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调解找谁解决实用20篇

夫妻双方都工作的话,没有孩子的时候,生活一切照常并没有什么波澜。一旦有了孩子,孩子的照看就成了一个大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上面特意给大家介绍一些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帮助你在夫妻双方都工作的情况下,很好的应对孩子照看的问题,一起来看看这些方法吧。

浏览

4826

文章

85

篇1:公司债务纠纷调解时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

公司经营的好坏就是看它的负债情况,如果一个公司有了债务纠纷的确是头疼的事情,债务调解是指债权人以收获部分现金的形式与债务人解除契约,即所有未还债务按一定的百分比,由债务人用现金支付给所有债权人后,便视同全部清偿。所以说债务调解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问题的途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公司债务纠纷调解时要注意什么。

1,债务纠纷调解要注意申请调解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调解”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调解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

2,债务纠纷调解注意重视调解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调解时效因提起调解、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调解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起诉有用吗

全文共 751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是一种很常见的债务纠纷事件,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起诉有用吗?小编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一起来了解这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同时起诉夫妻双方。债权人既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的夫妻双方。无论起诉一个人还是夫妻两个人,法院都会正常立案受理,正常判决,不会因为起诉是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而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可以作为债权人的资产来偿债。既然是法院判决了夫妻共同债务,就说明这个债务是这对夫妻的连带责任债务,您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一方如果有财产的必须偿还债务,替另一方偿还的债务可以在替另一方偿还后,向另一方追偿,但是他们任何一方都无权拒绝向您履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起诉有用,一起来了解下: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起诉有用,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就是民事纠纷,法院可以对其作出判决,如果2年诉讼事件还没有解决,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说这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要多加了解,欢迎大家来到,在这里你还可以对其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知识进行了解。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话题怎么办 夫妻之间没有话题怎么解决

全文共 2009 字

+ 加入清单

在恋爱的时候情侣之间总是有非常多的话题,并且刚结婚的夫妻也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夫妻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怎么办呢?跟着小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话题怎么办

一、一起谈论彼此的爱好

既然能够成为夫妻,那一定是特别的缘分,就像歌词里唱到的那样。既然你们两个人已经成为夫妻,那在一起的日子应该一定有共同的爱好。有人觉得,婚姻里,大家各自有各自喜欢的,即使不一样,但能够一起分享,这也是一件好事。但事情却并非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作为夫妻,两个人一定得有共同的爱好才行,这样你们两个人才能一起讨论,一起做彼此都喜欢的事情。

二、一起谈论彼此的工作

现在感情生活里,听人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共同话题,但是共同话题是由两个人制造的。要想有共同话题,必须是两个人都愿意坐下来进行沟通和交流。如果两个人连交流的时间都没有,哪里会有共同的话题。其实两个人的工作,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话题的,两个人闲来没事,大可和对方分享一些工作中的事情。而且,身为夫妻,本就是要了解对方工作的。如果两个人连对方的工作都不了解,那这段感情,还要怎么继续?

三、一起谈论自己的想法

另外一个共同话题就是谈论自己的想法,身为成年人,组成了一个家庭,相信两个人都是有很多想法的。这个时候,两个人在睡前躺在床上,一起说说心里的想法,对未来的规划,不也是一个共同话题吗?共同话题,是由人制造的,如果不说,肯定是没有共同话题的。两个人只要愿意开口沟通,那共同话题自然就来了。

四、一起讨论孩子的教育

在有了孩子的家庭中,最为常见的话题就是孩子了。因为孩子会成为两个的精神纽带,那孩子就能够成为你们的共同话题。两个人可以在一起讨论孩子的教育、讨论孩子的生活以及孩子其他的一切。孩子是两个人的爱情结晶,相信讨论孩子,一定会成为两个人永恒的话题。

夫妻之间没有话题怎么解决

1、善于沟通,学会包容

夫妻之间没有话题可说,责任不在一方,要多从自身找原因。按说在异地工作的一个大男人,除下工作就是应酬,下班后应该没有太多的事,就是有事,在床上入睡前,也可以和妻子孩子打个电话,通个视频,聊聊天,不间断地坚持,把沟通作为每天生活的一部分,我看也不会如你所描述的那样。男人在外地工作辛苦不假,女人在家里孤独难过是真。因此,男人要多理解老婆一人在家带孩子和操持家务的难处,经常电话联系说一声“辛苦了,我爱你!”

