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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别人的车出了事故,保险赔吗(汇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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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超载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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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是日常我们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因为车辆超载导致的,那么因超载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吗?接下来我们的小编为您介绍这一问题。

根据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不履行其中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经给予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可是,由于这两条规定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

根据我们小编对相关资料的整理总结,对于被保险车辆超载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与否的标准就是看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因果联系。换句话说,如果该交通事故是因为被保险车辆的超载才导致的,那么很显然,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可知,投保人自己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所以保险公司当然不需要对此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虽然被保险车辆超载,但是该交通事故的发生跟超载没有任何联系,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履行它的赔偿义务。

以上我们的小编介绍了这么多,您是否对此问题了解了呢?如果还有关于安全驾驶知识的疑问,如:驾车超载的危害等,您可以期待我们小编的下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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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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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为其身体原因或者是一些别的因素,很容易导致坠楼事故,那么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意外伤害保险对其会进行相应赔偿。

在了解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之前,对于平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也应有个了解,尤其是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将他的保险条例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了解相关的保险责任与免责部分,以及其他的细则。然后了解其内容和保障范围,一年期意外综合保险它主要包括的保障项目有,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险,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交通意外身故、残疾。这些项目中,除了意外身故,其他的保险项目都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除此之外,综合意外保险还提供紧急医疗救援,当紧急事故时提供专业医疗救援及相关服务,包括24小时救援呼叫服务、120意外事故救护车费用垫付、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及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等专业服务,如需要具体了解其救援范围,还可参考《意外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内容》。在垫付入院前的施救费用中,急救车费垫付以500元人民币为限,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1000元为限,意外住院医疗垫付是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在投保之后,一定不要忘记续保,通常平安会以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投保客户,而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是怎样的呢?其实它的赔偿程序是非常简明的。在投保一年期意外综合保险生效之日内,如遇意外,可拨打平安95511电话报案,并且准备事故相关材料。其中,意外伤残需准备: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以及伤残鉴定报告等,意外医疗要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等,意外身故需准备,被保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收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包括户口注销和安葬证明,之后带在所需的材料去平安门店进行办理,平安公司的专业人士确属保险责任范围,会在赔付协议达成10天内进行赔偿。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只要是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就能顺利获得理赔,且一年期的综合保险实用性极高,并可多人投保,为家人、员工、以及作为社保补充都是非常优质的保险产品。

温馨提示,以上是对其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等知识的讲解,如果你还想要了解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知识,可以关注,这里有很多小区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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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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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保险如果发生意外,保险是会赔偿的。那么大家知道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多少?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多少?小编分析如下:

这个要看是具体哪款险种,按照费率一般是千分之几来计算。同时也要根据坠楼者岁数的大小来定,如果是20几岁的年轻人,赔偿可以多一些。

在民事侵权法理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所以在一般情况中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主动赔偿的除外。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小区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带大家来了解小区常见坠楼防护措施有哪些,敬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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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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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那么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如何赔偿呢?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如何赔偿?小编总结如下:

小区坠楼事故发生后,如果警方认定为是意外坠楼,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为了防止坠楼事件的发生,10楼及以上属于高层住宅,有些住户因此放松了防盗警惕,没有安装防护栏等防护设备。尤其是家中有小孩的住宅,安装防护栏就更加重要了,除了保证阳台良好的封闭性,同时不要在阳台或者窗户附近放置沙发、床、桌椅等能够令小孩攀爬上去的物件,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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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承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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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通知的除了警方,还有保险公司。关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承包责任有何不同?驾驶人员驾驶时撞死了行人是不是有保险就可以不用被追责?保险公司的赔偿比例是多少?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100%赔偿。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三者险保额后,费用由你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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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事故能否拒赔

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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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是指保险人代致害人暂时支付其应当自行承担的抢救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致害人偿还垫付费用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公司追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理赔的步骤

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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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事故可以追偿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发生事故理赔后,在赔偿范围内有权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事故能否拒赔

追偿的注意问题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有追偿权。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享有债和办所享有的抗辩权,如其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作出大于债务人应承担债务范围的清偿,以及支出非必要的费用,使得债务范围扩大,对扩大部分,保证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保证人提出抗辩。

6、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务及其 利息;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 违约金或 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7、 共同保证中的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 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8、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也受到 诉讼时效的限制。如保证人自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追偿权,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其不得再以 诉讼或者 仲裁方式对债和办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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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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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碰撞实属常见,当车辆发生事故车主首先想到的就是赔偿问题,接下来带大家来了解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借此机会小编给大家普及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总结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还望大家采纳。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就请大家继续关注吧,我们会竭尽全力为大家服务的,希望我们的努力可以赢得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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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开别人车出事故保险理赔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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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借朋友车开,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不知道如何是好,也不知道可不可以报保险,那么开别人车出事故保险理赔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开别人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的处理

