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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费纠纷(精品20篇)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我国旅游业发达,关于旅游的纠纷案件也不少,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旅游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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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诉讼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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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是在购买房屋上却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房屋买卖纠纷是最常见的,那么遇到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房屋买卖纠纷诉讼麻烦吗?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麻烦吗?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包括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认购书相关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延期办证的纠纷、惩罚性赔偿的纠纷、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与房屋按揭关系的冲突与协调、有关包销的纠纷等。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纠纷,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房地产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我们来看一下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流程:

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4、律师费各地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区别,可到当地咨询.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起诉进行审查,以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购房者的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其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告和被告取得了各自的诉讼地位,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房屋买卖纠纷诉讼还是很麻烦的,小编个人认为还是调解的好,如果实在调解不成在诉讼。好了这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我们就先学到这里吧,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介绍,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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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抵押的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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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那么有抵押的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办呢?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有抵押的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办?小编总结如下: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对实际转让行为的禁止,即登记抵押的房产不得实际转让、不得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但是,对当事人签订登记抵押房产的转让合同需要按照上述要求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约定债务清偿后,才能签订房产实际转让合同。至于房产实际转让合同纠纷,必须以合同法规定以及纠纷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修订,也可以由仲裁机构对合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由提供,还望大家采纳,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给大家介绍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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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买卖如何避免纠纷 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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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知道,现在很多的新房都是在购买的时候看不到实体,一般都是期房。要等开发商交房后我们才能进去看到实体。这个时候很多没有购房经验的朋友都不知道怎么验房,当我们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发生

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现在新房交房后,都有一段时间是给户主们验房,当我们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纠纷的时候,一般有三种纠纷处理方法,分别是找开发商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纠纷处理方法介绍如下:

1、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向有关部门投诉

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我们不难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许多居民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会不会给修理,又该如何解决房屋质量纠纷。购房者往往是一出现问题就找物业,而物业部门又因无力解决或其它一些原因把问题移交给别的部门,使问题拖而不决。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发生

1、了解开发商情况

如果一个楼盘的承建商是名牌企业,售楼人员也会主动介绍,并列出这个施工队以前干过哪几个名牌物业。售楼人员如果不介绍,您也要问一下,施工单位是哪一家,做到心中有数。

2、实地考察工地

如果你购买的是期房,就算看不到房子得实体,也可以去工地上查看一下。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得如何,绝对可以反映出施工者的责任心。大型企业在从事大工程、重点工程时都会要求员工统一着装,这是企业的形象问题,也是便于企业管理,工作服能起到保护工人的作用,在发生意外时,尽量减少工人的伤亡。

3、利用合同约束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这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人就应该就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约定。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因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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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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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是当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那么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我们该如何处理呢?房屋买卖纠纷诉讼的条件由哪些?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要注意什么?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要注意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1、一裁终局,如果购房人与房地产商订立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合同条款且对仲裁机构和事项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符合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生效条件,购房人应据此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2、提起诉讼,如果购房人与卖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购房人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依法抗诉,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虽然是终审生效判决,但若您对二审判决仍不服,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8、182条的规定,在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请再审;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按《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依法提起抗诉。三、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4、保护诉讼权,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购房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温馨提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应以购房合同中写明的买方作为仲裁申请人或原告,并且须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购房人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开发商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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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买卖的中介费谁来付,这个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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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费通常是“看谁主动找谁”主动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中介费,比如:原业主着急想要在房屋中介所将房子卖掉,中介费的钱就需要原业主来出。如果买房的人着急在中介购房,中介费的钱就会有买房者处。但是有些房屋中介所的规章也不同,有些可能会要求买房者与购房者共同分摊中介费。

所以在房屋中介所购买或出售房产时要了解清楚“中介费该由谁来支付”的问题和其他重要的条款,减少因中介费所发生的发生。还要尽量选择口碑好的房屋中介,防止被无良中介坑钱。

现在很多人在买二手房或者卖房时为了避免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麻烦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风险,都会去房产交易所进行交易,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还避免了不必要的纠葛,记得看清楚房屋中介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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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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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5、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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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买卖中介费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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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行为主要包括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那么,房屋买卖中介费如何规定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屋买卖中介费的规定:

1、为规范房屋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房屋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房屋买卖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二手房中介费的计算:

1、一般来说,二手房中介费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但是中介服务费在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照业内的习惯来收取的。那么我们接下来看看二手房中介的一般收费标准。

2、现在二手房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二手房交易价的1-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二手房中介费全是自己纯赚的。

