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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还商业贷款吗?【优秀20篇】

女性同房后,月经没有按时来,推迟了一段时间,这时候可以考虑是否怀孕了,可以选择用早孕试纸来检测是否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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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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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贷款买房的购房人来说,贷款方式可有两种选择,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的多,同样是20年期的100万贷款,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少还20多万,相当于一年少1万。所以正常情况下,购房人自然是会选择公积金贷款。不过,使用公积金贷款存在一些限制,如之前的工作单位未缴存公积金或公积金缴存年限不够等,令不少购房者首次买房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而在达到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又想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时应该怎么做?

    对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除了需要达成正常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条件外,还有以下这些限制条件:

    1、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是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的权利人。如果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权利人,是不能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的。

    2、商业贷款发放之后,至少已经还款1年以上,并且信用良好没有逾期还款行为。

    3、需向银行提交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的申请,只有在银行同意后才能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

    4、贷款额度不能高于原商业贷款未偿还的额度,当然也不能高于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和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最高额度,三者取最小值。如原商业贷款还有50万没还,商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就不能超过50万,但如果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只有40万,那就只能贷40万。

    5、若以其他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的70%,以权利凭证质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

    6、原商业贷款已经还款的期限与商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之和不能超过30年。如源商业贷款已经偿还了10年,那么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就不能超过20年。

    如以上商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都能达到,就可以准备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的材料了。申请材料除了需要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材料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商业贷款的合同及抵押合同。

    2、原商业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和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以不用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3、如以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资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之后就是等待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的放款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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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公积金可以用来申请信用贷款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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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月各单位受薪人士的工资里都会付出一笔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你不需要买房、租房、交房贷,那这笔钱还能用在什么地方呢?小编了解到,近期多家银行推出了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只要你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不用任何抵押担保,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获得一笔个人信用贷款了。

    公积金可以用来申请信用贷款吗?

    一、公积金申请信用贷款的条件:连续缴存一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以近期推出的“公喜贷”为例,凡是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只要连续缴存1年以上,个人每月缴存金额在500元以上,就可以用身份证和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信用贷款。银行在审核公积金信用贷款申请时,还需查看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档案,只有信用记录良好者,才可能获得贷款。

    二、公积金申请信用贷款的额度:与年缴存额有关,最高可贷50万元

    凭公积金申办信用贷款可以贷到多少钱呢?按照民生银行的规定,申请人可以贷到公积金年缴存额的20多倍,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民生银行的“公喜贷”主要根据个人月公积金缴存金额推算得出,同时会根据客户的资产、负债、信用记录等进行额度的增减,单个市民最高可以贷到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比按揭贷款的压力要小,资金使用效率更大。贷款利率方面,“公喜贷”执行利率整体低于同业,并且客户可根据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利率定价。

    三、公积金信用贷款的用处:只能用于个人消费,不能拿来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成功申请到该类贷款后,这笔钱的用途并不能由自己的意愿决定。用公积金获得的信用贷款只能用于个人消费,如装修、旅游等,不能拿去买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等,也就是说不能用于投资。

    四、公积金信用贷款影响买房吗:公积金并没抵押给银行,不影响买房

    那么现在用公积金申办了信用贷款,以后买房怎么办?公积金信用贷款不会影响公积金买房。当申请公积金信用贷款时余额并没有抵押给银行,在成功办理公积金信用贷款后,无论是公积金买房还是提取公积金,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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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区别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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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职工在贷款买房的时候,青睐于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种方式。那么,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区别在哪?团贷小编特地整理了相关资料,现在给大家总结一下。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区别:

    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低。五年(含五年)以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商业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90%;五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25%,商业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75%。

    2)贷款对象的条件要求不同。公积金贷款对象需要是北京公积金系统公积金缴存人;商业住房贷款不需要是公积金缴存人。

    3)对贷款人年龄的限制不同。一般来讲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年龄上限;而公积金住房贷款没有年龄的限制。

    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最高可以贷到房屋总价的80%,根据所购住房性质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到房屋总价的95%或90%。

    5)贷款的担保方式不同。商业银行贷款一般是在房产证抵押登记前采用开发商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在抵押登记后采用抵押的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是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所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6)所需要费用不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一般需要律师费用、保险费用;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一般只需要担保费和评估费。

    7)对单笔贷款最高额度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对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没有规定;而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只能够贷40万。

    8)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统一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购买了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保险融合了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方面的内容,使借款人免费享受到保险;而一般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人无法免费享受这方面的保险。

    以上是关于“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区别在哪”的全部内容,了解更多的贷款知识敬请关注团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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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4:用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苏州贷款如何操作?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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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此类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3.45‰,年利率4.14%;5年以上,月利率3.825‰,年利率4.59%。

    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

    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银行一般有3种方法来确定究竟给借款人多少借款金额、多长借款期限。