法院一般判决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车辆使用人(借车者)赔偿能力较弱,所以受害人往往请求由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主好心借车,出了交通事故,却吞下了自己赔偿的苦果。这样矛盾不但未化解,反而导致扩大和激化,经常因为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致朋友反目,亲戚成仇。

(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的处理

对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作了法律调整。《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借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有过错的,也承担与过错相适当的责任。

(三)车主有过错的情形

1、明知无驾证而借车。

2、明知饮酒、醉酒或吸食毒品而借车。

3、明知车辆未投保而借车。

4、明知车辆未年检不适驾而借车。

5、明知是报废车而借车。

6、其它。车辆为高度危险物,车主在出借时应当充分尽到谨慎义务,不可随便出借,万万不可因为朋友情面而轻易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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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乘坐公交出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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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受伤,就会有人就医,就会产生相应的费用,乘客乘坐公交车也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问题是双方都关心的事情,那么,乘坐公交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公交车常见安全事故及逃生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包括: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二,被保险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被保险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公交车出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也有一定的限额金额以及限额项目,超过限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但如果乘客还有额外的费用产生,就要跟公交公司来划分责任以及商讨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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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站发生事故时如何领取保险金额

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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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一套家庭光伏电站,已成为一种节能、环保用电的新方式。然而,电站使用寿命、电站回收成本、电站遭遇天灾等问题却困扰着用户。用户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那么万一发生了意外收益如何保障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希望对大家有用。

保险相关知识

1. 个人责任保险

承保自然人或家庭成员因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2. 信用保险

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3. 保证保险

被保证人(债务人)根据权利人(债权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4. 农业保险

农业生产者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灾害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

5. 人寿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6. 定期寿险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7. 终身寿险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8. 两全保险

以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9. 年金保险

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通常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10. 定额年金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每期领取的年金数额相同的年金。

11. 变额年金

年金的给付值随着分立账户投资业绩的变化而变化,保险公司不保证年金领取人的定期给付金额的一种年金形式。

12. 延期年金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开始领取年金的日期与保单生效日期相隔超过一年的年金保险。又称递延年金。

13. 终身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的年金保险。

14. 意外伤害保险

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5. 意外死亡保险

以意外伤害而致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6. 伤残保险

出现由于事故导致的身体不同部分伤残的情况时进行保险给付。保单中的保险利益表列示了身体每一部分缺失的保险给付。

17.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按合同规定给付身故、残疾保险金。

18. 健康保险

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依据合同约定当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财产损失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一种保险。

19. 短期健康保险

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包含一年)健康保险。

20. 长期健康保险

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含一年)健康保险。

21. 强制健康保险

法律规定的强制健康保险,缴费通常与收入相关。可能是雇主代表雇员缴费的义务。强制险通常由公共或准公共实体进行管理,但也可由私人保险业者管理。

电站出事了保险怎么赔

理赔限额: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赔偿方式。

免赔额:指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先约定,损失额在规定数额内,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额度。

一般情况投保以下两种保险

财产一切险

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损失。包括:雷电、暴雨、洪水、风龙卷、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地震、海啸、罢工、暴动、民众骚乱、盗窃/抢劫等。

一、台风

理赔限额:沿海区域,1级及以上台风造成的损失,累计赔偿限额为总保险金额的40%。

免赔额:沿海区域,1级及以上台风造成的损失适用于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5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二、地震

理赔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80%。

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为准。

三、其他自然灾害

包括:雷电、暴雨、洪水、风龙卷、冰雹、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海啸等。

理赔限额:保险金额。

免赔额:因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 10%,两者以高为准。

四、其他事故

包括:罢工、暴动、民众骚乱、盗窃/抢劫等非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

理赔限额:保险金额。

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因发生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在法律上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同意而支付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理赔限额:保险金额为10万及以下:限额为10万;保险金额为10万至40万(含):限额为0万;保险金额大于40万:限额为10万。

免赔额:其他事故免赔:人民币1000元;因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一般情况,事故理赔的四个步骤

第一步:出险备案

出险后第一时间拨打投保公司电话,如发生人伤事故拨打10急救电话。

报案时,根据语音提示告知出险时间、出险地点、是否有人身伤亡情况、初步损失情况等,等待理赔查勘人员现场查勘定损。

第二步:现场查勘

查勘人员会尽快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并询问出险情况并指导报案人处理事故,报案人配合理赔人员做好查勘工作并相关资料收集工作,确认此次事故的理赔内容、范围、金额等。