2、给彼此一个空间

夫妻双方在经过了热恋期之后一般都与趋于平淡,因为毕竟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所以不妨给彼此一个独立的空间,不去过多干涉,在独立空间感到孤独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是去找对方。有时候没话说倒是胜过话太多。

3、创造一起行动的机会

夫妻之间其实一起行动的机会太多了,比如去超市、去菜市场、去健康中心等等,这些机会都能够让夫妻间有交流的话题,且不管交流的效果如何,至少过程是发生了,这就是好现象。

夫妻之间没有话题怎么补救

1、关于家庭

男人应该先成家后立业,工作对于男人来说很重要,但是家庭也同样重要。对于两个人的家庭,你们应该有一些共同话题。做一个男人,首先要做到顾家,不能因为事业就抛弃了家庭,否则今后还是会后悔的。作为女人更加应该顾好家庭,一段婚姻是靠两个人共同维持的,如果仅仅靠一个人去努力,是没有办法的。在家庭这方面你们必须有共同话题,你们应该好好考虑如何维护这段感情,如何让这个家庭变得更好。

2、关于父母

当你家庭幸福美满,事业有成的时候,你就应该开始学会孝顺父母。无论是你的另一半还是你自己,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平常的时候,在这方面上你们也应该有一些共同话题。你们应该好好讨论一下如何才能更好的照顾父母,如何才能让他们过上一个幸福的晚年。

3、自己的心事

要想夫妻关系能够长久,你们的关系不仅仅是夫妻,也是朋友,更是知己。你们可以经常聊一聊最近发生的事情,聊一聊自己的心事。不要总是把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这样的话,总有一天是会憋出病来。如果你们能学会经常聊一聊,这样不仅可以促进你们两个人的感情,很多事情也能够得到解决。

夫妻之间没有话题的原因是什么

1.过了甜蜜期

婚前的日子是两个人花前月下,恩爱有加,但是走进婚后的日子,一切都变了,一天比一天更趋向于平淡如水,也没有了婚前的那种激情,婚后渐渐地,也不会刻意隐藏自己的缺点和性情,所有的缺点在对方面前暴露无遗,而这个过程就是通常所说的“婚姻磨合期”。

2.夫妻之间对对方的角色有着不同的期待

因为对对方的期待值不一样,所以难免会造成冲突和矛盾,在彼此对立的状态下,夫妻之间都不约而同的用沉默的方式来处理,生怕让这一碰就碎的玻璃房倒塌。

3.错误沟通方式

很多夫妻在沟通时,都是带着质问和抱怨语气和对方说话的。比如,老公辛苦的加班回家,妻子不但没有心疼老公,反而用抱怨的语气对他说:你怎么又加班啊!你觉得一身疲惫的老公听到这话之后能不生气嘛。

4.缺乏交流

夫妻之间长期缺乏交流,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厌倦感,夫妻之间的和谐主要是建立在思想信息的交流上,彼此之间能够主动和对方进行交流,本身就是对对方的依赖和尊重。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民警会调解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吗

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其实私下里是可以协商解决的,那么民警调解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吗?民警可以起到调解的作用,具体通过来对其讲解下。

民警会调解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不过调解不管用需要人民法院来维权处理。

夫妻关系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如下:

1、稳定婚姻关系原则

夫妻关系纠纷如处理不当,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所以稳定婚姻关系是对夫妻关系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时首先要遵循的原则。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在调解时,仍应针对双方纠纷的集中点,向双方阐明是非,抓住双方感情的维系点,尽量让双方作换位思考。调解人员应多了解纠纷的起源、实质及双方纠纷症结所在,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多从情理出发,化解双方矛盾,妥善处理纠纷。

2、夫妻平等原则

调解处理夫妻关系纠纷时,应注意纠正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提倡平等的夫妻关系,并分别情况,宣传夫妻应互相尊重,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一方不要对另一方加以不当限制或干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应互相忠实,并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等基本法律知识。尤其在调解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纠纷时,应宣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双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在依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的前提下,告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平等处理权。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中应慎防夫妻一方或双方利用纠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发现此类现象,应及时指导受害方采取必要的法律救济措施,以防损失扩大。

所以说民警对其调解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还是可以的,其实生活中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所处可见,还要对其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进行了解,而就是最佳的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调解找谁

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

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债权债务纠纷是跟财产密切相关的,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就很常见,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调解找谁?

