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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

探视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探视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探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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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可以探视吗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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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拘留所可以探视,但需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探视。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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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探视病人礼仪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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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也是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去医院探视病人时,则应注意探视病人礼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去医院探视病人礼仪,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探视病人的基本礼仪要求

探视病人一定要穿干净卫生的衣服,少带杂七杂八的东西。去探视病人的同行人数宜少不宜多,人多吵杂,容易影响病人休息。对病人合乎礼仪规范的探视,能够令其精神振奋,有助于病情稳定或早日康复。若去医院或疗养院探视病人,应当遵守院方规定的时间。如病人在家休养,则以下午前去探访为宜。

探视病人的主要目是要充当“社会护理”角色,给予病人一些安慰,并予以必要帮助。因此停留的时间不宜过长,在一般情况下,与病人在一起呆一刻钟至半小时最为恰当。

如病人精神较好,或颇感寂寞,在其挽留之下多呆一会儿是可以的,但最好不超过1小时。要是病人身体欠佳,或是医护人员特别关照“不宜长谈”,则在那儿呆5分钟~10分钟即可。

在病人面前,表情应当自然、亲切、冷静,一如既往。不要愁眉苦脸,故作沉重,更不要一见面便“人未语,泪先流”,这样会使病人思绪烦乱,六神无主,不利于康复。谈话应尽量选择轻松愉快的话题,多谈病人关心感兴趣的事,以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减轻精神负担。

探视病人礼仪-拜访

探视病人需要注意的礼节等同于拜访,社交场合我们遵循的拜访礼仪需要注意,病人的特殊情况要求,细节问题更需要注意。拜访病人需要注意哪些礼节呢?

提前预约:这一点在普通拜访时是一个基本礼仪,而在看望病人时则更显重要。大多数医院对于亲属探视病人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时间安排,在一些传染病医院、妇产医院,相关规定更为严格。因此,探视病人一定要提前预约,了解清楚探视时间和病人接受治疗的安排情况后再去探视。

准时到达:住院期间,病人的生活相当规律,接受治疗和休息时间都安排得很规范。因此,在探视病人时,一定要准时到达,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去看望,避免影响病人休息或者耽误其接受治疗,否则,不仅失礼,也容易空跑一趟。

语言轻松:探视病人时,语言要掌握好分寸,说话时既不可以兴高采烈,也不可表现出紧张、厌恶的表情,要做到神态自然、语调轻松,可以多说一些以往的美好时光,鼓励病人安心休息,早日康复。

结束访问:探视病人需要考虑病人的健康状况,最好能够适时地、婉转地结束探视,一方面避免因为探视时间过长使病房里的其他病人休息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病人早点儿休息,避免疲劳影响身体恢复。探视时间一般以十几分钟为宜,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

去医院探视病人礼仪

探视病人需要注意一定的礼仪,探视病人的时间最好选上午,尽量不影响病人休息和用餐;与病人交谈中语调要适中,不要过于洪亮,接触过程中也不要表现出对卫生和洁净的挑剔;送礼要适当,最好送花之类的,但不要太刺鼻,花香味太重容易影响睡眠;最后注意,时间要掌握好,不要太短或太久。

探视病人的时间要视病人情况而定。如果是一般疾病,获知消息后就应该前去探访,以示关心和急切;如果病人处于危险时期,或有传染性疾病,则可以过一段时间再去探访,或者向其家人表示问候,由其家属转达你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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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探视病人礼仪

全文共 2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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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因为有亲朋好友在住院而需要过去探视,那么去探视病人的时候我们有什么最基本的礼仪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去医院探视病人礼仪,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探望病人的基本礼仪要求

探视病人一定要穿干净卫生的衣服,少带杂七杂八的东西。去探望病人的同行人数宜少不宜多,人多吵杂,容易影响病人休息。

对病人合乎礼仪规范的探望,能够令其精神振奋,有助于病情稳定或早日康复。若去医院或疗养院探望病人,应当遵守院方规定的时间。如病人在家休养,则以下午前去探访为宜。

探望病人的主要目是要充当“社会护理”角色,给予病人一些安慰,并予以必要帮助。因此停留的时间不宜过长,在一般情况下,与病人在一起呆一刻钟至半小时最为恰当。

如病人精神较好,或颇感寂寞,在其挽留之下多呆一会儿是可以的,但最好不超过1小时。要是病人身体欠佳,或是医护人员特别关照“不宜长谈”,则在那儿呆5分钟~10分钟即可。