第三步:提交资料

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的事故证明、损失金额的证明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收集索赔资料;将相关资料寄送给保险公司售后服务专员。

第四步:保险赔付

保险公司对索赔单证进行审核,并根据查勘情况及保单条款对损失进行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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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事故保险理赔发票需要原件吗

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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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0年正式开办,主要承保对外工程。承保对象为各类工业、民用以及公共事业的土木建筑项目,那么工程事故保险理赔发票需要原件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工程事故保险理赔发票是需要提供原件的。

事实上,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让客户提供保费发票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证明保险事故的真实性,二是为了确定保险理赔金额。如果客户不能提供原始发票,但是能够提供证明保险事故真实性和保险金额准确性的证据,则保险公司不能简单拒赔。

工程事故保险理赔标准

(一)雇佣方为伤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责任处理

伤者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认定工伤(单位30日内,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主要的偿付责任。同时,雇佣方也应按照规定承担伤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部分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偿付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的项目有:医疗康复待遇、工伤职工生活护理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条例》对相关支付标准和主体也有明确的规定。详细的内容请详见附件《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及支付主体》。

(二)雇佣方未为伤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方式

如果雇佣方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且伤者和雇佣方也认可或通过仲裁或法院确认劳动关系,雇佣方则应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赔付伤者。如果两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则一般按照侵权法等相关规定,由雇佣方对伤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可从雇佣方的施工资质来评估其为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能性。若雇佣方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其为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能性会**降低。

(三)雇佣方无用工主体资格时,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责任的认定及法律冲突

雇佣方是班组或自然人的,其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此时,雇佣方一般都存在上游发包人,那伤者是否可以主张确认与发包人存在劳动关系,从而要求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呢?在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两种互相冲突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可以确认伤者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向发包人主张工伤保险责任。其法律依据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这些规定认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确认伤者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向发包人主张工伤保险责任。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会议纪要》(法办【2011】第442号)第59条:“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非法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

以上两种观点虽差异很大,但在生效的判决书中均有过体现,还有待立法上进行统一。

(四)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和伤者的选择

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有如下两个重要区别:

(1)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赔偿标准不同。工伤保险责任承担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要依据是《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另外,两种赔偿方式的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计算。

2)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条件或责任分担不同。工伤保险只在劳动者存在故意犯罪、醉酒等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的情况下才能免除赔偿责任;而在侵权法律关系中,受害人过错(如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未带安全帽)、第三人侵权等均可能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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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摩托车事故能报保险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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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经常会有一些意外发生,要想学会处理这些,我们必须掌握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这样在发生意外时,我们能做到及时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事故能报保险吗?

当然能只要你有保险跟着,你就按以下程序来走。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所了解到的,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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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全文共 3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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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出现交通意外就是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保险的合同中也是有说明的很清楚,所以,自己也是应该多看看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这样对自己都是没有坏处的。下面一起来介绍下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8、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10、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会有一定的赔偿,所以说很多车子都在驾驶前投保也是有原因的,毕竟驾驶车辆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小心安全一点的好,除此之外,还要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知识,最好是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都可以在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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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货车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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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事故的不断发生使我们谈货色变。我们的国家对于各类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是有规定的。我们的货车一般都会购买保险,那么货车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小知识。

第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赔偿限额:总的责任限额12.2万元,由于是强制性、救济性保险,有责、无则赔偿金额差异较大。

第二: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可以设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来设定赔偿责任限额。

第三:车辆损失险。包括事故中车辆本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这个险种赔偿责任和上面的三者正好相反。赔偿限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5%-15%做为免赔,具体免赔金额如下: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四:盗抢险。被盗抢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以实际价值为限,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丢失的零部件及附属设备的修复费用。免赔金额:赔付整车金额的80%,有20%的免赔。

第五:车上座位责任险。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不能超过投保座位数和每座约定的保险金额。具体费用包括:人员的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免赔金额: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六:玻璃单独破碎险。根据投保约定,分别按国产或进口重新购置玻璃的实际费用。

第七:自燃险。当车辆因火灾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免赔金额:赔偿金额80%,有20%免赔。