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并形成调解协议,再向法院申请确认。如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债务人未履行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调解需要通过法院申请来协商,具体申请调解条件上面对其做了详细的讲解,还需要了解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以及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那么就是最佳的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可以报警吗

全文共 564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可以报警吗?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等警察是不予处理的,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案件,除非在追讨债务时发生肢体接触等情况下才能报警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纠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如涉嫌合同诈骗,或者是在追债的时候出现了暴力事件等,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建议咨询办案人员。夫妻共同债务纠一般公安不处理,建议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聘请律师起诉。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夫妻继承债务纠纷有时效吗

全文共 473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继承债务纠纷很多人都不了解,对于这样案件中也需要通过法院来判决处理,那么夫妻继承债务纠纷有时效吗?一起通过来详细的讲解一下。

下面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下:

1、其他人侵权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同上。

3、没有分割遗产,属于共同所有。可以随时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百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4、和继承没有关系,属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了。

所以说夫妻继承债务纠纷是有时效性的,这些都属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而且像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知识都可以通过进行了解。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全文共 1087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房价、物价的不断上涨,结婚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为了结婚买房,很多人选择婚前借钱购房,那么借钱结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中,为了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由夫妻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所负的债务,在我国法律里面是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来处理的。

关于共同债务,我国最新的法律中对其有详细说明,具体如下:

(一)由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的并且共同签字的债务,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当事人,事后又追加确认的,同意认定为共同债务的,这种债务在我国法律上应该被认定为共同的债务。

(二)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期间,夫妻一方当事人为了家庭生活的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认定为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该当事人的权利主张。

(三)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期间,夫妻中的一方当事人就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要是超出了家庭正常生活的需要,那么该债务的产生就可以认定并不是为了满足家庭生活需要,这时候如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该债权人的意见。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利的确凿证据,证明改债务确实用在了家庭里面,用于夫妻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方面,这时人民法院可以支持债权人的主张。

我们需要知道的还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两者有很密切的关系。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只有形成夫妻关系的男女,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未婚同居男女或者婚姻以外同居的男女,以及无效的婚姻关系,或者婚姻关系被撤销的男女,在我国的法律上,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的共同财产产生时间要明确,是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的期间,在这个时候取得财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从合法的婚姻关系开始的时候夫妻一方去世或者是夫妻关系解除的时候为止。

共同债务包括

双方当事人一起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双方当事人一起为了维持生计所产生的、双方当事人为了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应该是,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为了维持家庭的生活才产生,此时的债务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去承担,双方共同的财产来偿还这种债务。我国《中华人共和国婚姻法》里面就婚前的债务是这样解答的。债权人一方在结婚之前所背负的个人债务,结婚之后没有用于共同的家庭生活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夫妻另一方帮助其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借钱结婚,但是并没有用于夫妻双方的生活,是不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如果可以证明确实用在了家庭生活里面或者是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这些方面,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夫妻的另一方一起偿还该债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投资失败算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吗

全文共 1377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夫妻之间为了做生意共同拥有的债务,是需要两个人偿还的,那么投资失败算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吗?小编来给大家讲解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

共同财产的确定法律有规定的,下面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下。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一、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三、个人债务,是指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四、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a.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b.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c.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只要是投资资本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投资失败后有算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不了解,可以通过来了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会限制自由吗

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

现实中很多夫妻共同债务中,债权人会限制债务人的自由,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会限制自由吗?来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生自由是不合法

债务关系是民事责任关系,债权人不权主张债权,但主张债权的手段、方式、途径必须依法合法。公民的人权利是不受侵犯的,限制公民(即使债权人)的人身自由是违法侵权行为,严重者会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生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按《刑法》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讨债过程中强行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的情况时有发生,《刑法》238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此罪。

所以说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不会限制自由,如果说限制自由那么是不合法的,上诉对其作了详细的讲解,要时刻关注,多学习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民警怎么对待夫妻共同债务纠纷

全文共 998 字

+ 加入清单

民警怎么对待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其实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民警是没有权利进行管理的,因为这不是警察管制的范围内,除非这里面涉及到暴力、诈骗等犯罪事情。

民警对待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只能让双方协商处理,比如可以分期还款等,如果解决不了,那么需要法院起诉来维权处理。

