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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别人的车出了事故保险会不会赔(推荐20篇)

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对健康是越来越重视,除了老年人自己购买保险以外,子女也会考虑到给老人购买保险。下面告诉您开别人的车出了事故保险会不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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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辆事故如何处理保险理赔

全文共 3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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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同理,常在路上跑,小刮小蹭总是免不了。在这种时候,如何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事故,如何快捷、顺利的获得保险理赔,不浪费跑车的时间也不承受太大的损失,就成了许多网约车车主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阳光车险电话销售技巧

1、 认真倾听

当向客户推荐汽车保险产品时,客户都会谈出自己的想法,在客户决定是否购买时,通常会从他们的话语中得到暗示,倾听水平的高低能决定销售人员成交的比例;另外,认真倾听客户所说的话,有目地的提出引导性问题,可以发掘客户的真正需要;再有,认真的倾听同滔滔不绝的讲述相比,前者给客户的印象更好。

2、 充分的准备工作

积极主动与充分的准备,是挖掘客户、达到成功的最佳动力。抛开对所售产品的内容准备不说,作为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在给客户打电话前必须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包括对所联系客户情况的了解、自我介绍、该说的话、该问的问题、客户可能会问到的问题等,另外就是对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如果当时正遇到客户心情不好,他们可能不会顾及面子,把怒火全部发泄在电话销售人员的身上,这就要求电话销售人员在每次与客户打电话之前,对可能预想到的事件做好心理准备和应急方案。

3、 正确认识失败

保险电话营销中的客户拒绝率是很高的,成功率大致只有5%-10%左右。所以,对保险电话销售人员来说,客户的拒绝属于正常现象,也就是说,销售人员要经常面对失败。

4、 了解所销售产品的内容和特点

多数情况下,客户听到汽车保险就已经对产品有个大致的概念了。但涉及到汽车保险的具体内容,还需要电话销售人员给予详细介绍,尤其是突出对所推荐产品特点的介绍,目的是吸引客户的购买。当然这些介绍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既不能夸大客户购买后能够享有的好处,又不能通过打击同行业的其它产品而突出自己的产品,否则很可能会弄巧成拙,反而得不到客户的信任。

5、 具备不断学习的能力

作为汽车保险电话销售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更是非常重要的。学习的对象和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从书本上学习。主要是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进行电话销售、销售技巧等;第二,在实践中学习。单位组织的培训,讨论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机会;第三,从客户处学习。客户是我们很好的老师,客户的需求就是产品的卖点,同时销售人员也可能从客户处了解同行业的其它产品。汽车保险电话销售人员要珍惜每一次与客户交流的机会,尽可能获取更多的信息,补充更多的知识。

6、 随时关注和收集有关信息

由于汽车保险是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作为此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平时应多注意与汽车保险相关的事件的发生。尤其对于汽车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在与客户进行交流的时候,一些负面消息的报道,极会使客户产生对此行业的坏印象,也是客户引发疑问最多的地方或者是客户拒绝我们的重要理由。这要求保险电话销售人员既要了解和分析这些负面新闻,同时也要收集正面的消息和有利的案例,必要时用事实说服客户,更会打消客户的疑问,从而达成购买意愿。

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

单方事故造成车辆单独损坏的情况

1.立即停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报案保留事故现场,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

3.拍照取证:用手机等可拍照的设备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在拍照的过程中尽量从不同的角度(前、后、左、右)进行拍摄,不能只拍摄自己财产受损的位置,确保照片能直观的反应出车辆的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

4.等待查勘人员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通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5.车辆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损失进行定损,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双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情况

1.设立警示标志: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2.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

3.第三者修理: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

4.定损修理: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1.事故报警,保险报案保持镇定,如受伤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援;并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现场处理,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等待查勘员。

2.查勘定损:交警或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按其指导处理。

3.解决纠纷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交警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双方对事故达成和解。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电话销售技巧攻略

对于多数企业来说,在销售方面的投入都是一项主要的投入。这部分支出往往会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到40%。而销售部门的重要程度却远过于此。近年来,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作为一种营销方法,以其成本小、效率高、门槛低的优势,发展如雨后春笋般,目前已深入到电信、IT、咨询、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

随着阳光保险电话销售的不断发展,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体系已经日臻完善,阳光保险电话销售行业也日趋成熟,对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但要求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具备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技能,同时还要具备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专业素质,了解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模式等。

