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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抵扣税款(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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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月20日起大连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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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租房子,有居住证,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都需要什么资料?相信很多网友会有此问题。房天下的租房小编会为您解答:

根据拟于4月20日实施的《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实施细则》,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称联名卡)、户口簿,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已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未婚的需现场签署单身声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和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无房产证明;租住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赁证》。无房产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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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及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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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租房买卖政策申请条件

湖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湖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并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湖州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根据湖州市最新出台的《湖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帮助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更详尽地了解湖州市公租房政策,湖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对湖州市公租房政策进行了解答。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中,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指明,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湖州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大家清楚了吧?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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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六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六安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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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租房申请条件-六安公租房买卖政策

六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并将公租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全国层面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公租房的供应和需求更好地匹配,使有限的资源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从长远看,放宽甚至取消公租房的户籍限制,是大势所趋。

六安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公租房买卖政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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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黑龙江伊春公租房怎么申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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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租房怎么申请管理

黑龙江伊春公租房怎么申请?

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我国开始大规模建设公租房、并将公租房作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首次出台全国层面的公租房管理办法。

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条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降低准入门槛,有利于公租房的供应和需求更好地匹配,使有限的资源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从长远看,放宽甚至取消公租房的户籍限制,是大势所趋。

黑龙江伊春公租房怎么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税务、银监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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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出租房木门如何防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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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房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很关心的话题,那么出租房木门该如何防盗呢?下面就由小编来告诉你出租房防盗的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出租房防盗措施都有哪些

首先,在看房的时候,咱们就应该仔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是针对没有物业,没有安全防患的老小区。租这里的房子,咱们一定要检查房屋的外部防盗措施是否齐全,如是否有安装防盗门,门锁是否有出现老旧的情况,如果楼层比较低的话,一定要有防盗网。房屋周围是否经常有鱼龙混杂的人群出现。如果安全条件实在过差的话,建议大家不要选择这样的小区,会给自己今后的生活带来隐患!

如果大家在确定了房屋外部的安全条件不错的情况下,内部发现有安全隐患,则可以通过与房东的沟通,要求房东给予更换。如安装防盗门,加固防盗网等等。

确定好自己的租房,与房东签好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大家在拿到钥匙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搬家,而是更换门锁!是该房屋长期为出租房的情况,该房屋的前任租客手中可能还会留下备用的钥匙,为了保证个人安全,咱们应该及时更换门锁。

当然,除了这些硬件设施之外,咱们日常的生活习惯也是出租房防盗必不可少的常识。例如我们在外出的时候一定要记得锁好门窗,晚上睡觉的时候也应该关好门窗等。如果是与其他人合租的情况,则一定要各自在卧室上安装一把锁,贵重的物品尽量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的摆放在公共区域。家里存放的钱不要过多,一般尽量随身携带,上卫生间的时候记得一定要锁好自己的房门等等。这些都是比较常识性的出租房防盗措施。

出租房防盗的方法

夜晚入室盗窃,窃贼首选就是客厅,而不是电视上经常演的,翻箱倒柜。在通过阳台进入室内后,他们会先在客厅寻找放在沙发上或桌子上的皮包,如果没有收获,他们才会对卧室下手。通常下手前,窃贼会在卧室门口静静站一会儿,在确定房主没有发觉后,他们才会进入卧室。进入卧室一般先爬到床头柜,柜子上通常会有手机或手表,然后就是把衣服抱回客厅,寻找钱包。整个盗窃过程中,通常不会在家里翻找财物,只是拿走一些明面上的东西,目的是防止惊醒熟睡主人。整个盗窃过程,一般不会超过30分钟。

为更有效地预防盗窃,业主不能完全依赖监控和物业。虽然小区安装了监控设备,加大了保安巡逻力度,但住户还是不能放松警惕,且很多小区物业并不完善。所以,自行车、电瓶车不要直接放在楼下或楼道,应该按照要求停放到指定地点。防盗支招:1.自行车、摩托车等不要随便停放,停放时要用专门防盗锁,晚上应入库停放。2.厨房、卫生间的门窗要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晚上要关闭,是当墙外落水管离门窗时,一定要加固并关闭。3.即使是短暂外出,也要锁好保险,防止小偷撬锁入室,白天可开启音乐,晚间可打开小功率节能灯,混淆视听,让小偷以为家中有人而不敢行窃。