    1.以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来决定放款金额。

    2.按借款人工资总额的40%作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

    3.根据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以及银行的贷款月利率3.825‰,代入相应公式,可以算出大致还款年限。

    此外,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也就是说,您缴纳的公积金不光可以申请利率较低的贷款,还可以帮您偿还一部分贷款额。

    这一切都清楚之后,就进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后阶段:把首付的30%房款存入房产公司在您贷款银行开设的户头上;

    在您的贷款银行申办一张储蓄卡,以便将来每月银行从卡上扣贷款额;签订借款合同。

    同时,还要给房子办抵押、买保险,最后还要公证。这些事情由银行出面办,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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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5:中山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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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对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实惠的贷款方式,很多购房者在购房初期由于某些原因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想要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可是不知道自己是否满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适用条件,也不知道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中山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符合各放贷银行关于转贷的相关规定并取得银行同意。

    (2)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

    中山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经原放贷银行同意,按放贷银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办银行出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2)申请人携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与《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核定贷款额度与年限后,交委托律师及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3)经办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的有关程序,办理贷款审核与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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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6:个人商业贷款如何转成公积金贷款?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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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个城市陆续推出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大大缓解了老百姓在还贷方面的压力。“买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成为近期一个热门问题。

    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带来了一个关于“个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详细介绍。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要求

    贷款申请人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开发手续齐全的商品房(以下称“一手房”)或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以本人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1、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3、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有用于抵押的房产或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抵押房产抵押率不高于70%,有价证券质押率为100%;

    7、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8、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9、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

    10、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要求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单身证明);

    2、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4、用于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或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原件及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抵押房屋《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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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7: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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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2016年7月起,东莞市公积金缴存上限降至5519元。这是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

    根据我省各部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和《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精神,2016年7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各缴存单位按以下方式办理,若未能按时办理,中心将从8月份开始强制执行。

    7月起,我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到12%。《通知》指出,2016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5%-12%。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中心各办事处办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Excel格式原件,无需加密);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995元

    2016年7月1日起,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当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调整为5519元。此次基数调整占用当年单位调整基数次数,但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前已作调整需再次调整基数的,可直接到归集银行网点再次办理。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办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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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8: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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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申请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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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9:东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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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办理条件?

    一、办理流程

    东莞商转公流程根据不同的办理方式而有所差异,具体分为“先还后贷”方式办理流程和“以贷冲贷”方式办理流程。

    1.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办理流程

    2.商转公“以贷冲贷”方式办理流程

    二、办理条件

    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

    商转公贷款特别要求: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

    (3)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

    (4)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商转公也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5)商转公贷款款项必须划入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须划入商贷的(借款人)还款账户;

    (6)《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于期限内办理还清商贷或还清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部分手续,并注销原抵押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可撤销对借款人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三、所需资料:

    1.商转公“先还后贷”方式所需资料

    第一步,先申请商转公贷款确认,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填写《出具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7)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最近一年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还清商贷后,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已注销原抵押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5)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原件;

    (6)结清证明(原商贷银行提供)原件;

    (7)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2.商转公“以贷冲贷”方式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6)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8)用于偿还原商贷的银行卡的最近一年的还款流水记录(须加盖业务章)原件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9)个人活期收款账户(原商贷还款账户);

    (10)《担保函》原件。

    注:互贷城市职工除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还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

    (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

    (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

    (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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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0: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新规定 公积金贷款规则

    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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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这意味着,从2010年11月起执行的28.81平米的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时隔2年多首次调整,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放宽了将近0.6平米。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更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五、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七、执行时间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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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1: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及申请条件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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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暂时缓解购房压力,那么重庆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怎么做呢?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及申请条件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那里的楼盘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重庆公积金贷款规定,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贷款额度为余额的15倍,个人最高40万,夫妻双方最高80万。

    3,公积金可办理提前还款。

    4,公积金提前还款过后3个月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5,公积金贷款与有几套房子没有关系,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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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2: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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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减缓购房压力,交上公积金以后,需要什么材料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呢?本篇指南来介绍办理条件和材料等信息,具体的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相关细则还请移步了。

    办理条件

    1

    借款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

    如果已经离退休,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3

    借款申请人须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

    4

    申请贷款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5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6

    凡不属于首套房,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7

    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办理材料

    1

    个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注: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权人提供。

    2、户口本人页及变更页

    注: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权人提供。

    3、婚姻关系证件

    注: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

    注: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

    购房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

    注: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

    注:一手房提供购房首付款发票;二手房提供购房首付款收据。

    3

    二手房卖方资料

    1、卖方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

    2、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含共有权证)

    3、卖方用于收款的账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4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向管理中心提供。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2

    核定评审: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主要进行两方面的评审,一方面是信用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3