目前,阳光保险电话销售已成为了一个基本营销手段,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了阳光保险电话销售,可以说他们已经对推销电话讨厌了。所以,我们要根据客户接电话时的反映来适当地控制初次通话的时间和内容。

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是一个持久的过程,而不是一次通话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初次与客户通话时,简洁明了地介绍一下公司和产品即可。在介绍完产品后,可以把资料给客户寄一份过去,这里的资料可以是产品资料,也可以是其他的客户能感兴趣的资料,但这些资料一定要与我们所卖的产品有关,可以展现公司的实力和特点的。

初次与客户通话,客户能听完你介绍公司和自己姓名就是成功了,此时我们耐心地等待下次与客户通话即可。

许多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尤其是刚刚进入阳光保险电话销售的人员总想“一口吃个胖子”,心想这回客户可接电话了,我得抓紧这个机会,好好地把产品介绍出去,争取一次成功!于是开始滔滔不绝、激情昂扬的介绍,电话这边说的是飞沫四溅,而电话那边几乎已经鼾声四起了,脾气不好的客户可能早已经把电话挂了。

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要针对自己公司的产品特点选好目标客户,这里的目标客户应该是有购买需求的,同时又有购买能力的客户。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是一个打持久战的过程,在建立目标客户阶段时应该加大与客户通话的频次,每次通话的时间不宜过长,不要急于求成,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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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动车事故能报保险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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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第一时间考虑是能否报保险,电动车事故能报保险吗?对于这样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一起来通过进行了解。

保险还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之分。

以交强险为例吧。首先要确定是谁的责任。如果电动车全责,那么赔偿很少的,交强险也就赔偿医药费1000元,电动车的损失赔偿100元。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不论责任大小)交强险的赔付是,电动车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最高赔付1w元。伤者的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赔付11w,电动车车损最高赔付2000元。

上述赔偿款要是不够的话,超出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的划分,各自承担自己的那部分。

例如:机动车主要责任,电动车次要责任。医药费花了2W,那么医药费超出1w的部分。机动车方负担7000元,电动车方自己承担3000元。误工费和护理费等11w足够了。车损,电动车3000元,那么保险只能报销2000元,剩下的1000元,机动车方承担700元,电动车方承担300元。机动车方的车损是2W的话,机动车方自己承担1.4W元。电动车方承担6000元。

需要看车子缴纳什么样的保险,然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赔偿保险,除了电动车事故的保险知识需要了解,对于常见电动车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也需要了解,对于驾驶电动车的人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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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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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这种机动车购买很方便,价格上也不是很贵,所以说很多人也很少给摩托车缴纳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赔偿上就会有很多的不便,那么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责任作出划分,根据划分出的责任确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交通事故的事发经过、事故成因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保险的摩托车如果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没有保险意味着自己赔偿的金额也会增加,所以说多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很重要,要具备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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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拼车发生事故保险会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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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一般私家车都投了保险,在发生意外的时候,保险公司应无理由赔付,但如果私家车跟他人拼车,保险公司的态度就会很模糊,那么,拼车发生事故保险会赔吗?拼车安全隐患与预防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从事营业运输,导致被保险机动车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私家车要和拼车平台合作,必须要先知会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第二,如果拼车司机在出发前,和乘车人签订了拼车协议,里面明确说明拼车的各方事项,那么保险公司也无理由拒赔,这是非常关键的,当然,如果超过了保险的赔偿限额的话,那么乘坐人剩余的损失金额将由司机全额承担。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司机欲与他人拼车,想赚个油费,那么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给自己上一份保险,还有,在与他人拼车时,一定也要签署免责协议,以免在发生事故时,司机要承担违反《合同法》的责任,但乘车人可以就人身侵害向法庭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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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开别人车出事故保险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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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借朋友车开,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不知道如何是好,也不知道可不可以报保险,那么开别人车出事故保险理赔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开别人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的处理

法院一般判决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车辆使用人(借车者)赔偿能力较弱,所以受害人往往请求由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主好心借车,出了交通事故,却吞下了自己赔偿的苦果。这样矛盾不但未化解,反而导致扩大和激化,经常因为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致朋友反目,亲戚成仇。

(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的处理

对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作了法律调整。《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借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有过错的,也承担与过错相适当的责任。