出租房防盗的注意事项

1.窗帘不用全部紧闭。窃贼往往会通过窗帘来判断家中是否有人,进而上门行窃。平时上班或举家外出时,并非窗帘都拉上,把家封个严严实实才安全。

2.在阳台或窗帘前挂上风铃。不仅是装饰还能起到防盗的作用,一旦小偷从窗口或阳台钻入室内,难免会碰到风铃,风铃发出一阵乱响,必然引起家中人的注意,尤其在夜里,更可以惊醒沉睡中的您。

3.在关好防盗门的情况下,有人敲门时,应先隔着门问清楚来者是谁、来干什么。没弄清楚就开门,危险。如果来者是陌生人,无论他是谁,无论他来干什么,都不要开门。警惕坏人冒充修理工、送礼人、问卷调查员、推销员或是家庭其他成员的同事、朋友等诈门。

4.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对一些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对存折要设置密码,不要和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起。对一些较贵重的物品,好刻画上主人姓名,为犯罪分子销赃制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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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广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广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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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房申请条件-广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广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广州公租房买卖政策主要为“夹心层”人群提供保障,所谓夹心层有两种定义:一是内夹心层,指虽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但又买不起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40%;二是外夹心层,指超出经适房供应范围,但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人群,主要以新参加工作、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80%。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虽然申请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仍然规定申请人户籍为广州户籍,但是针对大量初到广州工作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申请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只需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即可,专业引进人才及连续缴纳三年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有申请资格。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只要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个人资产净值低于25万元或者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低于50万元即可申请。而广州副市长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个人收入上限可能提高至年收入税前10万元,这将令更多打工仔受惠。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3种情形需退公租房

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正在修改完善的广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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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银川公租房怎么申请?银川公租房怎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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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租房怎么申请?银川公租房怎么管理

银川公租房怎么申请?

具有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

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在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

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公租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银川城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银川公租房怎么管理?

公租房管理办法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银川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银川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银川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银川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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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群租房发生火灾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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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常见的起火原因有哪些是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了解的基本常识。近年来,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不断扩大,房屋租赁不规范现象或多或少存在,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那么群租房发生火灾谁来承担责任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小区安全小知识。

通常一场火灾,要等消防部门出相关的责任认定书后再来定责。火灾原因有很多种,原因不同,责任人也不同。举个例子,如果是房东提供给租客的房子本身有安全隐患,比如线路老化,责任和相应赔偿要房东来承担。如果是租客在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火灾,责任和损失由租客承担。

如果是群租房,火灾如果是一个租客造成的,就由这个租客承担责任。如果是共同引起的,要租客们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谁是责任主体,谁就要来赔偿。

所以大家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有正规的租房合同。签订合同时,最好房东和租客之间对于房屋的状况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说明,比如房内有什么东西,里面的电器能写明几几年购买或出产的就最好了。详细约定房屋的状况和设备情况,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就会省去很多麻烦。

另外,在租房过程中,租客在正常生活中发现房子安全隐患问题,如果是属于房东的责任,要及时通知。如果没有尽到通知的义务,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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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何谓租房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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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经纪人,指沟通房地产租方与被租方之间联系,促进达成交易并从中取得佣金的代理人、联系人、中间人、经理人或介绍人。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租房经纪人应具备什么能力素质?

(1)创造能力。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业务,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独立解决和分析问题。解决特殊的问题需要特殊的方法,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时,杰出的经纪人就充分展开自己的想象力,对以往的经验和概念加以综合,从而构建出全新的解决办法。

(2)理解能力。理解是对事物的明察,是对事物的内在机理的顿悟,是对人类情感、行为以及社会运行达到深刻认识的途径之一。经纪人随时处于人、财、物的交叉、失衡、重新平衡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不具备深刻的理解力是不会有所成就的。

(3)判断能力。房地产经纪人要具备根据经验掌握的各种情报和信息,对环境和形势作出冷静的、客观的、全面的分析,进而作出明智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行为方式的能力。

(4)处理经济业务的能力。由于房地产商品具有个别性,每一宗房地产都是与众不同的,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准确把握买方的具体要求,并据此选择恰当的房源供其考虑。它在实务操作中,常常表现为经纪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供需搭配,从而尽可能实现每一个交易机会。

