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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机动车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机动车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机动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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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规定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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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生命,拒绝酒驾。那么,你知道饮酒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吗?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酒后驾车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认定酒后驾驶全国有统一标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指出,各地交警在查处酒后驾驶中要坚决依法执行该认定标准。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酒后驾车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 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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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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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经常发生一些行人机动车道被撞的交通事故。那么这种类型的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呢?下面小编为你介绍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责任划分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行人在机动车道被撞责任划分标准

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根据事件的过错方是谁来进行划分,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除人行横道绿灯的时间外进入机动车道。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话如果也有违反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主要责任。

如事件的主要过错方在行人,而机动车的未违反相关规定驾驶和信号指示灯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50%责任(最新交规规定机动车通行要注意瞭望避让行人);

如事件双方都没有责任的话,那么机动车驾驶承担人道主义责任负责赔偿行人医疗和工伤等费用。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一)全部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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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上篇

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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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管理公安部对《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

《办法》自1989年5月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交往日益频繁,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的范围有所扩展。除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等活动外,边境地区有大量的境外机动车需临时入境从事客货运输、边民往来和借道通行等活动,短期入境的外国人临时驾驶机动车的需求也大大增加,需要对这些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规范和管理。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入境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实施统一管理,但《办法》的一些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实践中存在各地执行不一致的问题。三是《办法》的部分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不协调的地方。

新修订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2006年12月1日下发,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规定》),共二十五条。增加了12条和4个附件,对原《规定》的6条内容进行了修改,对5条作了文字调整。修改内容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扩大管理范围,为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提供更多便利

为适应不断增加的对外交往的需要,为临时入境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提供更多便利,《规定》增加了两类适用对象:一是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目前,这些车辆只在入境时由公安边防部门登记检查,大部分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办理登记,不核发牌证,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管理。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在明确这些车辆需按要求申领牌证的同时,规定可以由省级公安机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实施意见。二是临时入境后需驾驶租赁我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不少入境后只作短期停留的外国人为出行方便,需临时驾驶我国机动车,为加强管理,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规定》允许临时入境的外国人租赁并驾驶我国机动车,同时将这些人驾驶的车辆限定于租赁的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据此,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及驾驶人共有五种情形:(1)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或其他交往活动的机动车及其驾驶人,适用本《规定》。(2)临时入境后需驾驶租赁的我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适用本《规定》。(3)边境地区因边贸活动、客货运输、边民往来或借道通行活动等频繁入出境,且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适用本《规定》,但可以由省级公安机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实施意见。(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机动车因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或其他交往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因其他原因进入内地行驶的,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即粤港、澳两地号牌管理制度);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临时进入内地需驾驶机动车的,参照本《规定》执行。(5)与我国签订有双边或者多边过境运输协定的,按照协定办理。国家或者政府之间对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接受法规学习即可发放《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方便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我国驾驶车辆

临时入境的驾驶人在我国境内停留时间短暂,如果要求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换领有效期为6年的驾驶证,则需要进行相关的考试,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方便这部分在我国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本《规定》增加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规定持有境外驾驶证的人员无须经过考试,只要接受适当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即可在我国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同时,规定临时驾驶许可应当与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中文翻译文本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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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不在机动车道行驶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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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道路上规定的道路非常的多,机动车有专用的机动车道,如遵守这样的道路就视为违法现象,那么什么叫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接下来的小编为您介绍。

机动车道就是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一般而言,机动车道所属区域在道路的中间。有划线的按划线区分。没划线的话路宽14米以上的,两边3.5米是非机动车道;10至14米的,除了中间7米是机动车道,两边剩下的是非机动车道;6至10米的,两边1.5米是非机动车道;6米以下的,不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是指的机动车没有安全找交通规定的道路行驶,城市道路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按要求要各行其道,机动车要走机动车道,如果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就是违章,要被罚款和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罚款50元。

综上所诉,建议您还是安全交通法规行驶,多掌握一些交通违法小知识,以及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等,对您以后的出行会带来很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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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经过人行道该注意什么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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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是专为行人设计的,其作用就是保证行人的安全。那如果机动车经过人行道该注意什么呢?怎样才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呢?接下来来给大家做详细总结,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机动车经过人行道该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首先,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有绝对的优先权。也同时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

其次,保护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

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为了保证人的健康权、生命权,保障良好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从通行权利的分配上充分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尊首行人先过的礼仪,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我国机动车文明驾驶,切记要做到宁愿等多一分钟,也不去争取一秒钟。遵守交通规制,是大家基本义务。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总结为: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道,需提前减速、鸣喇叭示意,待通过人行道后提速;如有行人通过,停车等待行人通过。

温馨提示: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车辆,将罚款150元,记2分,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以上内容由提供,还望大家采纳。下期的道路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为大家总结道路安全设施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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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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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那么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有哪些呢?我们接下来一起来了解。

