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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受什么保护(精品14篇)

相信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眼睛永远都是健康明亮的,那么在保护眼睛的过程中,不光是要注意眼睛的使用,在生活中其实有很多的小习惯,无形之中就能够让自己的眼睛更加的健康,那么生活中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眼睛的小习惯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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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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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与重视,然而大量出现的驰名商标侵权纠纷严重扰乱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驰名商标保护的现状

1,负责各国的驰名商标使用情况收集,并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将各国商标主管机关连成一体,公告驰名商标的现状。

2,负责驰名商标注册、撤消等监管;一旦出现侵权则马上派专人会同侵权行为发生国主管机关主动追查。

3,负责受理驰名商标认定的行政复议案件但应会同争议二国共同进行。

4,负责驰名商标国际纠纷处理,一旦出现侵权则马派专人会同侵权行为发生国主管机关主动追查。

5,负责驰名商标其它事情的处理。明确管理的专门机构,明确管理的职责,可以对驰商标国际保护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做出预测、预防及有效地管理。与此同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扶助,提高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建立专门机制和机构,将驰名商标保护与一般商标保护区别开来避免现行机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真正实现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什么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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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 (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提出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到 (以下简称《Trips协议》)的扩大保护的几十年间,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关注与瞩目,得到了迅速的进步。

然而,由于涉及各主权国的利益问题,关于驰名商标的定义、认定标准、界定方法、保护范围和方式等基础而关键的问题至今尚未能得到完全解决。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间经济交往的频繁使法律上的漏洞和空白日益突显,大量出现的驰名商标侵权纠纷严重扰乱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完善成为世界各国国际技术贸易往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笔者拟就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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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标保护的地域限制性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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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商标法》所保护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业的商标,都可以享有法律范围内的权利,但是有保护就有拘束和限制,特别是地域的限制,那么,商标保护地域限制性有哪些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作为知识产权是有地域限制的,但是这个地域的范围很广,一般以国家或地区为界,主要由商标法的法律保护范围决定,例如:我国企业在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就受我国《商标法》和其它法律的保护。

第二,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联盟国家国民,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在本联盟所有其他国家内应当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授予和今后可能授予其国民的各种利益,但不得损害本公约特别规定的各项权利。因此,他们只要遵守各该国国民适用的条件和手续,就应当和该国国民享有同样的保护,并在他们的权利遭受侵害时,得到同样的法律救济。也就是说,该公约成员国国民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享有与我国国民同等的权利,我国国民到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也享有各该成员国国民的同等的待遇。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保护有地域限制性,一般来说,以国家或者地区为界,但如果企业想拓展国际品牌,只要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里注册商标,也同样可享有与该国企业一样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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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标著作权怎样保护

全文共 2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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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很多,商标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很多人对其商标著作权如何保护没有详细的了解,那么商标著作权怎样保护?一起走进进行了解。

商标著作权保护办法如下:

1、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图案可以成为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见“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是一项智力成果成为作品的实质条件。商标图案由文字、图形、颜色、数字、符号、字母或其他组合构成,凝结了商标设计者的理念与独特想法,无论商标图案是否核准为注册商标,是否给予商标权保护,只要符合作品的实质条件,就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图案一般附着于商品、广告、装潢上使用,通常都具有“可复制性”,因此,“独创性”是判断商标图案可否成为作品的关键因素。

“独创性”要求智力成果源于创造者的独立贡献,不是对他人成果的抄袭,且具有一定水准的创造高度。本案中,商标图案“直通车”是对“直”、“通”、“车”三字进行异形的独特组合,整体表现为一列动车组造型,体现了一定艺术美感和创造性,且在案证据能充分证明该图案是创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不是抄袭、复制、剽窃或模仿他人已发表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结合其具有“可复制性”特点,故可成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商标图案可受著作权和商标权双重保护