2、什么是租房经纪人

租房经纪人,指沟通房地产租方与被租方之间联系,促进达成交易并从中取得佣金的代理人、联系人、中间人、经理人或介绍人。租房经纪人除应具备一般能力和处理经纪业务活动能力外,还应具备与经纪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方面的能力,如表达能力、交流能力、公关能力、谈判能力、广告宣传能力、权衡价值得失能力,解决一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等等。

租房经纪人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一般能力

1.创造能力。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业务,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独立解决和分析问题。解决特殊的问题需要特殊的方法,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时,杰出的经纪人就充分展开自己的想象力,对以往的经验和概念加以综合,从而构建出全新的解决办法。 2.理解能力。理解是对事物的明察,是对事物的内在机理的顿悟,是对人类情感、行为以及社会运行达到深刻认识的途径之一。经纪人随时处于人、财、物的交叉、失衡、重新平衡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不具备深刻的理解力是不会有所成就的。 3.判断能力。房地产经纪人要具备根据经验掌握的各种情报和信息,对环境和形势作出冷静的、客观的、全面的分析,进而作出明智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行为方式的能力。

处理经纪业务的能力

由于房地产商品具有个别性,每一宗房地产都是与众不同的,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准确把握买方的具体要求,并据此选择恰当的房源供其考虑。它在实务操作中,常常表现为经纪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供需搭配,从而尽可能实现每一个交易机会。如商品房销售代理经纪人在售楼处接待了一组来访客户,经过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交谈,经纪人就必须能准确了解并把握他们的需求,并推荐恰当的房源。在实际工作中,处理房地产经纪业务能力强则成交量高,每笔业务的进展速度也快,工作效率高,而处理业务较差的房地产经纪人则常常劳而无功,工作效率低

4、租房经纪人做什么工作?

(1)采集、核实和分析客户与房源等信息,设计与管理房号体系,填报和分析业务报表等;

(2)陪伴客户查看房屋,测算购房费用等;

(3)代理契约鉴证与契税缴纳及权证办理,咨询与代理各类房贷事宜,协理房屋验收与移交等;

(4)申办租售许可证,调研房地产市场,核算与评估房价,设计价格体系,编制宣传展示与管理用图表文件,设计平面安排和处理面积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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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秦皇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秦皇岛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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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租房申请条件-秦皇岛公租房买卖政策

秦皇岛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秦皇岛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公租房买卖政策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公租房买卖政策第二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指秦皇岛城区公租房,是指由市政府、市直单位或区政府在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及其他住房困难的特殊人员出租的保障性质的住房。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资料及拥有机动车辆权属情况核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秦皇岛城区公租房配租审批管理以及市直房源配租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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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滁州公租房管理办法 滁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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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租房管理办法-滁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滁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滁州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了,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以及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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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租房到期退房你需要知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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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早通知房东租房者如果打算另迁新居,结束和现在房东的租赁关系,至少应该在迁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东。因为出租者在这段时间里,可以重新找到租赁者,并在新的租赁者到来之前,对房子进行一些必要的清理和修缮。

2、清理一下房间所谓清理房间,并不是让你请一个专业的清洁公司或让你买来价格昂贵的清洁物料去清扫,只不过是扫一下地板,把一些表面上的灰尘清扫一下。搬迁已经够紧张了,但是租赁者应该接受那些烦琐而又真实的规则:走后清扫,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才会被接受。虽然不会花费多久的时间,但是可以给房东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给双方的宾主关系划下一个愉快的句号。

3、房东进行退房前检查在离开之前,房东一般会和租房者约定时间,来进行退房检查。在你居住期间,如果你损坏了房间,那么,你将面对的要么是部分扣除抵押金要么完全扣除抵押金。如果损坏的成本超过了抵押金,那么还应赔偿。避免麻烦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刻修理或清算赔偿损坏的地方。

4、告知房主还能再居留多久你可以要求一些附加的时间来打扫并整理一些物件,这个要求一般是会得到允许的。具体时间因人而异,可以跟房东商量。但原则是:应该尽快收拾搬出,以便下一位客人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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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庆公租房买卖政策 大庆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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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租房买卖政策-大庆公租房管理办法

大庆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楚雄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楚雄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楚雄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楚雄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大庆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开展端州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核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并负责区属房源分配后的管理。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负责将公租房租金收入及公租房建设、维护和管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3、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

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协助市属、区属房源分配后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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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无锡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无锡公租房怎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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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租房申请条件-无锡公租房怎么管理

无锡公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无锡公租房怎么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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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内江公租房怎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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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租房怎么申请?内江公租房怎么管理

内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内江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内江公租房怎么管理?