    签约借款: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联系申请人,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主要是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4

    银行发放: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办理地点

    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

    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网点

    http://gjj.beijing.gov.cn/web/bmfw/ywwdfb/index.html

    办理时间及费用

    1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2

    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

    1

    直到银行放款一般是一个月左右

    2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分为初审、抵押物评估、信用评估等事项,具体审批期限如下:

    1、初审: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贷款申请,初审应在1个工作日完成;

    2、抵押物评估:评估机构接到借款申请人提取的评估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

    3、信用评估:信用中心通过系统读取借款申请人信息后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个人信用评估结果;

    4、复审及合同打印: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5、担保中心担保审核:担保中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审核工作;

    6、面签:面签工作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7、发放贷款:该部分工作情况较复杂,建议具体参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特别提示

    北京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电话:(01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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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3: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则以及缴存方式

    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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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在2009年7月22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2009年9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2次会议批准。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武汉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承办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法对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工商行政、税务、统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协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缴存

    第六条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职工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或者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仍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公积金管委会可以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标准,适当降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所在单位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变。

    第九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设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二)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款。

    第十条单位被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其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依法予以清偿。

    单位合并、分立时,应当为职工缴清住房公积金,并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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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4:上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十大区别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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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区别,很多人的答案仅仅是二者贷款利率不同,对其它的不同点却茫然无知。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科普一下,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十大区别。

    区别一:贷款利率

    商贷的基准利率是6.15%,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是4.25%。

    区别二:贷款比例

    同样一套房子,商业贷款如果是首套能贷7成,那么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最多可以贷到8成。

    区别三:贷款流程

    商业贷款要在办理过户之前审核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在办理过户之后审核贷款。

    区别四:审批时间

    商业贷款大约20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大约需要40个工作日,商业贷款快于公积金贷款。

    区别五:贷款来源

    商业贷款放款源头的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筹集的社会公众资金,而公积金房屋贷款则是公积金缉费者缴纳的资金。

    区别六:使用人群

    商业房贷针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开放,而公积金贷款则只对公积金缴纳者开放。

    区别七:利息用途

    商业房贷的利息是商业行为的盈利,归相关的投资人,而公积金利息则是有政策规定用途,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区别八:审批机构

    商业房贷主要通过银行审批,决定权在银行;公积金房贷则需要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决定权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

    区别九:年限和额度

    不同银行和不同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还贷期更长更灵活,额度更高。

    区别十:二套房

    商业贷款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性限制更多,利率更高;而公积金贷款则基本不受二套房贷的政策影响,同样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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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5:北京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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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商业贷款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可弥补购房资金短缺,但有不少购房者因种种原因无法办理商业贷款,原因何在?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购房者是否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及在北京常驻的有居留权的外埠居民、境外、国外公民,申请商业贷款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北京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则需提供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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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6: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额度应该怎样计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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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贷款相信大家对此都十分了解,但是对于贷款额度计算,大家一定不太清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帮助大家更加全面的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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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7: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怎么转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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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选用商业贷款,也有人选用公积金贷款,当然每种贷款的方式都有自己的一些优点,但是很多人的商业贷款都想用公积金还上,但是大部分人并不清楚其中的条款和办理的方法。那么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怎么转?希望本文能给您一个满意的答案。

    一、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

    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流程)

    7、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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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8:苏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额度为余额的10倍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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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均衡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和互助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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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市区管理部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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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怎么办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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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朋友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各种原因申请不了,或者申请了之后放款时间太长,一些地方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推出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在申请时有些银行会要求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怎么办,担保的方式又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编者来告诉你。

    其实不用担心,当商转公需要提供担保时,我们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来提供担保:

    一、抵押担保

    商转公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如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是已取得房地产证的商品住房或者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

    如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是未取得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住房,申请人应当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

    申请人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作为抵押物的,除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外,抵押物应当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物应当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申请人或者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质押担保

    商转公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申请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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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0: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吗

    全文共 3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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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2009年7月8日讯:8月10日起,在杭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公积金提取时,不再局限“一年只能提取一次”的提取方式,可以选择按月转账。

    此前公积金提取一年只能取一次,贷款的职工不仅需要单位开的证明、银行打印的还款记录、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审核要件,如果碰上公积金提取高峰,还要到公积金中心排长队,耗费了大量的精力。现在,只要一次办好手续,就可以省去这些繁琐步骤。

    除了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化外,为方便单位和职工及时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还贷等情况,下个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启用住房公积金网上对账和短信业务系统。

    公积金按月转账至贷款银行账户两天内到账

    8月10日起,在杭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只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即办理转账业务登记,经审核同意后,便可以将公积金自动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再也不用排队等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了。登记成功后的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中心便会将核定提取金额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两天内就可以到账了。

