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精选20篇

生活中很多不人有不能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今天我便给大家说一下这两个词的区别。

    浏览

    1202

    文章

    95

    篇1:定金与订金是什么意思?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1033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房产交易而发生的纠纷案件很多,其中大多数交易纠纷都是由于购房者对于购房知识了解的太少。如果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对于相关知识不了解,就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中介,或许还会被售房者牵着鼻子走,而购房者面对交易风险也会不自知。那么今天小编来讲讲定金订金是什么意思

    定金是什么意思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所以又称为是保证金,提前支付一定金额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旦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收回或者抵做价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违约,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定金是无权要求返还的。

    订金是什么意思

    订金是指房屋买卖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视作预付款,没有法律效应,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订金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况下,不管哪方违约,订金原数返回。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交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

    在买房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定金不具有强制性

    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3、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

    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4、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具有很大的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是意义却完全不一样。其实这两者的区别也是要介于买卖双方有没有签定合约。合约里是不会出在订金字样的,如果我是正规的买卖交易,肯定写的都是定金。而一旦签订了合约,那么就意味着具备受了法律效益,因此购房者要弄清定金和订金是什么意思。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全文共 237 字

    + 加入清单

    定金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也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总的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全文共 579 字

    + 加入清单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代替物。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简单的来说,定金拥有法律保证,但是订金则没有。

    定金和订金哪个可以退?

    订金可以退,在中国订金一般被认为是预付款,而且没有明确的在法律方面的概念,所以一般人们交了订金之后,即便是违约了,责任方在于我们这边对方也需要将订金退还。而定金则不同,定金是一种使用金额作为保证的担保方式。如果出现违约情况或者是改变主意,合同的另一方有权利不退回定金。

    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这两个词不光读音一样,字形也是十分的相像,但是在买房合同中,二者的意思却大不相同。定金一般是在你看好了想要买的房产,但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预先付给房地产公司一笔钱来订下你看中的房子,简单的来说它是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但是当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他人的时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没有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一般来说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且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在购房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那么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哪个可以退?

    全文共 643 字

    + 加入清单

    订金可以退,而定金不能退。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一般来说,在做生意下订单的时候,一般会先付一部分定金或者订金,等收到货物之后才会付尾款。订金可以退,而定金不能退。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全文共 2156 字

    + 加入清单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这两者的区别。

    定金的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的法律属性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3、订金的法律属性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

    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订金的法律定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5、押金的法律属性

    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为更明确地解释押金的法律属性,结合其与定金的法律特征的异同,简述如下: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

    相关阅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全文共 1001 字

    + 加入清单

    一、定金订金区别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二、不要随便交付定金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提倡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消费。

    三、违约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四、订金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还?

    全文共 1147 字

    + 加入清单

    商品房购买时的定金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廊坊买房交定金要谨慎 定金与订金如何区分?

    全文共 951 字

    + 加入清单

    在购房前都有一个交定金的过程,也有人觉得是交订金?定金与订金,有些傻傻分不清楚。那么购房过程中,交定金究竟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案例:购房者关于定金的困惑

    购房者赵先生:我通过朋友认识卖家,因为相中房子就先交一万元钱做订金,然后我提出想看房产证,卖家却说拿去做抵押了。我感觉上当了,准备放弃购买这套房子,并想把订金要回,但是卖家却不同意,想问下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赵先生这种买房行为属于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没有法律保护,因此这笔钱赵先生还应同卖家协商。其实,二手房私下交易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还远不止这些。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定金跟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定金和订金区别哪个可以退 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哪个可以退

    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二者的法律效力不一样。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收受方违约时,是可以退的;而订金是一种支付方式,并没有法律效力,订金是只要没有达成协议都是可以退的。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什么是订金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不知道钱就没了

    全文共 489 字

    + 加入清单

    我相信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定金订金有什么不同,你知道它俩的具体区别吗?很多人在买房、买车时都需要交定金,有部分人交完定金后,一旦后悔不想买了。

    这个时候肯定想卖家退定金,卖方早就留了一手,但很多人就要不回来了。为什么,这就是消费者交的“ding金”不同所致。

    别以为定金和订金只差一个字就没有区别,但实际上两者在法律上就是两码事。其中,定金是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

    一旦交了定金,买方一方后悔了,则另一方是完全可以不退还定金的。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那就必须退还两倍的定金给买方。

    所以你如果去看房,觉得房子不错就把定金交了,之后又看到另外的楼盘更便宜,就打算买新看中的小区,如果你想对方退你定金,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完全能不退你定金的。

    极少数是你交了定金后,从而不卖你,那么就算他们反悔,你作为买方可以要求退还两倍的定金。

    但是说回订金就是另一码事了,法律上认为订金只是合同被执行前的预先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小部分、即本身也属于合同交易的一部分。

    若是合同可以履行的话,订金是属于先支付的款项。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收取订金的一方,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一句话:

    定金不能退!