有观点认为,不应当将商标图案认定为作品,进而给予著作权保护,否则,将彻底颠覆商标法的“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并不当地给予这些商业标识超越商标的保护范围,致使权利人怠于将可以成为作品的商标图案注册为商标,还会造成普通商标图案和可成为作品的商标图案之间严重的权利不平等。

小编认为,我国法律没有对商标与作品之间的关系作明确规定,即没有肯定对商标图案给予著作权与商标权双重保护,又没有否定双重保护。因此,作为作品的商标图案,可依著作权法规定获得著作权保护;如获得商标注册,又可以获得商标权保护,两者并不相互排斥。其实,采用著作权保护并不能完全阻止商标图案被他人利用,原因在于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著作权人只能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抄袭等,而不能禁止他人进行相似的创作。就涉案商标图案“直通车”而言,如果被告杨华太进行相似的创作,对“直通车”中文汉字进行艺术化处理,创造出与“直通车”完全不同的图案,或者直接使用不能取得著作权的“直通车”三个中文汉字,则原告司徒尚炎无权主张被告杨华太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由此可见,尽管商标图案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但因其局限性太大,只有进行商标注册保护才能确保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免遭侵害。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权利人也不会借重著作权来保护商标图案,忽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而只是将著作权保护作为对商标保护的一种辅助手段。况且,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其要求商标图案立意新颖,独具风格,但是有显著性的商标图案并非当然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实践中许多构成要素简单的商标,不乏明显的识别特征,却难言独创性,能够落入著作权领域的商标图案非常少见。于此而言,给予少数商标图案著作权法保护绝不会架空商标法的“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

3、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可作为认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图案享有著作权的佐证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商标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以及商标注册证均附有商标图案,且载明了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的信息,可否直接根据商标注册证或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所记载的信息认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是商标图案的作者,进而确定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归属于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对此,法院以往的判决已给出明确的答案。在福建石狮“老人城LAORENCHENG及图”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明确指出:申请注册商标及相应的授权公告仅仅是表明注册商标权的归属,并不必然表明注册商标图形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该案裁判逻辑是:商标注册证、初审公告的功能在于确定商标权人的身份,非著作权人身份,而实践中存在商标图案的商标权人和著作权人不为同一主体的情形。如张三委托李四设计商标图案,双方未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商标图案著作权归属,按照合同约定,张三可将该商标图案申请注册为商标,由于双方未就著作权的归属予以明确约定,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该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应归属受托人李四。再如,张三经李四许可,将李四创作的作品申请注册为商标,依据双方的许可协议,张三有权将该商标图案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但李四仍然是著作权人,张三不能因商标使用行为而取得该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因此,在商标权人与著作权人可能不是同一主体的情形下,仅依据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是无法必然得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亦是著作人之结论。不过,对该案裁判不能作机械的理解,不能认为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对商标图案著作权权属认定毫无意义,因为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属于公示行为,具有较强证明力,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应先假定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为商标图案著作权人身份。倘若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或有证据表明商标图案的商标权人和著作权人存在不为同一主体的可能性,则应结合其他证据进行查证。如此,既能简化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的举证,又能确保实质上的公平。

商标著作权怎样保护小编对其做了介绍,这些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非常重要,是老百姓的舞台,除此之外,在这里还可以对其什么是著作权保护等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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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明专利和商标保护期一样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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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专利侵权,要及时维权首先,建议委托相关专利律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然后,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那么发明专利和商标保护期一样吗?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保护期限是以提交专利的申请日开始计算的,其中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是10年。过期以后就不再属于你了,属于公开了。

商标不同,商标续期是十年。到期后可以续展,可以持有无限年。

中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十二五”时期,我国受理发明专利申请403.4万件,居世界首位并保持领先。PCT国际专利受理申请11.7万件,比“十一五”增长2.2倍;发明专利授权量118.9万件,比“十一五”增长1.5倍。

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世界各国几乎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规定了时间限制,但各国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长短不同,多数国家规定为10年,如日本、法国、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各国商标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如法国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美国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2014《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另有2014《商标法》第36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小编欢迎网友们来学习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在这里一定可以找到您想要的答案,关于专利如何保护,下期精彩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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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海澜之家为什么要剪标 保护商标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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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喜欢海澜之家的朋友来说,应该都有听说过海澜之家剪标的事情,剪标款的衣服会卖的比专卖店要便宜一些,有些人很喜欢,那么海澜之家为什么要剪标呢?