3、中介公司表示2.7%的经济服务费中已包括房地产登记、办理二手房入住相关手续等费用,购房者只需额外交纳80元的房本工本费及公司代收的1500元公积金贷款担保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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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买卖纠纷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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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时应该注意什么?房屋买卖纠纷问题有哪些?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的问题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1、交付纠纷,主要是指房屋过户登记的纠纷和房款交付的纠纷,在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时间,但由于有的合同对房屋和房款交付的先后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一方要求对方先交付房屋和房屋产权证,而另一方要求先付清房款。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而发生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纠纷,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在房屋买卖中双方往往对如何履行交款和交付房屋,包括交款的时间、次数、数量、币种或房屋交付的时间、房屋的状况、房屋的装璜等有约定。但由于对约定的一些具体内容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

3、一房二卖纠纷,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在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房屋买卖纠纷也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4、房屋质量纠纷,无论购房者是买的二手房还是商品房,都有可能出现房屋质量上的问题,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和一般房屋质量问题,都是产生房屋质量纠纷的重要原因。

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一致,确定争议的解决办法和解决途径。这也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往往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效果,有时还会使得争议纠纷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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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私人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纠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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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十分正常的交易活动,但是对于二手房来说,房屋买卖纠纷越来越多,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私人房屋买卖纠纷主要有哪几种情况呢?

一、未按时支付房款

买家逾期未支付房款时,卖家可以要求买家继续支付或者要就买家支付合同中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或利息,此外,卖家还能要求与买家解除合同,不再将房子出售给买家。但是有一点需要买家注意,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买家用银行贷款支付房款,而银行贷款由于政策的调整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或足额房贷时,买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这一点是很多购房者不清楚的,也因此而发生了很多纠纷事件。对此,买家一定要了解清楚。

二、逾期交房

如果卖家未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时间来交房的话,除非是因为买家未按时付款造成的原因以外,卖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家在此时也可要求卖家赶紧交房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主要会发生在买家身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买家一定要尽快起诉,防止买家将房子卖给其他人,最后让看好的房子落空。

四、定金纠纷

定金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买家支付定金,一定要签订定金合同,否则无法保证自己的定金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免买家不想买房时,定金却不给退还。此外,“定金”和“订金”一定要区分开,定金是可以退的,而订金却不可以。

五、黑白合同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那么发生纠纷时,应该以哪个合同为准呢?因黑白合同价格不同造成的纠纷,理论上是按照时间在后的合同价格为依据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最终的判定标准的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这一点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大家尽量不要签订黑白合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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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产生房屋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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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屋买卖纠纷案件非常多,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产生房屋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产生房屋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1、购房者对房屋产权审查不详细;

2、购房者轻易应允霸王条款;

3、买卖双方不履行必要的购房手续;

4、买卖双方错误选择中介公司;

5、售房者授权中介太轻率;

6、购房者不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

7、买卖双方将相关凭证轻易交给他人;

8、买卖双方对特别事项不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9、房屋产权登记所有人与实际售房人不符。

10、购房者轻信熟人可以买到便宜房。

房屋买卖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一致,确定争议的解决办法和解决途径。这也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往往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效果,有时还会使得争议纠纷越来越严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我们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常会约定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便跟好的解决纠纷。

引起房屋买卖纠纷的原因往往都是多样的,复杂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比较宽泛,加上普通百姓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陌生,碰到房屋买卖纠纷时维权也比较困难,不及时维权甚至给我们造成更大的损失,我们在碰到房屋买卖纠纷时,最好向房产方面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免及时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介绍,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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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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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首先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吗?下面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小编分析如下:

1、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由哪个机构仲裁、仲裁什么事项、仲裁员等。

2、公正性,仲裁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保证裁决的公正公平。

3、及时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及时解决争议。

4、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

5、保密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商业信誉。

6、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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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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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在房屋买卖上总会出现很多问题,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吗?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做了详细总结,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

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小编总结如下:

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一直是房产纠纷中非常典型的代表。

2、一房二卖纠纷,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一房二卖是经常遇到的房产纠纷。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很多买卖合同签订完之后,往往由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由此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纠纷。

4、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是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经常遇到的问题,质量问题常见的有裂缝、渗漏、墙皮脱落等。

5、中介费纠纷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最终合同无法履行,想要回中介费,中介公司却不退回,索要中介费纠纷也是常见的房产纠纷之一。

6、房屋广告不实纠纷,广告是购房者了解房屋的第一手资料,其真实性与准确性会直接影响着购房者的决定,但是当购房者去收房的时候却往往看到的是另外一种情形,广告中应该有的假山没有,美好的绿化环境没有,公立学校变成私立的了。

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这种纠纷一般出现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没有相关经验,没有事先进行详细的调查,不看房产证,没有相应的警惕性,很可能面临着合同解除,无法购买房产的法律风险。

8、房屋配套设施不能及时使用纠纷,很多小区在交付业主使用时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人是入住了,可配套的暖气、煤气、水电、宽带却不能及时使用。按照法律规定,房屋配套设施(包括水电气等)通常应在房屋交付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这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我们就先学到这里吧,下期讲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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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定金纠纷 纠纷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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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进行支付,确定双方交易意向的一个担保方式,但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毁约现象,那么定金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双方订立主合同的担保,当该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由违反承诺的一方接受定金处罚。