第八: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其它附加险中在符合赔偿金额内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免赔金额作为赔付内容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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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拼车发生事故保险怎么赔偿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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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驾照但没有私家车的车主,都会选择与他人拼车,特别是逢年回家时,但是在拼车的时候,万一发生了交通意外,则保险的理赔也是相当复杂,那么,拼车发生事故保险怎么赔偿呢?拼车安全隐患与预防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在拼车之前,司机最好可以跟乘车人商量一下,每个人投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再签署一份拼车协议,把司机与乘车人的责任划分区别,如此一来,在拼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意外,保险公司也会按期进行赔付,当然,如果发生交通意外是对方责任的话,那么由对方保险公司赔付,这个无疑义。

第二,如果司机只是顺路搭熟人或者亲朋好友一段的话,那么在发生交通意外的时候,保险公司也会赔付车辆的损失以及乘车人的人员伤害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相应的在保险限额内的损失。

第三,如果司机收取了乘车人的车费,也就是说与陌生人拼车的过程其实就是私家车盈利了,它具有了“载客”的功能,因此在我国的保险条例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在这种方式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其实购买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对于司机而言,也是相当重要的,而有偿拼车是改变了私家车的性质,所以如果没有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拼车司机为第一事故责任人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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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事故医院我垫付的钱要怎么问保险拿 事故医院垫付的钱如何保险报销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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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住院垫付的钱,可以在出院后凭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伤者无力支付,就请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请保险公司先打一万元的交强险医药费到医院。交强险的额度仅限一万,而商业险必须出院后才可以报销。

事故医院我垫付的钱要怎么问保险拿

一般出了事故之后,首先要看事故责任是不是双方的,这个事故中的双方没办法确定,只能是简单的判定。具体还是要交警来划分责任,在责任划分没有明确时,伤者可以自己拿钱看病,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适当的垫付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在责任没有划分前不会垫付医药费,何况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就可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肇事方没钱的,可以找他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医药费,等伤者出院一块算账。医疗险虽然看似简单,但它的条款和责任却很复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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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发生哪些情况车辆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偿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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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意外无处不在,那么有那些情况车辆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会不赔偿的呢?下面小编来跟大家聊聊这些问题吧。

操作方法

1

酒后驾车,如果驾驶人在酒驾的情况下行驶车辆,在路上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一律不作任何赔偿的。

2

没有驾驶证,即使车辆买了保险,但是驾驶员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跟保险公司无关,需要驾驶员和车主自行负责。

3

自己改装过的设备不作赔偿,现在很多的车主为了好看都会改装尾架、烟囱和转向灯等等,这些改装过的设备在交通意外中出现损坏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4

没有经过定损就私自维修的车没有赔偿,有些车主为了节省时间没有定损车辆就私自先维修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知道车辆的具体损坏程度,会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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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摩托车事故怎么报保险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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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离不开车车是我们主要的交通工具,所以我们每天都会用到车。这时就需要我们多加了解这方面知识,例如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我们需要掌握它再发生紧急状况,使我们能及时的处理好。那么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摩托车事故怎么办保险?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上面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了解到了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关注.每期都会有非常精彩的内容供大家参考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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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如何起诉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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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带好一根旅游保险可以安安心心的畅游,但是如果旅游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该怎么办呢?旅游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如何起诉?接下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旅游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如何起诉?小编来告诉你;

首先小编要说明的是,保险公司做拒赔结论一般都是很慎重的,你应该结合事实对照条款看下你是否符合条件。旅游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你觉得你的理由充分,理应得到理赔,那么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违约,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

按照《旅游法》,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致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辅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者没有尽到谨慎选择的义务,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游客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只能是提起侵权之诉。如果既要主张违约赔偿又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话,人民法院将驳回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等,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如果发生意外,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旅行社协商和解;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根据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各位还想了解更多旅游消费知识,就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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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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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有很多人都在骑摩托车,经常能听到摩托车事故。所以我们应该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和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吗?

我们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属于特殊侵权纠纷,应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的特别法来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顺序赔偿主体是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法定限额内赔偿后,不足部份再由事故当事人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而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当事人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有会因为机动车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致使其无法获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这项损失,则可被认定为是由机动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应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机动车商业保险理赔和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遵循着按着当事人过错大小来确定最终责任承担的原则,但是交强险与之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被保险人在我国境内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被认定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被认定为有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被认定为有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我们注意到,交强险赔偿原则有以下比较突出的特点:

1.赔偿数额跟过错程度无对应关系,比较固定化;

2.依照有无责任划定两种赔偿方案,差距比较明显;

3.即便无责任,也有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驾驶未买交强险的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如被认定为有责任,则先按照上述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进行足额赔偿后(110000、10000、2000),再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剩余赔偿的责任承担比例;如被认定为无责,则需要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进行赔偿(11000、1000、100)。

上面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一定要关注他呀,每期都有更精彩的内容为大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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