(三)车主有过错的情形

1、明知无驾证而借车。

2、明知饮酒、醉酒或吸食毒品而借车。

3、明知车辆未投保而借车。

4、明知车辆未年检不适驾而借车。

5、明知是报废车而借车。

6、其它。车辆为高度危险物,车主在出借时应当充分尽到谨慎义务,不可随便出借,万万不可因为朋友情面而轻易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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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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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为其身体原因或者是一些别的因素,很容易导致坠楼事故,那么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意外伤害保险对其会进行相应赔偿。

在了解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之前,对于平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也应有个了解,尤其是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将他的保险条例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了解相关的保险责任与免责部分,以及其他的细则。然后了解其内容和保障范围,一年期意外综合保险它主要包括的保障项目有,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险,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交通意外身故、残疾。这些项目中,除了意外身故,其他的保险项目都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除此之外,综合意外保险还提供紧急医疗救援,当紧急事故时提供专业医疗救援及相关服务,包括24小时救援呼叫服务、120意外事故救护车费用垫付、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及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等专业服务,如需要具体了解其救援范围,还可参考《意外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内容》。在垫付入院前的施救费用中,急救车费垫付以500元人民币为限,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1000元为限,意外住院医疗垫付是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在投保之后,一定不要忘记续保,通常平安会以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投保客户,而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是怎样的呢?其实它的赔偿程序是非常简明的。在投保一年期意外综合保险生效之日内,如遇意外,可拨打平安95511电话报案,并且准备事故相关材料。其中,意外伤残需准备: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以及伤残鉴定报告等,意外医疗要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等,意外身故需准备,被保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收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包括户口注销和安葬证明,之后带在所需的材料去平安门店进行办理,平安公司的专业人士确属保险责任范围,会在赔付协议达成10天内进行赔偿。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只要是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就能顺利获得理赔,且一年期的综合保险实用性极高,并可多人投保,为家人、员工、以及作为社保补充都是非常优质的保险产品。

温馨提示,以上是对其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等知识的讲解,如果你还想要了解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知识,可以关注,这里有很多小区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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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事故保险理赔发票需要原件吗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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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0年正式开办,主要承保对外工程。承保对象为各类工业、民用以及公共事业的土木建筑项目,那么工程事故保险理赔发票需要原件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工程事故保险理赔发票是需要提供原件的。

事实上,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让客户提供保费发票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证明保险事故的真实性,二是为了确定保险理赔金额。如果客户不能提供原始发票,但是能够提供证明保险事故真实性和保险金额准确性的证据,则保险公司不能简单拒赔。

工程事故保险理赔标准

(一)雇佣方为伤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责任处理

伤者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认定工伤(单位30日内,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主要的偿付责任。同时,雇佣方也应按照规定承担伤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部分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偿付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的项目有:医疗康复待遇、工伤职工生活护理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条例》对相关支付标准和主体也有明确的规定。详细的内容请详见附件《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及支付主体》。

(二)雇佣方未为伤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方式

如果雇佣方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且伤者和雇佣方也认可或通过仲裁或法院确认劳动关系,雇佣方则应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赔付伤者。如果两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则一般按照侵权法等相关规定,由雇佣方对伤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可从雇佣方的施工资质来评估其为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能性。若雇佣方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其为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能性会**降低。

(三)雇佣方无用工主体资格时,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责任的认定及法律冲突

雇佣方是班组或自然人的,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此时,雇佣方一般都存在上游发包人,那伤者是否可以主张确认与发包人存在劳动关系,从而要求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呢?在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互相冲突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可以确认伤者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向发包人主张工伤保险责任。其法律依据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这些规定认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确认伤者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向发包人主张工伤保险责任。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会议纪要》(法办【2011】第442号)第59条:“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以上两种观点虽差异很大,但在生效的判决书中均有过体现,还有待立法上进行统一。

(四)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和伤者的选择

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有如下两个重要区别:

(1)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赔偿标准不同。工伤保险责任承担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要依据是《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另外,两种赔偿方式的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计算。

2)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条件或责任分担不同。工伤保险只在劳动者存在故意犯罪、醉酒等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的情况下才能免除赔偿责任;而在侵权法律关系中,受害人过错(如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未带安全帽)、第三人侵权等均可能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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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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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出现交通意外就是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保险的合同中也是有说明的很清楚,所以,自己也是应该多看看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这样对自己都是没有坏处的。下面一起来介绍下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8、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10、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会有一定的赔偿,所以说很多车子都在驾驶前投保也是有原因的,毕竟驾驶车辆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小心安全一点的好,除此之外,还要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知识,最好是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都可以在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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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借车给人出事故哪种情况保险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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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借给了朋友,结果出了车祸,那么借车给人出事故哪种情况保险不赔?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两种情况保险不赔:

1、未经车主同意二次转借他人的不赔,保险免责条款中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可拒赔;

2、对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醉驾、保险过期了、毒驾等,保险不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希望您能够不吝赐教,指正文中的错误,小编在此会非常感激的。欲了解更多的常见车辆损失维权赔偿方法,敬请关注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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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交通事故赔偿受伤人的钱保险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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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保险在实际的保障范围上都比较广泛,主要是因为保险在市场中口碑很好,而目前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人伤赔偿的范围是很多人关心的重点,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受伤人的钱保险报么?

首先,既然是赔偿不可少的就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人伤的住院费,出现交通意外要是严重的就是需要进行紧急治疗,而在实际的治疗过程中自己最好是能够了解住院费用的赔偿范围,这样到时候也不会出现纠纷,毕竟现在保险公司在整体的发展上都是会很关注实际的情况,所以,确实是应该关注,因为住院费本身就是在保险保障的范围内,一般是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赔偿;

其次,除了基本的住院费之外,我们都知道很多人是有自己的工作;而出现误工费也是需要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人伤的赔偿中就包括了误工费,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赔偿和补偿,这样才能够让很多人信赖保险公司,不过,这些都是需要很好的了解,毕竟在实际保障的过程中都是不一样的,还是需要好好的说明;

最后,了解了基本的赔偿之外,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交通费和伙食费也是需要保险公司赔偿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人伤中也明确指出,一些该赔付的资金就是需要及时的赔偿,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实际的情况,所以,在具体赔偿的过程中这些方面和范围都是需要考虑进去,这样自己才能够获得想要的赔偿。

这个问题小编详细的进行了讲解,这回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不再有什么疑问,所以说还是要多学习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可以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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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哪种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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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是大家都在购买的险种,作用是在遭遇意外时能让家人或保险受益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应对。那么不幸坠楼了保险公司赔偿吗?哪种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接下来为你解答。

哪种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小编分析如下:

认定为是自杀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自杀坠楼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如果坠楼纯属意外的话,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

保险公司对意外的定义应属于第三种情况,原因与事故的发生属于意外,而结果也属于意外,概括来讲保险合同中所指的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小区常见坠楼防护措施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我们都知道大部分坠楼事件的主角就是儿童,家居隐患成为坠楼的罪魁祸首。首先是窗户的防护不到位,阳台和飘窗都会成为家长在安全上易忽视的部分,缝隙过大的阳台栏杆容易让孩子从中间穿过,没有防护的飘窗孩子很容易推开窗子而失足坠落。其次,家长放松警惕,有些高层住户因此放松了防盗警惕,没有安装防护栏等防护设备,一些中低层住户因为楼层不是很高的关系反而可能放松对孩子的看护,对孩子缺乏安全教育。

所以,高层住户应该先考虑的应该是安全问题,而不是美观。尤其是家中有小孩的住宅,安装防护栏就更加重要了,除了保证阳台良好的封闭性,同时不要在阳台或者窗户附近放置沙发、床、桌椅等能够令小孩攀爬上去的物件,以免发生意外。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讲座小编给大家普及小区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踊跃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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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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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有很多人都在骑摩托车,经常能听到摩托车事故。所以我们应该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和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吗?

我们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属于特殊侵权纠纷,应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的特别法来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顺序赔偿主体是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法定限额内赔偿后,不足部份再由事故当事人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而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当事人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有会因为机动车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致使其无法获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这项损失,则可被认定为是由机动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应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机动车商业保险理赔和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遵循着按着当事人过错大小来确定最终责任承担的原则,但是交强险与之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被保险人在我国境内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被认定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被认定为有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被认定为有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我们注意到,交强险赔偿原则有以下比较突出的特点:

1.赔偿数额跟过错程度无对应关系,比较固定化;

2.依照有无责任划定两种赔偿方案,差距比较明显;

3.即便无责任,也有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驾驶未买交强险的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如被认定为有责任,则先按照上述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进行足额赔偿后(110000、10000、2000),再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剩余赔偿的责任承担比例;如被认定为无责,则需要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进行赔偿(11000、1000、100)。