内江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努力探索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了“市场供给为主体、政府保障为补充”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和“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尝高端有约束”的分层次调控体系。

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并对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组织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区县住房保障业务工作。内江公租房管理办法大家知道了吗?主城区外各区县(自治县)的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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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鹤壁公租房申请条件 鹤壁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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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租房申请条件-鹤壁公租房买卖政策

鹤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符合以上第(一)项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

符合以上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鹤壁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当前,首先要解决公占私房和原自住房被挤占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的问题。要制定腾退房屋计划,房主现在居住困难的先解决,不困难的缓解决,分期分批落实。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其住房,将占住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和现在住房十分困难的房主的房屋,要尽先安排,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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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无权代理租房代理人是否应给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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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无权代理租房的相关法律知识。

无权代理的基本内容

中国《民法通则》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则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对狭义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见于《民法通则》第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依此规定,就狭义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为订立合同行为而言,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处于未定状态,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对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该无权代理转变为有权代理,所订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拘束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则所订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其民事责任,自应由无权代理人承担。可见,因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的法律后果,就其效力而言,为效力待定合同;就其民事责任的承担而言,则取决于合同效力状态的确定。

无权代理租房应由代理人给付租金

案情介绍

2005年6月15日,原告某卫生院与被告陈某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书》两份,该两份合同的甲方(出租方,下同)均为原告某卫生院,合同的乙方(承租方,下同)分别为陈某、王某。两份合同中,“陈某、王某”的签名均出自陈某之手,王某未到场签订合同,亦未授权陈某以其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三年,因乙方拖欠原告第三年租金,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陈某、王某给付。

庭审中,陈某向法院提供原告出具的前两年租金收据,收据载明交付租金的人为王某,陈某据此主张实际承租人为王某。原告称因其所持合同中有两个承租人,故租金收据上只随意写了王某一人的名字。王某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无权代理租房代理人是否应给付租金

无权代理租房是否由代理人给付租金?

第一种意见认为,合同中的承租方为陈某和王某,应由两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出具的前两年租金收据上载明交付租金的人为王某,故应认定实际承租人为王某,应由委托人王某承担给付租金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无权代理租房由代理人给付租金,陈某承担给付租金责任。

案情分析

同意第三种意见。

理由为: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出租方为原告无疑。其承租方,虽然两份合同显示各异,一份为陈某、王某,另一份为王某,但该两份合同实际签署人均为陈某,包括王某的名字亦是陈某未经王某授权签署的。

王某签订合同时不在场,且其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未对陈某的行为进行追认,故本案承租方应认定为租赁合同实际签署人陈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虽然原告出具的前两年租金收据上载明交付租金的人为王某,但并不能仅据此就认定实际承租人为王某。王某没有明确委托陈某代理租房,代理人陈某无权代理租房由其本人给付租金。

案情结果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认定陈某为实际承租人,由陈某依合同约定向原告给付租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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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东方公租房管理办法 东方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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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公租房管理办法-东方公租房申请条件

东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东方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东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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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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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者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两者定义分别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者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纳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即在未来期间不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那么怎么快速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因为账面把资产折旧呀减值呀的打掉的,比税务部门所计算的多,也就是等于当期会计账面计算的应交税比税务部门允许的应交税少,而我们实际要按照税务部门来交,也就是当期多交了,这多交部分就形成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则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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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漳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漳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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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租房申请条件-漳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漳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1、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2、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

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正在修改完善的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障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漳州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公租房买卖政策主要为“夹心层”人群提供保障,所谓夹心层有两种定义:一是内夹心层,指虽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但又买不起经适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40%;二是外夹心层,指超出经适房供应范围,但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人群,主要以新参加工作、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将为其提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最低为市场价的80%。

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虽然申请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仍然规定申请人户籍为户籍,但是针对大量初到工作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申请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只需在本市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即可,专业引进人才及连续缴纳三年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有申请资格。

根据《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申请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只要上年度个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个人资产净值低于25万元或者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低于50万元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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