    订金能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定金还是订金?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全文共 590 字

    + 加入清单

    购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首先要签认购书,并支付一笔预付款项。提醒消费者此时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的。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定金”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律师认为,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买房时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你搞清楚没?

    全文共 1010 字

    + 加入清单

    签字交钱那一刻,你真的能确定是“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顺利达成交易倒也没啥,可一旦形成纠纷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掰扯“定金”和“订金”。先从两个案例说起。

    案例一

    2015年6月22日,上海55岁的吴大妈前往当地工商部门求助,原因是她与某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认购了一套该开发商某项目一套86平米的房子并预付了2万元的定金(请注意,这里是“定”),并约定在半个月内交清所有首付款。3天后,吴大妈另有打算,取消了买房的想法,打算要回定金,却被开发商拒绝。

    案例二

    2015年11月份,成都王女士参与某开发商的开盘前的认购活动,认缴2万,开盘后可抵5万元。王女士签完认购时时明确写明“认购订金2万元”,后来开发商由于其他缘由推迟开盘,王女士要求退回认购订金,开发商同意退款。

    在这里,我们看出两个案例的结果截然不同。上海的吴大妈要求退回“定金”被开发商拒绝,而成都的王女士要求退回“订金”却十分顺利。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了。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额度的现金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具有预付、担保和惩罚三种功能。给付定金的一方式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之为定金接收方。接收方违约时,定金须双倍退还;给付方违约时,定金不予返还。正常履约后,定金应抵做相应的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根据法律规定,它不具备定金的惩罚和担保的功能,仅拥有预付功能,而且“订金”不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在双方没有其他约定时,给付订金方可以要求退款。

    从两者的区别可以看出,定金有着定金所不具备的担保和惩罚功能,而这两项功能也正是导致案例一中的吴大妈无法退回定金的原因。吴大妈在叫了定金并约定尾款交付期限后却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而案例二中的王女士仅是签订了认购协议,确定了认购意向而已。并没有约定首付款等相关事项,而且认购无法完成的过错方也在开发商,开发商很顺利的退回了王女士的2万元认购金。相反,如果王女士自己想反悔,也是可以的,因为这里的认购金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其具备法定“定金”的性质。房地产领域还有“认筹金”“诚意金”“意向金”等都是一回事,它们都不具备“定金”的性质。

    需要指出的是,部分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则违约方需承当违约责任,需要按定金的违约惩罚方式来处理。

    我们在这里提醒购房者,买房签合同时一定要确定了购买意向,并准备了足够的现金再签订认购或预售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买房注意事项:定金和订金是一回事吗

    全文共 1059 字

    + 加入清单

    商品房交易,定金订金的区别主要是在法律上的明显不同,定金是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买房交定金,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要看清。

    “订金”与“定金”虽一字之差,意思却大相径庭。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出售给其他人。

    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和订金都应用在哪里呢?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别傻傻分不清楚

    全文共 1212 字

    + 加入清单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购房者很容易在“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迷失,弄不清这四种对以后的退款是有影响。那么如何在购房付款时区分四金呢?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聊聊四金的区别。

    一、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

    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三、认筹金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但是“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四、诚意金

    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综上所述,后三者都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即使是这样,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例如在房产中介门店看房时,如果需要付意向金的话,只要收下房产中介开具的收据即可。对于房产中介人员提出的签订协议的要求,一定要慎重,如果房屋买卖双方仅仅是想建立一个定房关系的话,在签约时,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将“居间协议”附件“房屋买卖协议”划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对于定金退款,是有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在房屋认购书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全文共 1384 字

    + 加入清单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房屋认购书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2十二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消费者与开发商即使签订了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也还只是一种意向书。在房屋实际交付时,双方须另行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只有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购房款、拿到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后,才能向主管部门申办产权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在石家庄买房 购房订金和定金哪一个能退?

    全文共 1212 字

    + 加入清单

    买房子是人们刚性的需求,而往往购买房子的时候会涉及到定金订金。很多石家庄购房人并不大了解这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大家还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不然,踩到陷阱可就不好办啦!