海澜之家为什么要剪标

海澜之家剪标是保护他自己的专卖店,有些东西,宁愿便宜剪标处理,也不能影响现在货的价,基实,GXG,马克华菲等很多品牌一样剪标的,女装很多一二线都是剪标拿出来。

剪标服饰一般都是品牌服饰的过季产品或者是工厂延误交货等原因拿来处理而产生的,所以价格要比原来的价格的便宜很多,其服饰的面料、手工、质地和真正的品牌服饰没有任何区别。一般厂家为了保证当季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受到影响,都会把商标完全去除后才拿出来处理,所以真正被迫销毁的“剪标货”,一剪刀下去决不会留情。要么是剪个月牙形,把商标上的字全抠掉;要么就是把商标“连根拔”,只剩下两道商标缝线依稀可见,反正尽量不能让你认出来。

海澜之家剪标衣服怎么买

如果想买海澜之家剪标衣服,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衣服是否真的是海澜之家的,还是故意造假货再剪标冒充海澜之家剪标,不一定所有剪标的都是正品,也不一定所有带标的都是真货!主要就是看质量吧!质量好肯定是真货,因为人家做假货就是为了赚钱,冒同样的风险根本没必要去剪标卖个便宜价,要么就是用很差的垃圾来剪标,那样同样符合利益最大化!第二看洗标海澜的品号色号熟悉的人应该看得出!

小编以前买过几次海澜之家剪标衣服,也买到过假货,主要途径是“微信朋友圈”和淘宝店铺或者微店,其中,微信朋友圈是最没有保障的,因为需要直接付款给对方,没有第三方平台保证对方发货,就算对方发货了,遇到假货也没有地方可以申诉,微店稍好,至少还可以退换货,淘宝最好,有淘宝平台最保障,卖家就算发了假货给你,你申请退款退货就好了。

海澜之家是几线品牌

海澜之家在国内属于一线男装品牌,知名度还是比较高的。

讲道理,海澜之家的衣服在什么水平,大家看上面这张海报心里就应该有数了。但他们这个品牌运作的模式却是非常先进,而且格局狠大。在中国要做响一个服装品牌,做到了一定规模之后,逃不开的就是要砸央视广告。你可以回想七匹狼、劲霸、美邦、森马,为什么越是土掉渣的广告反而越让他们变得家喻户晓?原因就在于,不管你多土,一上央视大家就容易觉得你有钱,有实力,而且有官方罩着你的嫌疑,感觉上狠靠谱;二来你的广告形象和广告词越是粗暴简单,普通人就越容易记得住你。羊羊羊就是恒源祥,男人的衣柜就是海澜之家。

海澜之家怎么样

从性价比说,海澜属于高性价比产品。一般服装溢价在4-5倍,有的10多倍,但海澜的衣服一般溢价在2-3倍,所以说性价比是比较高的。甚至对高档服装有一定的替代性。从品牌上说,海澜之家是中国服装快时尚第一品牌。今年4月借壳海澜集团子公司海澜凯诺科技上市,成为中国服装龙头股。当然其品高就是大众品牌,不属于高档品牌。海澜集团旗下有专门的一个公司做高档品牌,但不属于海澜之家。

海澜之家的东西还是比较齐全的,关高说男人的衣柜还是名符其实的。总体上说海澜之家衣服的时尚性还是不错的,因为其客大欺店,两季卖不掉的衣服就退给供应商,而且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百衣百顺品牌,就是专门处理库存的。所以时尚性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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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标跨类保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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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保护商标法上的概念,是指国家对于已注册的 驰名商标所实行的跨类别保护,也称之为"绝对保护"。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跨类保护的相关知识。