在病人面前,表情应当自然、亲切、冷静,一如既往。不要愁眉苦脸,故作沉重,更不要一见面便“人未语,泪先流”,这样会使病人思绪烦乱,六神无主,不利于康复。谈话应尽量选择轻松愉快的话题,多谈病人关心感兴趣的事,以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减轻精神负担。

去医院探视病人礼仪

探望病人需要注意一定的礼仪,探望病人的时间最好选上午,尽量不影响病人休息和用餐;与病人交谈中语调要适中,不要过于洪亮,接触过程中也不要表现出对卫生和洁净的挑剔;送礼要适当,最好送花之类的,但不要太刺鼻,花香味太重容易影响睡眠;最后注意,时间要掌握好,不要太短或太久。

探望病人的时间要视病人情况而定。如果是一般疾病,获知消息后就应该前去探访,以示关心和急切;如果病人处于危险时期,或有传染性疾病,则可以过一段时间再去探访,或者向其家人表示问候,由其家属转达你的问候。

探视病人要带的礼品

探望病人所带的礼品是有一定的讲究的,既然送礼就要送到心坎里,不要送一些病人忌讳或华而不实的东西。目前,探病的礼品大致有鲜花、水果及食品之类的东西,其中,以水果和鲜花,尤其是鲜花为最佳。

水果营养丰富,病人往往都很需要。但是买什么水果好呢?

要根据病人的病情加以选择。一般来说,苹果多数病人均可食用。它含钾较多,吃它可以开胃,对高血压者能帮助降压。梨有清热、止咳、平喘等作用,对麻疹、慢性支气管炎、高热、半身不遂等患者尤其相宜。桃内含有苹果酸、柠檬酸和维生素C,如给病人送些罐装蜜桃,能帮助病人调整消化道的功能。橙有治风热咳嗽的作用。杏有止渴、定喘、解瘟的作用。山楂适用于腰痛、高血压、冠心病或动脉硬化患者。香蕉含有维生素A、B、C、E,适合于便秘患者,更宜于老年人,但高血压病人则不宜多吃香蕉。

鲜花是吉祥、友谊、美好、幸福的象征,它能给人以美感,给单调的病房生活会带来新鲜的生活气息,使病人得到精神上的调剂和享受。

探病时送一束鲜花也是十分理想的礼品。但是,送花必须注意场合和含义。最好选择香味比较淡雅的鲜花,因为浓郁的花香会使体弱的病人感到头晕。慰问病人可以选送下列花卉:刺玫瑰(象征优美)、杜鹃花(象征节制)、红罂粟或深红色的天竺葵(象征安慰)、松雪草或山楂(象征希望)、紫罗兰(象征青春长驻)、睡莲(象征心中纯洁)、棕榈(象征胜利)等等。另外,一定要注意不要送纯一色的白花。

补品:根据不同的病情和手术,进补的补品各有不同。

探望产妇,可送鸡蛋、鸡、鱼、虾等食物。对于产后出血较多的产妇,可送猪肝、桂圆、红枣等。

探望发高热的病人,可送有生津止渴作用的西瓜、生梨、鲜藕、桔子或桔子汁。

探望患呼吸道感染的病人(特别是伴有咽痛、呛咳的病人),可送有润肺止咳功效的生梨,对患慢性气管炎、肺气肿的病人,可送有补肺益肾作用的核桃,对咳血的病人,可送有利于养阴补肺的白木耳和有止血功能的黑木耳。

探望腹泻的病人,可送苹果、杨梅、石榴等水果。对于久泻不止的病人,可送有健脾止泻作用的莲心、百合、藕粉等食品。

探望患便秘、痔疮的病人,可送蜂蜜、香蕉、核桃等食品。

探望高血压、动脉硬化症的病人,可送山楂、桔子、蜂蜜等食品。

探望肝炎病人,可送些新鲜的水果或营养丰富的鸡蛋、鱼、麦乳精、蜂蜜等,对于慢性肝炎病人,最好送甲鱼。

探望外科手术后和骨折的病人,可送些肉骨头、鸡蛋、奶粉、水果等。

探望肾炎病人,不宜送含有动物蛋白质的食物,如肉、鱼、蛋等。

探望糖尿病病人,不能带各种糖果、甜点、水果、果露汁等各种含糖品。

探望慢性胰腺病人,不宜送高脂食物,如鸡、鸭、肉类、奶油、蛋糕等。对急性胰腺炎病人不能送任何食物,只能送其它礼品。

探望胆囊炎、胆石症病人,不宜送老母鸡、蹄膀、油炸和含油量较多的食品。

探望胃病和十二指肠溃疡病人,不宜送桔子汁、杨梅、桔子、糟鱼、奶油蛋糕等含刺激性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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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病人礼仪-拜访

探望病人需要注意的礼节等同于拜访,社交场合我们遵循的拜访礼仪需要注意,病人的特殊情况要求,细节问题更需要注意。拜访病人需要注意哪些礼节呢?