    首期享受的是纯公积金和组合贷款的申请人有17个银行网点可以办理

    为保证新服务的顺利开展,杭州公积金中心将分阶段实施。首期服务对象为已向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待时机成熟后再办理纯商业住房贷款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

    其中,申请人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于今年8月10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见附件)办理转账业务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原件;(3)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于今年11月2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借款人本人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授权登记手续和转账业务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原件;(3)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须在借款人办妥授权登记手续后办理转账业务登记手续。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为能让如此多的职工尽快享受到这项服务,中心选择了贷款人数相对较多的十家银行共17个网点,办理此项业务。

    如果借款人本人的公积金不足以还款的话,其配偶可以同时申请还贷提取按月转账。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只要有100元就可以转账,转账后账户里只需保留1元钱,这样保证最大限度地为职工减轻还贷压力。

    那么,申请了“月月转账”的方式提取公积金后,如果还有余额,是否能“一年提取一次”呢?记者咨询杭州公积金中心,其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公积金按月转账还款后,就不能再使用一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的方式了,只有再次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后,才能提取。比如,再次购房、退休、离休等等。

    还有,对于那些自己公积金缴存额不够,或者本人跟配偶的合计缴存额少于每月还款额度的职工来说,在每月扣款日前,及时查询扣款账户的余额情况,并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还款,避免贷款逾期。一旦账户内余额不足造成贷款逾期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罚息。

    需要提醒的是,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期间,如果申请人转账账户变更或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或终止转账。

    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月月还”合计转账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款额

    “一年提一次”变为“月月转”平时预算紧张的买房人减负

    此前,公积金只准“一年提一次”。也就是说,购房者要先拿自己的现金还贷款,对于一般家庭,尤其是低收入的家庭来说,一下子要拿出一年的还款金额,确实是个不小的负担。现在,实行还贷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后,“年年提”变成了“月月转”,这给平时预算特别紧的借款人减少了还款负担。比如,一对年轻夫妇合计月收入7000元,申请公积金房贷,贷了80万元纯公积金(目前市公积金夫妻合贷最高贷款额度),等额本息20年,每月还款额近4800元,两人合计每月的公积金是2500元,夫妇俩申请“月月转账”后,每月再拿出2300元就可以应付还贷了,手头上还有4700元余钱。而此前,夫妇俩每月还款后,只剩下2200元的生活支出,生活质量肯定不如现在。

    据了解,杭州购房者中,选择纯公积金或者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占了四成左右。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提取从“一年提一次”变为每月转账,对楼市影响不会太大。

    单位和个人可以上网对账查询历年公积金缴存明细、年度对账单等

    单位只需登录杭州公积金中心网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持《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注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专柜办理开通手续即可。以后可以随时网上查询本单位的缴存信息、缴存清册等信息,资金入账情况是一目了然,再也不用为资金是否入账的问题而烦恼了。

    单位网上对账更推出了年度对账功能。今后,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对账,将对账单打印出纸质对账单,或下载对账单(EXCEL格式)。如果对账结果不一致或没有及时到账,单位可以到杭州公积金中心柜面或拨打电话96345咨询。

    推出手机免费短信服务可以查询账户余额、缴存、提取等多种情况

    8月1日起,单位缴存金额、结算时间等信息,中心都将通过短信及时提醒。职工也可以在第一时间获知自己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金额变动信息包括账户余额、缴存、提取等情况,以及贷款发放、扣收等情况。

    公积金中心推出的手机短信服务,适用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不含小灵通)用户,而且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订阅。单位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大厅专柜订阅。个人可以通过网上对账系统或直接通过手机发送个人客户号至10639000订阅。全部短信服务项目均免收各种费用(包括各项短信服务所需的费用及所涉及的第三方服务费)。

    今后,每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跨年调整时,还将会向广大客户发送利率调整的短信通知。

    另外,想具体咨询有关事项,可登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可登录中心网站下载,或者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领取。中心网址为:www.hzgjj.gov.cn,地址: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咨询电话:96345

    附件

    贷款银行指定网点

    1、中国工商银行:

    (1)开元支行(求是路8号)

    (2)高新支行(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大厦1楼)

    (3)湖墅支行(湖墅南路377号)

    (4)省分行营业部(庆春路90号1楼)

    2、中国建设银行:

    (1)中山支行(中山北路297号)

    (2)高新支行(文三路250号)

    (3)秋涛支行(青春东路5号)

    3、中国农业银行:

    (1)解放路支行(建国中路11号)

    (2)钱江新城支行(钱江路639号)

    4、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延安路320号)

    5、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浣纱路101号)

    6、杭州银行:

    (1)官巷口支行(解放路178号)

    (2)滨江支行(滨江区江南大道财政金融大厦一楼)

    7、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延安路88号)

    8、浦发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延安路429号)

    9、华夏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文一路123号)

    10、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杭大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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