。从事实上看,郭Z只是代领了赔偿款(钟某本人不能前往,郭某又要照顾钟某),不能说其代领就侵权;郭Z代领后,全部交给了郭某,本人未占有一分钱。返还此款的责任只能由占有人承担,而且本案认定责任和判决承担返还责任均没有郭Z的事。因此,在关系明了、事实清楚情况下,没有必要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人;或者在原告起诉了的情况下,查明其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可裁定其退出诉讼。

[相关法规]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2条解释:“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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