以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裁判规则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相对应,认定系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对夫妻双方、债权人均关系甚巨。以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裁判规则主要有: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规定较为粗疏,但确立了认定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即“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该司法解释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进一步解释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同时明确列举了四种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第四种为兜底条款)。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规定对司法实务产生了重大影响,其规则模型是:婚姻存续期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如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举证证明,且除外情形只有两种: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及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

民警对待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怎么办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其实对于这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要多加了解,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这些问题都很重要,而就是了解这些知识最好的方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违法债务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全文共 1076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知识。

1、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2、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第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此规定基本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处理原则。

第二,判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主要有以下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如因打架斗殴或其他犯罪行为形成的债务,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第三,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1、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人所负的债务;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的债务;6、夫妻双方或一方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所分得债务也属共同债务。可见,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并不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列。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应是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全文共 653 字

+ 加入清单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成为司法中经常发生争议的话题,那么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借此机会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希望大家努力学习。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小编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其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从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看,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一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除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外,一般应视为个人债务。

二看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也无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讲座更加精彩,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哦,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有时效吗

全文共 769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之间还没有离婚时,共同债务就需要两个人一起偿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时效吗?小编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有时效性,小编对其做了详细的讲解后,让大家对其诉讼时效有所了解,日常想要了解更多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那么登录就是最好的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一方传销所负债务是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全文共 2078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涉及两个焦点问题:一是王某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是否适格;二是王某应否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情】

1997年8月25日,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2003年春节过后,张某经人介绍以外出打工为名到南方某省参与传销经营活动。在活动期间,张某于2004年11月15日,通过电话联系向刘某借款,刘某从邮局给张某汇款20000元。2005年7月20日,王某以张某从事传销活动导致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与张某协议离婚,并协商婚后房产归张某所有,债务也由张某个人负责偿还。2006年9月23日,刘某在多次向张某催要借款无果的情况下,将张某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连带清偿借款20000元。

王某应诉认为,应驳回刘某对自己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其事先根本不知道该笔借款,并且自己与张某已协议离婚,不具有夫妻关系;同时,在离婚时协商婚后债务由张某个人偿还,所以刘某不应该将自己列为20000元借款的共同被告,自己更没有偿还该笔借款的义务。

3、王某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和《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规定可以看出,本案中,虽然王某与张某已协议离婚,不具有夫妻关系,并且在离婚时双方协商债务由张某偿还,但张某向刘某西借款时,一是王某与张某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也即,该笔借款系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二是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没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和债务,且即使约定了各自的财产和债务,刘某又不知道。因此,刘某将王某列为本案的共同被告符合法律规定。

4、王某不应对刘某的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学理上,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经营性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这一规定为正确认定经营性债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在审判实践中,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有合法经营、非法经营与国家禁止性经营活动掺和在一起的情况,这就给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带来许多困难。如本案中,张某参与的传销经营就属于国家禁止性经营活动。因为传销在国外又称直销,传入我国后,立即发生了异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的特点,进行非法经营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对此于1998年发出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并于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了《禁止传销条例》。由此可见,传销目前在我国属于禁止性经营活动。

因此,正确认定夫妻经营性共同债务的性质及范围,必须在现有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下,根据当事人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非法性和禁止性,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区别对待,即: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均应按《意见》第四十三条精神,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该非法经营活动或禁止性经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从事非法活动或禁止性经营活动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国家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事先并不明知,或虽事后知道但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则此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

本案中,刘某的20000元借款不应认定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因在于:

一是从张某是以外出打工为名参与传销经营活动的情况可以看出,张某从事的传销经营活动是瞒着王某的,也即王某事先对张某的传销经营活动并不知情。

二是王某没有共同参与张某所从事的传销经营活动,也即该笔债务是张某一人从事传销经营活动所负。

三是从王某因张某从事传销经营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并因此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可知,王某得知张某搞传销经营活动后,不仅仅是明确表示了反对,而且对张某从事的传销经营活动是持强烈的反对态度。四是该笔借款不是用于张某和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因此,王某对该笔借款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驳回刘某对王某的诉讼请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警察有权管吗

全文共 731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中处理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很多债权人因为钱要不回来,所以说希望通过警察来帮助解决,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警察有权管吗?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警察没有权管,警察会告知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犯罪、并会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债务纠纷是民事案件。警察的职责是保卫一方平安,更倾向于刑事类案件处理。民事纠纷的解决渠道只有人民法院。请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纠纷。