【审判要旨】

本案争议焦点第1330964号商标与第8585534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构成类似商品。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将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医用营养食物、婴儿食品、医用营养品、婴儿奶粉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进行对比,二者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都有明显差异,不应当认定为类似商品。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属于适用法律有误,予以撤销。此外,商评委应当对诉争商标是否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十三条继续进行审查。

【专家评议】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黄雪芬律师认为: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法院在审理此种案件时,除了要考虑两件商标标识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之外,还需要考虑商标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不同类别、请求保护的商标本身是否驰名等因素。只有在所有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商标跨类保护才能成立。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本同盟各国应依职权——如本国法律允许——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由上述条文可知,《巴黎公约》中并未对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的优惠,而只是对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予以禁止。

加入WTO以后,我国既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又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签字国,上述规定当然适用于我国。为此,在新修改的商标法中,我国专门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新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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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跨类保护,见《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 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 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可以得到包括“跨类保护”在内的特殊保护,而非驰名商标在达到一定的 知名度后,也可以得到相应的保护。不过,由于不同的执法人员对相关商标的影响度、知名度的理解并不一致,非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存在很大的 偶然性。因此,在商标培育到一定阶段之后,应尽快主动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如果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只有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相关商标才可以得到稳定的特殊保护。

【基本案情】

上海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XX”、“O.C.Tmami”、“OCTmami”等多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公司的核心商标是第1330964号“XX”商标,该商标于1999年11月7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

2012年市场上出现了一批印有“XX(中国)有限公司”以及“XX”字样的保健品,包括XX乳酸钙颗粒、XXDHA藻油软糖、XX叶酸多种维生素等。

XX公司对以上产品商标授权方NZL(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XXOC...Y”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商评委认定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的情形,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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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什么是商标保护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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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创建品牌的过程中,要想让消费者更快更准确的记住自己的商品,必须要有特色的商标,而此商标也是企业为之保护的对象之一,那么,什么是商标保护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即程度法或者实体法。

第二,商标可以是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而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新修订的《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种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第三,三维标志的商标,也叫做立体商标,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新修订的《商标法》中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综上所述,商标保护,主要是对商标的颜色、字母、数字以及颜色组合或者立体商标进行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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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驰名商标的六个保护范围的确定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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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和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六个确定的保护范围。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驰名商标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的通用性

通用性是指商标应当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商标的通用性,是由商标自身的功能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示宣传商标的特点所决定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商标在不同环境下的通用性。从商标的识别角度来讲,要求商标能通用于放大或缩小,通用于不同背景和环境中的展示,通用于不同媒体和变化中的效果。也就是说,一个成功的商标无论是被放大或者缩小、无论是在近距离还是远距离、无论是在繁杂的环境内还是空旷的空间中、无论是在动态环境还是静态环境中,都可保证观者能及时迅速地识别商标。

(2)商标在包装设计中要具有通用性。商标应当在产品造型、包装装潇等方面具有通用性,这就要求商标的造型既要美观实用,还要注意使商标能与特定的产品性质以及包装装演特点相协调。

(3)商标在平面印刷、宣传媒体上要具有通用性。要求商标不仅能适用于制版印刷,还能适用于不同材料载体的复制工艺特点。比如,商标的形象不仅要适用于金属材料的刻、塑、陶、锻等复制工艺还要适用于不干胶材料、霓虹灯材料等复制工艺,以及适用于电视屏幕的复制工艺。

驰名商标注册具体需要的费用

驰名商标认定标准: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申请流程:

驰名商标认定的全部流程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一阶段:前期接触与初步判断;

二阶段:签订委托协议书;

三阶段: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四阶段:正式申报阶段;

五阶段:公示报道,在《中国驰名商标》杂志和“中国驰名商标网”上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宣传,并录入中国驰名商标数据库。