    先给你们讲一个2014年的案例,让你们明白一下正确区别定金和订金的重要性吧:

    小梁和小韦准备14年年底结婚,想买个婚房。14年5月1日,小梁、小韦与某能源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小梁和小韦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之前,售楼人员告知他们房屋可于年底12月31日前能交房,可付款后才得知交房时间是2015年的12月31日。因交房时间太迟,不符合他们原定的婚期,随后他们到售楼部要求退还2万元却遭拒绝。双方遂闹上法院。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

    据报道,法庭上,小梁和小韦认为,他们交的2万元为预付款,而某公司则坚持认为是定金。法院认为,该笔款是属于定金,既然是定金,就只能根据谁有错,谁违约来判定这笔钱的归属,就目前的证据,不能得出认购书订立时,小梁和小韦明知交房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的结论。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法院判定,某公司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给小梁和小韦。

    原被告双方为何会纠结于2万元是预付款还是定金?主审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他们之间实际是“订金”和“定金”之争,二者的适用差异很大。

    所以,下面还是给大家普及一下二者的区别吧!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理解

    当我们准备购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合同和的交易,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购房时的定金和订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吗?首先这是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定金它是您在和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支付给开发商的钱或者一些抵押的东西,简单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您可以根据合同索要自己应有的赔偿,而订金它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跟购房合同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到时开发商没有及时交房,到时他们只要退回这个订金其他索赔的内容都是内有保障的。

    缴纳定金或订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既然这两个词语的法律意义不同,那么我们在支付定金或订金的时候要注意哪些呢?小编要给大家一个建议,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确实应该支付一定的定金给开发商,而且这个额度一般是总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额度的,如果对方和您索要了更多的定金。这时候显然是不合理的,您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如果您购房的时候只支付了订金,那么到时候对方如果没有履行合同,就没有其他额外的补偿,所以建议各位打算购房的朋友,还是把合同弄清楚,并且和对方签订合理的定金。

    定金和订金是否可以退回

    我们刚刚说的是购房之前签合同的订金,那么如果是打算装修呢?其实这也是一样的,如果您已经和装修公司签订了协议同时也缴纳了一定的定金,如果对方没有按时处理好装修的问题,那么您一样可以凭借这个书面协议和对方索要应有的赔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具体来看: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全文共 316 字

    + 加入清单

    1、手段不同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的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如果交付后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订金不能作为违约时的责罚金使用,如果有一方违约,另一方要么返还,要么抵扣需要赔偿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据了解,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签订数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可以依靠当事人决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购房订金能退吗 购房订金和购房定金有何区别

    全文共 616 字

    + 加入清单

    经常有这样那样的纠纷,说购房订金不给你退,可能存在违约索性让你算钱进去让你强制买另一套房。你碰到这样的事会不会头疼呢?那么购房订金能退吗?购房订金和购房定金有何区别?下面我们去了解一下。

    购房订金能退吗

    能不能退,还得看你是不是违约的一方。如果开发商违约,则你可以拿回等额订金,不存在违约款。如果是你方违约,则订金退不回来。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你支付的仅仅是订金,那么通过法律途径,开发商只需要退还其交付等值金额即可。

    购房订金和购房定金有何区别

    相比订金,“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如果你支付的是定金,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双倍退还定金。

    看了以上关于购房订金的讲解,你应该有所了解了吧。所以在买房前,得考虑好要不要交订金,最好还是以定金的形式签合同,这样才能稳稳拿住你心仪的房子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买房绕开这些坑: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区别大

    全文共 1324 字

    + 加入清单

    一向精明能干的李女士最近比较烦恼,因为前不久看中了一套精装房,签订购房意向书并当场交付了10000元。后又反悔想放弃该房,不料却被开发商告知,“定金”一分不退。在得知开发商在玩文字游戏后,李女士心有不甘,决定维权起诉,讨回“订金”。

    买房风波:交钱后反悔钱却要不回

    2016年4月初,长沙的李女士看中了某高档小区的一套精装小户型,非常喜欢,当场就签了购房意向书,并交了10000元。

    购房前工作人员根据李女士的按揭能力帮她算了笔账。她看中的房子40多㎡,单价9000多元,整套下来总价需40万元。工作人员告诉她,首付可由开发商垫付,根据多项因素评估,李女士每月只需支付2000多元的月供即可。算了下自己每月5000多元的收入,李女士觉得月供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

    凭借着对工作人员的信任,李女士草草看了一下签订内容,就在购房意向书上签了字。在签字之前,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明开发商垫付的首付该如何偿还。

    等签完购房意向书后,工作人员拿出购房合同填写月供费用时,李女士发现第一年的还款额达到了6000多元,超出了她的月薪。

    思考再三,李女士决定放弃购买这套房子,并于4月4日,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还10000万订金,却被告知:合同上写的是“定金”,不能退还。