提前预约:这一点在普通拜访时是一个基本礼仪,而在看望病人时则更显重要。大多数医院对于亲属探望病人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时间安排,在一些传染病医院、妇产医院,相关规定更为严格。因此,探望病人一定要提前预约,了解清楚探视时间和病人接受治疗的安排情况后再去探望。

准时到达:住院期间,病人的生活相当规律,接受治疗和休息时间都安排得很规范。因此,在探望病人时,一定要准时到达,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去看望,避免影响病人休息或者耽误其接受治疗,否则,不仅失礼,也容易空跑一趟。

语言轻松:探望病人时,语言要掌握好分寸,说话时既不可以兴高采烈,也不可表现出紧张、厌恶的表情,要做到神态自然、语调轻松,可以多说一些以往的美好时光,鼓励病人安心休息,早日康复。

结束访问:探望病人需要考虑病人的健康状况,最好能够适时地、婉转地结束探望,一方面避免因为探视时间过长使病房里的其他病人休息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病人早点儿休息,避免疲劳影响身体恢复。探望时间一般以十几分钟为宜,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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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抚养权可以换探视权吗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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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拥有了孩子的探望权,也就是可以在某一个时间段来探望孩子,这个探望权而且还不可以轻易的阻碍,否则是属于违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养权换探视权能要吗

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不能协议互换。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国第36、 37条对此进行了简单的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我国对孩子抚养权问题的立法精神,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

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时时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尽力将自身具备的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提供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对方违纪违规受单位处罚、违法犯罪受到处理的证据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看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当事人家庭里还有身体健康的父母,他们有能力照顾孩子,这也需要向法庭说明。当事人可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缴税单据,经营公司的还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情况的证明,另外还可以让自己的父母出庭说明。

3、孩子的意见

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对方,当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对于孩子的意见,只要求孩子写书面意见,对方会提出异议,一般法官在这种情况下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做成笔录入卷。

孩子的意见对于决定其抚养权问题是很重要的,但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建议家长们向孩子讲清利弊,帮助孩子做个客观明智的选择,但千万不能强制孩子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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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可否强制执行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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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拥有探视权。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或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探视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吗?

在我国有人认为,对子女探视权判决或裁定的强制执行并不利于被探视子女的身心健康。依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衡量父或母探视行为的根本标准。那么父或母探视子女一旦被强制执行,则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因为如果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在执行法官、法警的陪同下探视子女,或违反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探视子女而受到处罚,都无异于离婚夫妻的一方借助于法院向另一方示威,本质上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在子女探视上的延伸和继续,无论如何都会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因此,对探视权强制执行方式要适当,司法拘留措施应当慎用。

也有人认为,《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视权赋予了要求强制执行的效力。

对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在法律上已不存在障碍。探视权的意义在于,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我国宪法规定,子女从出生一刻起就有自己的权利,其中包括获得父爱、母爱的婚姻家庭权利,这些权利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更是社会未来安定的重要因素,规定探视权有利于保护子女受关爱的权利,并对社会道德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如果没有强制执行,上述意义则难以实现,也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探视权的规定必然形同虚设。

因此,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是毫无异议的。但探视权如何强制执行仍值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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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的探视权会涉及到什么问题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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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或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那么关于探视权会涉及到哪种问题呢?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有决定孩子一切的错误想法,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同时对另一方提出的正确建议不闻不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 关于探视权的判决,对法官来说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如果在判决书中很简单地确定一方有探视权,在实际履行中当事人关于行使探视权的时间、地点、方式意见不一致,如是三两天一次还是一周一次?是带回去住还是到对方家,还是在子女所在学校探视?很容易发生纠纷,不利于请求方探视权的实现。若规定的过于详细,执行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实际生活中随时出现的诸多因素很可能导致无法丝毫不差按判决执行。