立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之前,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而违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的同时或之后,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三)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四)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定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那么,其担保的范围应当是全部债务。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依照公平原则,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所以,笔者认为那种认为合同部分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观点是错误的。

(五)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那么拒绝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呢?笔者认为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也不能认定当事人违约,更不能裁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未主张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则视为双方均放弃定金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担保的权利。

(六)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七)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主合同成立与否,定金合同均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订约定金问题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条是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解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关于解约定金的适用,实践中存在疑问。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笔者认为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以承担定金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准许。如果另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实际履行合同,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此时,对主合同不能强制履行。而适用定金处罚后,并不排除有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在守约方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承担了定金的当事人仍然应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确定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

(九)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本法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体现的原则,如果合同完全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既然双方皆无过错,均应免责,互不赔偿亦不需惩罚,故定金应予返还。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部分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应对其作部分免责,其余则按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的规则处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关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只有准确认识和全面掌握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定金合同的规定有关规定,并在实际交易中依法签订、履行定金合同,才能避免定金合同漏洞,预防定金合同纠纷发生,这对促进资金流通和商品流通,保证债权实现和交易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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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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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最常见的纠纷就是定金纠纷,那么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呢?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约定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如果出现一方违约,作为受损害的一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争取利益的最大化?上述问题主要涉及违约金与定金约定在法律上如何适用的法律问题,现根据笔者本人处理过多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及现行法律规定做以总结,但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实践中要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来实际分析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可见,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当然不能获得支持。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给大家总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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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买卖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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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成为最典型的财产纠纷,那么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房屋买卖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当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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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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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讲座小编介绍了遇到房屋买卖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主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是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案件都能提起仲裁申请。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吗?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有仲裁权的第三者进行仲裁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手段。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证据的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2、庭审陈述内容的逻辑性和真实性。

3、互相直接是否矛盾,能否证明。

4、建议请律师最好,别拿自己做实验。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如果各位还想知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那就继续关注我们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吧,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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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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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下面来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小编分析如下: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我们都知道小产权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类房屋不受法律的保护。这类住房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不允许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障。也就是说,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这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

另外,小产权房屋质量难保证。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小产权房屋买卖发生纠纷首先应该协商解决,这是最节约成本和时间的解决方式,而且很多当事人都愿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温馨提示:购买小产权房屋一定要有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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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无产权证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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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无产权证房屋多是指小产权房屋,那么无产权证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呢?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吧。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但这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存在风险。

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发生纠纷也可以先协商、协商不行就起诉解决,如今房价居高不下频频攀升,导致市场出现大批无产权证房地产交易,由此出现一些无产权证的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在购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介绍,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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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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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如果遇到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判?接下来来为你解答。

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判?小编分析如下:

当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没有验收通过时,当事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其实无论是那种纠纷,都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

其次,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再次,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以上内容由提供,还望大家采纳,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内容更加精彩,各位千万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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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买卖常见纠纷盘点 如何规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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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买房子的家庭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都没有那个经济条件去买新房,二手房就有了市场,但是二手房各种情况有很多,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很容易引发房产纠纷,所以我们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房屋买卖纠纷,这样在遇到的时候也好处理,那么购买房屋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房屋纠纷?一起来看看吧。

购买房屋纠纷有哪些

房屋交易需要注意很多的细节,如果有那些没有留意,很容易引发房屋纠纷的,房屋纠纷有定金纠纷、一房二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房屋质量纠纷等等,请看下面具体介绍:

1、定金纠纷

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

2、一房二卖纠纷

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简单来说,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避免一房二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最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后,网签要及时。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4、房屋质量纠纷

房屋质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容易发现,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问题。如果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以下解决办法:第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二,双方协商调解;第三,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如何解决房屋纠纷

1、协商解决

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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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怎样应对房屋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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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每个人做梦都想拥有的,但是在购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那么遇到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办呢?怎样应对房屋买卖纠纷?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怎样应对房屋买卖纠纷?应对措施如下:

1、通过诉讼解决,因房屋纠纷引起的诉讼应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2、经过仲裁解决,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仲裁解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加上仲裁简单、灵活,因此它能比诉讼更迅速处理纠纷,同时费用更低廉。但是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发生纠纷的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那么就木能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3、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讲都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省钱。

4、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比较方便灵活,但是,协商的解决方案不具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还是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解决纠纷。

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应该尽快收集证据,证据的收集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房屋纠纷发生前和房屋纠纷发生后。在房屋纠纷发生前,由于双方还无纠纷,所以收集起来往往比较方便和顺利;也更容易收集到准确反映交易内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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