与禁令标线不同,禁令标志一般设立于路旁。禁令标线主要有单、双黄实线、白实线、黄色网格线、路口导流线等,而禁令标志是一块牌子,不位于路面上,一般设立在路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仅会给其他车辆行人造成不便,更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和安全带来危险,请广大司机驾车时,一定要观察路旁的标志,不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是怎样的呢?比如:这个路口不让右转,你右转了。不让直行,你直行了。限速50,你开60。不让超车,你超车了。等等,这些情况都叫: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交通违法小知识是大家必修的课程,这样才能保证以后更安全的驾驶,想知道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有哪些,请到来了解,我们会一一为大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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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及扣分多少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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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标志作用∶禁令标志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主标志的一种,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禁令标志图案:禁令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其中解除禁超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圈、黑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形状为圆形,让路标志为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那么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及扣分多少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1、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2号修改单修订后)

(1)根据5.30章节:“禁止停车”标志属于禁令标志。

(2)根据19.4章节,“禁止停车”标线属于禁止标线。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3条第7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200元,驾驶证扣3分。

1、具体罚款多少看所在地区,比如宁夏、甘肃是100元,北京上海200元。

2、是否扣分,也看所在地区,比如北京已经取消对违章停车的扣分。

3,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法》第90条计分2分罚款20~200。由于每个地方罚款不同。

其实除了这些还有很多的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想要了解更多的交通违法小知识请到来进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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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怎么处理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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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的;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这些都是属于故意遮挡号牌,那么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怎么处理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故意遮挡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我们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实接受“十次肇事九次快”的经验教训,做到宁三分,不枪一秒,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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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会被拍照吗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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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道路上行驶,很多的司机还是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在道路上有很多的禁止标线,有些司机还会视而不见,这样就属于违反禁止标线行为,那么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会被拍照吗?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当然会被拍照的,不仅是拍照,还会有相应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的;扣3分,罚款200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有以下几种情况。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单、双黄实线的;在禁止停车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在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路口左转,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和禁止停车标示,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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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机动车牌号是否拘留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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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不拘-留,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2分。那么故意遮挡机动车牌号是否拘留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遮挡机动车牌号并不会拘留的,但是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提醒大家在平时要多了解一些交通违法小知识,要知道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包括哪些?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驾驶机动车,避免有违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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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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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司机朋友不重视交通法规,在公路上行驶非常的随心所欲,这样的司机不按照正常的道路行驶,这样是非常危险的,那么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扣分吗?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当然是扣分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100元,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通过以上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条例,希望您认真参考一下,多了解一些交通违法小知识,也许会对您以后的行驶有很大的帮助,关于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危害,您可以登录我们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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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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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司机在公路上都见过逆向行驶的车辆,不但会给整个交通秩序带来很大的影响,而且还很容易出现意外交通事故。逆行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简直就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车辆逆行不仅违反道路安全法规,而且还会造成安全隐患。根据我国的规定,逆向行驶的,一次扣3分,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则记12分。逆行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靠边行进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都对逆行的处罚作了相关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车辆逆行的扣分标准为: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温馨提醒:

司机朋友们平时一定要多学习一些交通违法小知识,千万不要做出驾车逆行的行为。而且还要知道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只有这样在驾车的时候才能够更加安心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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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危害有哪些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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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司机为了贪图一时方便,在车来车往的公路上就会大张旗鼓的逆行。尤其是在交叉路口,逆行的现象更是屡禁不止。机动车逆向行驶危害有哪些?不但会给整个交通秩序造成混乱,而且还很容易导致意外车祸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法律这一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左侧通行则属于“逆向行驶”。多年来汽车逆向行驶违法现象在各地屡禁不止。少数汽车驾驶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贪图一时方便,甚至在高速公路上左侧逆行“反其道而行之”。不仅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而且给国家财产也带来巨大的损失。

汽车逆向行驶这一违法现象似乎司空见惯,但潜在的危害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各地交通管理机关。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加大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其驾驶人一次可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从公安机关的处罚力度可见汽车逆向行驶对社会危害性程度之高。

小编温馨提醒,司机开车时除了要多注意安全之外,还要对了解一些交通违法小知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还要多注意一些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切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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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闯红灯有哪些危害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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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有很多司机闯红灯,造成了很大的交通事故发生,所以说通过来了解下机动车闯红灯有哪些危害,对于这些道路安全小知识都需要多加了解。

机动车闯红灯的危害性如下;

1、闯红灯时驾驶员的注意力都在交通信号灯上,不能全面和正确感知车内外的变化,给驾驶员的反应和措施带来困难。

2、闯红灯时,通常通过路口的车速都比较快,减弱了驾驶员对空间的认知能力。

3、闯红灯时,驾驶员对各类交通环境的判断能力下降,有时会使驾驶员的思维判断或操作出现失误。

4、路口是交通流的汇合点和冲突点,闯红灯加大了汇合点和冲突点本身的不安全性,导致安全系数下降。

5、闯红灯影响驾驶员及时、准确、有效地操控车辆。

6、闯红灯影响车辆的安全通过性能,同时也减弱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应变反映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