驰名商标的六个保护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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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标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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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的商标,特别是大公司的商标,保护其市场价值也是保护企业应有的资产,那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商标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变均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国商标网》等权威信息发布,对涉嫌与本企业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他人申请注册或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或争议申请。

第三,企业也应充分利用销售网点作为商标的维权阵地,主动培训相关销售人员,通过销售人员加强周边市场巡查,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提高维权效果。

第四,企业发现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时,应及时制定并采取应对措施,搜集并以公证方式固定证据,包括侵权商品及商标标识、销售合同及凭证、生产、销售、贮运场所照片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据。

第五,对经初步核实涉嫌侵权的案件,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与侵权方协商解决、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公安部门报案等方式处理,而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应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六,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海关总署申请商标知识产权备案,加强进出口环节的商标保护,也可通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扩大商标保护范围,提升商标保护强度。

第七,企业应实施风险控制,根据企业特点建立商标专用权预警机制,制定应对商标专用权纠纷方案,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或相关行业协会的法律优势,整合资源,增强保护实效。

以上七点就是商标保护的相关注意事项,作为企业而言,保护商标很重要,但提高自身的商品质量更为重要,这也是为了拓展市场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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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标保护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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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其实也是保护企业的品牌或者说企业的形象,在执法力度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只要商标受到他人侵犯,就会受到严惩,那么,商标保护的具体作用是什么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

第二,商标具有专有使用权,受《商标法》的保护,是一种知识产权。注册一个商标和购买一个商标都是要花费一定的金额,而保护商标不为他人所用其实也是保护了个人财产不受他人的侵犯,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第三,每个著名品牌的确立,商标都是同时成了一个升值的商品,当企业升级为大品牌公司的时候,商标也同时提升了价值,这也是商标的预期价值,保护商标也是保护企业的拓展之路。

第四,保护商标也是为了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或者说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保护商标其实也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打造品牌效应,为企业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也防止他人为了非法获利而产生侵权的行为,阻止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在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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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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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商标吗?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名称的拟制原则

给商标命名,除了要符合商标命名的法定要求外,还应注意遵循下列原则:

1.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写

商标的名称首先要明白简洁;用词要通俗易懂,不要用艰深冷僻、古奥晦涩的词;用字要力求笔画简单,易于书写印刷,不要用笔画繁杂,难于辨认或已被淘汰了的古字、废字;读音要响亮顺口有音乐美感,要避免诘屈聱牙,平仄不分;此外名称的文字也不能过长。

2.把握特征,突出重点

商标名称很简短,只能显示商品某一方面的特点,这就要把握特征突出重点。这种突出,或侧重于展示身份,如“ 贵州茅台酒”;

或侧重于展示技术,如“古汉养生精”;或侧重于展示用料,如“ 两面针牙膏”;或侧重于展示价值,如“钻石电扇”;或侧重于展示效用,如“白丽牌 香皂”;

或勾画形象,如“小白兔牙膏”;或抒写情趣,如“喜盈门毛巾被”;

或显示气派,如“公主牌钢琴”;或表达产品品类,如“垦得机 有机大米”;等等。

3.名实一体,避免自相矛盾

名称要从某一个侧面反映出商品的某种特征,这种特征应该与商品有一定联系,而不应出现商品的名与实不相称或有 损 商品形象的现象。如“黑豹牌农用车”,“黑豹”显示了车子的强劲有力,“菊花”电扇的“菊花”给人以清凉感,名实结合是合理的。

4.要考虑消费对象的心理

商品有一定的消费对象,命名要考虑消费对象心理才能赢得市场。例如,儿童产品要考虑儿童心理:所以有小天使童鞋、 大白兔奶糖、娃哈哈果奶。老年保健品要考虑老人的心理:所以有百年乐中成药、老来福口服液、如意牌拐杖。