(三) “探视权”的执行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较大问题。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常常遭阻挠或对探视权进行滥用。我们在实践中曾遇到过这样两个案例。一例是,双方离婚孩子被判决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在行使探视权时,女方不准其进入屋内,只是将家中的防盗门上的铁窗打开,让男方站在窗口看几眼孩子,男方无法忍受这种探视方式又提起诉讼。另一例是,双方离婚时达成协议,女方抚养其子一年后转由男方抚养,但两人常因探视发生纠纷,女方有时来探视在楼下就喊“儿子,妈妈来看你了。”闹得左邻右舍“鸡犬不宁”。新《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该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如何“强制执行”,无法可依。

(四) 法律规定,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不直接与未成年子女在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而实践中具体行使探视权的不仅仅是不直接与未成年子女在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还有不直接与未成年子女在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还有孩子姑、姨、叔、伯、舅等其他亲属,这时若不准他们探望,一方面不利于孩子成长,另一方面有悖于正常情理。

(五)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出现孩子明确表示不接受父或母一方探视的情形,这是法院调解或裁判时往往忽略或者无法预见的。探视受阻的父或母无奈又跑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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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的肺炎宝宝允许探视吗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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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生儿肺炎的治疗,早发现、早诊断是关键。如果你的宝宝被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医生多半会建议你的宝宝住院治疗。由于新生儿肺炎症状发展较快,而且可能引起并发症,你需要积极配合医生的建议,尽快使宝宝痊愈。

新生儿肺炎的宝宝一般需要住院1~2周。等新生儿肺炎的症状消失了,宝宝能够正常吃奶了,而且胸部X光检查和血液化验检查结果都恢复正常后,你的宝宝就可以出院了。那么住院的肺炎宝宝允许探视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在中国,大多数医院在新生儿肺炎病情稳定后,都允许你去医院病房看望宝宝。有的医院会允许陪护,在此期间你可以在医生指导下:

定时给宝宝翻身:防止宝宝肺内的分泌物堆积,改善肺的扩张。

拍击宝宝背部:由下而上,由外周向肺的顶端拍击,以帮助痰液排出和促进肺循环。

宝宝痰多时,在医院医护人员的帮助下给他吸痰和其他口鼻分泌物。

密切观察宝宝病情。如果你对宝宝的表现有任何担心,都应该立即告诉医生。

宝宝住院期间,你多半不能时刻陪伴在他左右,这对很多新妈妈来说是个很大的心理考验。你也许会变得焦虑不安,而且禁不住开始自责,觉得宝宝生病都是你的错。事实并非如此。你需要注意,别让这种负面的情绪发展成产后抑郁症,这对宝宝的康复还有你的产后恢复,都是不利的。

宝宝住院期间能母乳喂养吗?

你的宝宝住院期间,你可以咨询医生或宝宝所在的医院,看看能否让你把乳汁挤出来,请医护人员喂给宝宝。在这方面,每个医院的具体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即使你的宝宝所在的医院安排新生儿住院期间实行配方奶喂养,你也要坚持用吸奶器定时排空乳汁,保证母乳的正常分泌。这样,等宝宝出院回家后,你就有充足的乳汁马上恢复母乳喂养了。别忘了,母乳是宝宝最好的食物。

宝宝出院时,我需要询问医生什么?

在你带新生儿肺炎的宝宝出院前,最好详细了解宝宝住院期间的生活规律,以及医生对于居家护理有哪些建议。

宝宝回家后,他吃奶和睡眠的习惯最好跟住院期间尽量一致,比如宝宝每次吃多少奶,几小时喂一次等。你还需要了解宝宝大便的次数和性状。出院后细心观察和对比宝宝的大便,有助于你监控宝宝的身体健康状况。

出院时,医生还会告诉你,宝宝需要继续服用哪些药物,以及每种药物的服用时间和剂量,还有服用多长时间等。此外,你还需要询问清楚,你该什么时候带宝宝回医院复查,以及什么情况下应该立即带宝宝去医院就诊。

新生儿肺炎的宝宝出院后,良好的居家护理能够加快他恢复的速度。了解出院后新生儿肺炎宝宝的护理方法。如果你对新生儿肺炎如何护理等有关新生儿护理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新生儿肺炎护理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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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可否探视

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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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你对行政拘留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政拘留的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三者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4、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5、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机关

6、羁押期间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

7、法律后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看过“行政拘留可否探视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公通字(1990)4号(公安部1990年1月3日发布,自1990年1月3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什么是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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