    李女士心有不甘,认为当时购房意向书只是粗略看了一眼,没仔细查看“订金”的“订”字,没想到他们玩起了文字游戏。

    4月8日,李女士同时跑了法院、工商所等部门,要求维权,希望讨回这10000元。

    定金?订金?一字之差区别大

    消费者在购买房子、汽车、家具等“大件商品”时,都会交付一些现金,以示购买诚意,这笔现金有时被写成“定金”,有时被写成“订金”,虽然只一字之差,概念却天差地别,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定金,是指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应,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20%,买房不履约无权拿回定金,卖方不履约,则需双倍返还买方定金;

    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不想购买,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返还买家。

    此案件最后经过工商所与开发商的协调,最终返还了李女士10000元订金。李女士表示自己清楚“定金”与“订金”之间的区别,在签购房意向书的时候,认为自己缴纳的是预付款,因为粗心没看清内容就签了字,看来大家以后要小心为上,仔细一点总是好的。

    温馨提示:买房要绕开这些坑

    如今,随着房产交易量的日益增长,相关的维权投诉也在逐年增长。在此,房天下购房指南提醒大家,在买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了解房子的资质、性质,以免上当受骗;

    2、不要轻信业务员、工作人员、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要以合同为准;

    3、理性思考、切忌冲动。经常有购房者听信商家“这个户型只剩最后两套了”、“这个户型下午就没了”的说法,很容易头脑发热,冲动消费;

    4、要仔细研究楼盘宣传广告,不要被“听上去很美”的优惠政策所忽悠。

    购房陷阱多种多样,以下这些比较常见,如:广告陷阱、内部认购造势、吞吃购房定金、开发商把按揭做幌子、特价陷阱、合同陷阱、物业管理陷阱、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房屋面积前后不符、配套缩水、证照陷阱等等。

    房产交易涉及金额较大,一旦出现纠纷,购房者可能面临巨大损失。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小心谨慎,多留个心眼。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定金订金诚意金哪个能退?不清楚钱就打水漂!

    全文共 1520 字

    + 加入清单

    国庆前后全国性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

    使得延续了一年多的此轮房地产快速上涨周期中断。

    不少买家就趁机出手购房,

    小编想提醒一下大家再怎样急着买房,

    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这不,就有一位网友遇上麻烦了,

    近日,张阿姨在东莞购房时遭遇房产中介“诱导”购房,在完全不知道房子大小、装修、朝向的情况下缴纳了购房诚意金,在无法谈拢购买价格时,张阿姨在要求退还诚意金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按常理来说诚意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是交了意向金,双方都没有备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不买了是可以退还的。但是,中介公司不愿退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中介公司声称给张阿姨的收据上也有明确备注:“若价格在40--42万之间申请不下来,则诚意金无息退还。”购房者反悔在先,按收据备注不予退还。

    听到这一件事,小编只想说:买房路上陷阱多多,大家勿掉以轻心。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等等各种金一定要分清楚,不要掉以轻心,不然吃亏的可是自己。那么,这些金有什么区别?分别是什么用途呢?交了能不能退?下面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定金

    定金是什么?

    定金又称保证金,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款项是退还不了的。

    定金不能退,但是可以拒绝的!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不得超过房产总价款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是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的!

    注意事项: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定金合同中约定好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此外,特别注意的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除非购房者已经完全确认需要购买目标房源,请谨慎采用定金方式。

    二、订金

    什么是订金?

    订金是指在买卖双方达成初步协议之后,签署正式合同之前,买方交付的一部分款项,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不具有违约赔偿的性质。

    订金是否能退?

    订金可以退!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有法律效益吗?

    订金不具担保债的履行作用,不具有法律效应。

    三、认筹金

    什么是认筹金?认筹金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让购房者缴纳的费用,缴纳了“认筹金”之后,购房者不仅可以获得一定折扣的优惠,还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

    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什么?

    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间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资金问题。

    认筹金可以退吗?

    认筹金无法律效应,如果最终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认筹金可退。

    四、诚意金

    什么是诚意金?

    即意向金,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特别提醒:购房者在缴纳诚意金时,应该特别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预售证楼盘提前收取诚意金给予警惕。如果楼盘存在一直无法取得预售证或者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最后,小编再做一个小总结: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应该都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但是,即使是这样,签订任何文书条款时也必须谨慎。无论缴纳认筹金、诚意金、订金还是定金前,都应当查看该楼盘是否已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具备了销售条件。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