化妆品的消费对象主要是青年女性,所以商标名称时髦洋派:奥琪、雅倩、 海飞丝、丽花丝宝、金芭蕾。高档消费品则针对购买者要慎重选择的特点,用商标名称来显示商品的名贵、精良、耐用、先进,所以有 斯特劳斯牌钢琴、蓝宝石牌 手表等等。

5.名称要有美感,有寓意

所谓有美感是指名称 形象鲜明,能使人产生美好联想。如:郁金香牌壁纸、企鹅牌 羊毛衫、莲花牌味精。

有寓意是指名称能包含较多的信息。如“中意”既表明产品引进了 意大利技术又告诉人们该产品可令人满意。“老来福”既有中文意思老来得福,又与英文LONGLIFE(长寿)谐音。

看过“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对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不适用这个规定;至于那些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已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的,则明显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也不是这里要解决的问题。

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从具体行为看,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犯,表现为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驰名商标制作为商标,摹仿是指照驰名商标的样子制作,翻译是指将文字商标从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管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我国已有多起对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的范例,如商标局曾应意大利费列罗有限公司(简称费列罗公司)的申请,撤销了张家港市乳品一厂抢先注册在相同商品(巧克力)上的“金莎及图”商标。费列罗公司是世界四大巧克力生产厂商之一,其“FERREOROCHER及图”商标在世界上(包括中国)有较高知名度。

1986年,该商标在中国注册,其产品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在其产品上使用“金莎”中文字样及图形,但没有注册。

张家港市乳品一厂于1992年将“金莎及图”商标在第30类“巧克力”、“糖果”商品上抢先注册。商标局认为,费列罗公司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该商标被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与误认,依据《巴黎公约》,张家港市乳品一厂的“金莎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类似的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案例还有“氟利昂”、“吉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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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标保护的实施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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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是《商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商标也是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以及法律制度完善的一种体现,那么,商标保护的实施方法是什么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权的保护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制裁商标侵权和商标犯罪的行为,从而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以维护国家商标管理秩序的制度,对于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行为,工商部门会予以查处,个人可以起诉侵权,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商标保护有两种方式:1、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对主管辖区内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依法查处;2、由企业、个人向上述两个权力部门举报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或由相关商标使用权人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

第三,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但是续展必须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

综上所述,商标保护的实施方法包括由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主动行使权力对主管辖区内发生的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案件进行依法查处或者由企业、个人向上述两个权力部门举报商标违法、犯罪行为或由相关商标使用权人向法院起诉商标侵权这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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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网络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期一样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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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商标保护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网络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期一样吗?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大家知道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吗?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请到来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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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是什么

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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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制度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虽然据历史记载,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商标的国家,但只是一种商标使用的萌芽,是自然经济社会中出现的带有商业经济色彩的贸易行为的产物。那么你对商标专用权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专用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的通用原则

通用性是指商标应当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商标的通用性,是由商标自身的功能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示宣传商标的特点所决定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商标在不同环境下的通用性。从商标的识别角度来讲,要求商标能通用于放大或缩小,通用于不同背景和环境中的展示,通用于不同媒体和变化中的效果。也就是说,一个成功的商标无论是被放大或者缩小、无论是在近距离还是远距离、无论是在繁杂的环境内还是空旷的空间中、无论是在动态环境还是静态环境中,都可保证观者能及时迅速地识别商标。

(2)商标在包装设计中要具有通用性。商标应当在产品造型、包装装潇等方面具有通用性,这就要求商标的造型既要美观实用,还要注意使商标能与特定的产品性质以及包装装演特点相协调。

(3)商标在平面印刷、宣传媒体上要具有通用性。要求商标不仅能适用于制版印刷,还能适用于不同材料载体的复制工艺特点。比如,商标的形象不仅要适用于金属材料的刻、塑、陶、锻等复制工艺还要适用于不干胶材料、霓虹灯材料等复制工艺,以及适用于电视屏幕的复制工艺。

看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一、商标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八)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九)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

(一)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二)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或举报。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同时附送商标权利人有效的权利证明。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者其许可生产的产品进行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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