上面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一定要关注他呀,每期都有更精彩的内容为大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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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事故报警后私了保险能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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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交通事故中有很多私立的案例,想必大家一直都想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私了保险还能不能报,下面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借此机会小编帮大家普及一下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交通事故报警后私了保险能报吗?可以,原因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私了后可以找保险公司赔。但是要通过报警后才私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才会给予赔偿。

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故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不能以双方自行协商的金额来确定,而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证据核定金额为准。

另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由交警认定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再由双方来协商赔偿,以免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没有证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私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一定全额赔偿,要看你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具体是多少,如果你给别人的钱比对方实际损失金额高的话,保险公司只会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就请大家继续关注吧,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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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乘坐公交出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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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受伤,就会有人就医,就会产生相应的费用,乘客乘坐公交车也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问题是双方都关心的事情,那么,乘坐公交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公交车常见安全事故及逃生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包括: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二,被保险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被保险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公交车出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也有一定的限额金额以及限额项目,超过限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但如果乘客还有额外的费用产生,就要跟公交公司来划分责任以及商讨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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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汽车自燃是否属于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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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燃是否属于保险事故?汽车自燃虽然发生的概率很小,但车主要予以重视。针对汽车自燃问题,保险公司推出了“汽车自燃险”。一起和了解下吧。

作为主险外的一个附加险,自燃险需要单独投保,该附加险种的绝对免赔率为20%。自燃险必须在购买车损险的基础上附加,用于赔偿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以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导致的车辆自燃机动车损失。另外还包含抢救自燃车辆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但对于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导致的自燃以及仅造成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损失的保险公司免于赔偿。

如果已投保自燃保险,汽车自燃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车辆投保了自燃险种,遭遇汽车自燃时,车主无疑获得一份保障,但是,保险合同一般都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如果投保人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除选择投保自燃险之外,还要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做好生产厂家、消防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评估工作,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发生车辆自燃后,成功控制自燃的时间就在几分钟内,建议车内一定要备有灭火器。车辆在使用中还应注意定期维护和保养,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维护,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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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交通事故报警私了后有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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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交通事故,不论大小,都要立即停车。然后报警,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私了,那么交通事故私了后还可以得到保险理赔吗?关于这个问题做了以下总结,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交通事故报警私了后有保险吗?小编分析如下;

发生事故私了后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但是要通过报警后才私了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的,因无法证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故保险公司拒赔。

2.如果是通过报警后才私的,或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的,则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不能以双方自行协商的金额来确定,而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证据核定金额为准。

3.另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由交警认定责任并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再由双方来协商赔偿,以免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没有证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期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讲座中小编给大家讲解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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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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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叫专车的业务横空出世,在方便了人们的同时也能让自己赚点小外快,但是在叫这些专车背后的风险大家预估了吗?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关于使用手机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事故理赔,保监会曾发出明确风险提示:

第二种情况

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保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保监会提醒:

这就是说: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第一中情况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监会提醒

从上面这条风险提示来看,我们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2.最容易出事故的行车8大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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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毒驾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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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交通事故经常会发生,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多加掌握安全驾驶知识。为了我们自身安全,也为了他人安全着想,所以我们一定要多掌握这方面知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毒驾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强险范围内可以赔偿,商业险依据商业保险可以可以拒赔。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要想了解毒驾会带来哪些危害,一定要关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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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摩托车事故怎么报保险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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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离不开车车是我们主要的交通工具,所以我们每天都会用到车。这时就需要我们多加了解这方面知识,例如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我们需要掌握它再发生紧急状况,使我们能及时的处理好。那么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摩托车事故怎么办保险?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上面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了解到了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关注.每期都会有非常精彩的内容供大家参考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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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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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属于意外,如果购买了意外险,不幸坠楼了保险公司赔偿吗?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小编分析如下:

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是要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来定,如果属于意外坠楼保险公司是必须要赔偿的,如果认定为是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在法律意义上,自杀是指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即自杀的成立,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

《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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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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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的增多,现在道路上出现拥堵的状况十分严重,在这拥堵的道路上行车难免会发生碰撞。那如果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该怎么办,如果走保险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带大家来了解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处理流程,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处理流程总结如下;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

3、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

4、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

5、照相定损,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

6、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温馨提示:如果车主不想耽误时间,发生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事故责任明确,那就走快速理赔程序,即不用等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因为你已经拍照了,这样报案后约时间去定损就行了。

以上内容由提供,还望大家采纳。下期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讲座中小给大家总结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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