一、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应如何解决

1、夫妻协商解决。

2、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来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二、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

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温馨提示,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警察是没有权利管的,毕竟这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中,所以说要多关注,多了解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全文共 649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亦应不分份额地平等地负有清偿全部共同债务的义务。当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不能清偿到期的共同债务,需要向法院起诉,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夫妻任意一方起诉偿还,可以向夫妻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要求其偿还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系法定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不因债权人是否提出或者如何提出诉求所能改变。所以,即使债权人未提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诉求,法院判决夫妻一方承担责任的,另一方也应对此债务承担责任,这也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窥见,该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法律文书确定为个人债务外,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由债务人一方的配偶占有时,可以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因此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诉讼案件过程中,并非必须追加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债务人以此为由提起上诉的很难得到上诉法院的支持。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起诉很重要,前提是夫妻共同债务出现纠纷的情况下,债权人是有权进行起诉的,不仅要了解上述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还需要对其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进行了解,一起关注就可以了解这些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报警有用吗

全文共 580 字

+ 加入清单

对其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来说,很多债权人在得不到钱的情况下,都会第一时间来选择报警处理,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报警有用吗?对其讲解一下。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不会受理,会建议去法院起诉。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

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报警是没有用处的,还是要取得相应的证据通过法律武器维权,这就需要你对其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进行了解,然后找一个好的律师帮助你打官司,所以说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需要多加了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会被判刑吗

全文共 521 字

+ 加入清单

夫妻共同债务会引起很多的纠纷,夫妻共同债务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权处理,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会被判刑吗?来对其讲解一下。

可以很明确的说,因为债务问题是不会被判刑的。在我们国家,只有违反刑法的规定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也就才有可能被判刑。而债务问题只是经济问题,是民事法律管辖的范围而不是刑事法律。所以,欠债只有可能被起诉,要求偿还债务,甚至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还清债务,但绝不会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单纯的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不会被判刑,这属于民事案件,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处理,所以说要时刻关注,多了解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下期给大家讲解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方法

全文共 1380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离婚案件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趋势,主要是体现在财产的种类和共同债务的承担上,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离婚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方法吧。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新情况,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法院将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的特点,因此小编建议在处理离婚案件债务问题时可以考虑采用以下程序:

1、双方均认可的共同债务或转移承担单方债务。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夫妻债务分担问题时,一般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对债务的分担,然后法院加以确认,协商不成时,再由法院根据具体状况判决。这种做法,不管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还是法院判决,都可能损害债权人的权利。应当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具体情况又分为两种:

一是债权人同意的,可由双方协商清偿或以共同财产清偿。

二是债权人不同意时,在离婚诉讼中以不认定和处理离婚债务为宜,可由债权人另案主张。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由连带债务人的一人清偿,也可以选择两人清偿。若法院不考虑债权人的意见就在离婚案件中将债务进行分配,就会侵犯债权人的利益。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只有权处理共同债务内部的负担问题,不能改变婚姻当事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有观点认为:法院应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先行审理债务案件,待债务案件终结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审理。但是,此种处理方式会背离离婚案件的审理目的。离婚案件主要解决的是离婚双方的感情问题,继而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问题。债务问题只是随解决婚姻关系问题而产生的。如果把审理的重点放在解决双方债务问题上,有时债务还非常复杂,这会导致主次不分。

若争议的债务数额较大,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情况复杂,可能涉及除债权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如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等情况,那么该离婚案件的审理会因此拖延较长的时间。这不利于妥善及时地解决离婚纠纷。因此,这种情况以在离婚诉讼中不处理债务问题为宜,这将防止离婚当事人分完财产逃避债务。同时也有利于查清夫妻债务,更合理地分割夫妻财产。

2、双方均不认可共同债务的。

法院不宜在离婚判决中明确无共同债务,应待债权人另案主张,法院再行确定是否有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做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同时更加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3、一方主张负债,另一方认为不负债或一方主张负债,而另一方认为债务系个人债务及双方虚构债务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能查清事实的,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难以认证的,在离婚案件中不宜确认有还是无夫妻共同债务,待债权人另案起诉主张权利时,法院再认定是否负债,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经审查,确属夫妻共同债务的,仍判决离婚当事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属个人债务的,由负债人承担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