7、实践证明百分之九十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都发生在交叉路口,因此由闯红灯所造成的事故后果通常都比较严重。

8、红绿灯下,如出现驾驶员的无意识化,具有极端危害性。

机动车闯红灯的危害有很多,所以说要全面的了解闯红灯有哪些危害等知识,这里有很多道路安全小知识都可以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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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验车过期怎么办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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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有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本来预期要做的事情不得不延后,车辆有时候就会未按时验车。下面就随的小编一起来看看车辆安全检查及驾驶安全知识中机动车验车过期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吧!

家庭自用轿车到期却未按时年检的,要立即到车管所年检,同时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惩罚,并且要进行验车。

再来看看检车的具体流程:

1、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把车辆开到车管所或者机动车检测站。

2、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并且缴纳检车费,超期检车的罚款。

3、缴费后,到外面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要准备好灭火器和警示三脚架。外检结束后,立即上线检测,上线检车完毕,再回到大厅,到指定窗口领取检测合格表。

4、拿着合格表到指定窗口领取年审贴和环保检测合格贴,检车完毕。领取年审贴和环保贴时,要各交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

5、机动车审验可以提前60天进行,合理安排时间,不要过期,一旦过期会罚款200元,扣3分。检车前还要查询一下有没有违法信息,有违法信息的要处理掉,否则不予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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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机动车逆向行驶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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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市区道路非常的拥挤,基本上就成了车满为患的现象,市区内道路行驶也制定了很的交通规则,但是有些人还是逆向行驶,那么市区机动车逆向行驶如何处罚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如果在市区逆向行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

小编再为您介绍一下市内交通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二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这些现象一次扣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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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道行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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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的车行道上自右侧第一条车辆分道线至中心线之间的车道,即道路两侧道牙之间或公路上铺装路面部分,无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线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专供机动车行驶

一些城市主要路口都划分了导向车道,就是左转车道、直行车道、右转车道。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即在靠近路口时要注意观察路面指向箭头,提前进入正确的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按照《条例》第51条第1项、《道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直行时借道左转弯车道;二是左转弯时借道直行车道;三是在左转弯和直行车道随意右转弯。因此,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路口转弯车道直行,在直行车道转弯,这些都是典型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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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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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校园停车管理制度,进行校园车辆有规、有序、有效的管理,使校园文明、美观、健康,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来给大家介绍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校园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校园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必须下车推行,并且要停放在校外停车棚内。

2、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指定停车位置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校园内禁止骑车。

4、由于目前我县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上小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如若不按该规定出现的交通事故者,后果自负。

校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可以规范校园的安全秩序,给学生一个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对于如何加强校园交通安全防范措施也是有好处的,这些校园安全知识都可以通过来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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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抵押登记与解除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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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机动车抵押相关种类

动产抵押

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2]。动产是指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影响其使用价值,不降低其价值的财产(在中国仅限于交通工具等特殊的动产)。

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财团抵押

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不动产抵押

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丧失其原有价值或失去其使用价值的财产,如土地(在中国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可以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如房屋等)等。

机动车抵押登记与解除

一、办理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情形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二、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和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三、解除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和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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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全文

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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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机动车驾驶证自学考试吗?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一般人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一般人是要禁止的。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则没有禁止,允许他们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市(州)试点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二、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方可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三、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四、自学用车应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自学用车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

五、自学人员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应当与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地市级车辆管理所领取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领取时,应当提交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凭证、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交验自学用车。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免费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六、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七、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需要变更随车指导人员、自学用车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重新领取。变更随车指导人员的,新的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同时到场,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变更自学用车的,应当交验自学用车,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重新发放学车专用标识,收回原学车专用标识。自学人员学习驾驶中,学车专用标识遗失、损毁的,应当向原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八、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所有人提出停止自学申请,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未收回学车专用标识的,应当公告作废。

九、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使用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十、自学人员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以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申请转为自学驾驶。

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在保障安全、减少对交通影响的前提下,指定学习驾驶的路线、时间,在允许学习驾驶的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向社会公告。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十二、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参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内容和学时要求,指导自学人员学习,真实记录学习过程,监督自学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通行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随车指导人员不得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

十三、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随车指导人员予以处罚。

自学人员有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等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自学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将机动车交由自学人员驾驶的,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随车指导人员利用自学用车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并收回学车专用标识。

十四、自学人员在具备资格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自学用车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但自学人员在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自学人员在不通行社会车辆、不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学习驾驶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自学人员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学习驾驶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

十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条件的自学人员,可以向学车专用标识发放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十七、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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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被拘留的情况

一、下面情况可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二、下面情况可处15日以下拘留: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全文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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