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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

犯人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犯人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犯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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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被发配的犯人,明知道前途无望,为何不逃跑既是跑不掉,也是不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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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发配犯人,为什么路上不跑

古时候很多的犯人在犯了罪之后,皇帝都会将他们发配到边疆,虽然是留下了他们的性命,但是也可以说是前途无望了,一生只能在边疆受苦度过,既然他们知道自己将受苦一辈子,那么为什么不逃跑呢。

其一,不敢跑,且先不说能不能跑的掉,就算是跑掉了,那么,家里人将会怎么样?不用想都知道,他这么一炮,肯定会牵扯到家里人,轻的处罚是会把家里人关押起来,重的,那就是诛九族的死罪了。

其次,我们再来讨论能不能跑的问题,古时候的手铐脚铐大家都在影视剧中看到过吧,请问能有多少人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挣脱这些束缚,或者说带着这些束缚逃跑成功呢,并且全程还有人押送。就算是逃跑成功,也是无地可去,古时候的户籍制度是很严格的,一旦村里发现外来人员,是要上报朝廷的,还有,押送人员一旦发现有人跑了,是要骑马追的,所以,人怎么样可以跑得比马快呢,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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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在处决犯人的时候 古人为什么要脱去外衣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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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处决犯人古人为何要脱去外衣

首先是因为女子监狱相对而言污秽不堪,所以就会脱去外衣,另外有可能是在时间会受到侮辱,所以才想要保存最后的体面。

古代的社会本身就会有着森严的等级,对于女子也会有着一定的限制,要求三从四德,要求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就使得女子一般犯罪的几率比较低,相对来说很少会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杀人放火,一般都会比较偏向于一些品德方面。比如说通奸,也有一些女性可能就会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做错,但是在此时就可能会造成一些连带责任,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最终的下场也并不是特别的好。

无论是男女,一旦在定罪之后基本上都是秋后问斩,古代对于死刑犯也同样需要谨慎,在经过审理之后,最终也需要上报朝廷,然后去批准死刑,在批完之后犯人也同样需要直接关在牢里面,然后等死,在处决之前一般犯人都会选择脱掉上衣,这其实就是为了验明正身,是为了有效预防犯人被调换,再者也是为了行刑方便,这就意味着侩子手能够非常准确的砍掉犯人的脑袋。

在当时人贩被替换,本来就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在验明正身时,其实也并不会分男女。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是男子脱掉上衣,这也没有什么,可如果是女子在死之前还遭受这样的对待,简直就是一种羞辱,死了倒也罢了,还需要接受这种折磨,对古代的女子来说,也同样觉得没有办法接受。这一种脱去上衣的规定可以说也是不分尊卑的,因此也有很多的一些女子马上就会选择自尽,这其实就是为了有效保存最后的一个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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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再被砍头的时候 古人为何会自觉的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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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被砍头时为何会自觉地跪下?

这本身就是一种习惯,在古代的时候一旦触犯法律,必然就需要接受相应的惩罚,这就如同是触犯了皇权,所以一般都会要求罪犯们跪下,再经过教育熏陶之后,犯人们也会觉得在行刑之前跪下是理所当然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错。

当然在这中间也有一些犯人可能不愿意下跪,监斩的官员就会选择强制性的让这些犯人下跪。其实当我们在看相应的故事时就会发现斩首并不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情,一般的情况下对于刽子手也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要知道受刑的这些死刑犯,如果筷子手并没有办法一刀就直接人头落地让他们毙命,那么最终受折磨的依然还是自己,所以大部分人在想明白这一点之后,都会选择乖乖的听话,然后选择自觉的跪下,因为这其实也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更快的离开。最后一点其实就是古代很多的死刑犯一般都是在秋后问斩,为什么要秋后问斩呢?是把犯人全部关押在一起,然后一起去进行刑罚。

在古代的时候,这些死刑犯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的待遇,基本上都是一些馊菜馊饭,官兵也并不会去管这些犯人到底能不能够吃饱,只要撑到秋后问斩即可,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死囚们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力气去折腾。监狱里面如此死气沉沉,早就已经消磨了求生的欲望,所以在行刑之前能够吃一顿好的离开,这已经是不错的一个选择,不过在经过长时间的精神折磨还有肉体折磨之后,早就已经失去了生的欲望,根本就不想活下去,所以在此时自然就会直接跪下,并不想要做任何的挣扎。相信在看到这里时,大家也同样会觉得有一些特别的可怜,可如果没有犯罪也不会有这样的一个结果,这本身就是古代历来的一个做法,就是为了让大家有一些警惕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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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通缉令那么抽象 古人真的能够抓到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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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通缉令那么抽象真能抓到犯人?

古代通缉令虽然抽象,但是古人还是可以抓到犯人的,因为一般通缉令上都会写清楚一些特征,再加上那个时候也会有着一些比较严格的户籍制度。

古代抓捕犯人的时候,虽然不能够保证所有的犯人全部都可以抓捕归案,但是大部分的情况下很少会有漏网之鱼,因为在抓捕时也会有一些诀窍,首先就会选择一些非常抽象的画像。好像看上去和罪犯本人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往往都会有各种特征,这就能够有效缩小搜索的范围。

这些画像的重点并不在于和罪犯有多么相像,而是去描述一些特征,在边上也会有年龄体型还有身高等等,如果犯人有瘸腿又或者是脸上有刀疤,那么在抓捕犯人的时候看到这些特征去比对,基本上就能够找出犯人。

这个诀窍其实就是靠老百姓的举报,在中国户籍制度早就已经延续几千年,在最早的时候也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在那个时候还会有连坐的制度,如果一家犯错,那么其余的人也会受到影响。为什么要选择这一种制度?其实也是为了让老百姓能够彼此监督,最终就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因为这一个制度也会让老百姓对于身边的一些陌生面孔特别的敏感,经常性都会盯着自己的家庭,以免出现问题。

所以在一片区域中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这一片区域的老百姓肯定能够认出来,所以从那个时候来看,人口的流动性还是非常小的。古代人大部分的情况下活动的范围都比较小,基本上都只是一个村庄这么大小,一旦出现一个陌生人,那么随时都可能会暴露行踪,因此也会有很多的老百姓为了自保就会马上选择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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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经历吗?

全文共 2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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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让小编为各位分析一下你有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经历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吗?

操作方法

1

说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事吧,其实也叫嘴贱没有好下场。先说明一下,我,习武之人,平时并不会仗势欺人,待人也是彬彬有礼的。去年十一假期最后一天,按惯例我都是中午去我姥爷家吃完饭然后回学校。那天我爹开车带着我说说笑笑的往我姥爷家走着,快到门口的时候,我们开车经过了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无赖身边(此人在我姥爷家附近众所周知,一家的无赖狗皮膏药),因为我和我爹正说着话而且都到门口了,所以速度也就是40左右,结果这老无赖就出溜到地上了,伴随着一串素质三连就飙了出来,说我们车速太快,吓到他了。我爹当然下车找他理论,万万没想到啊,这傻逼老无赖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的是他居然先动起了手,我爹年轻时候侦察连复员的,别看现在40多依然风姿不减。我当然是上去拉架啊(肯定是拉偏架,我没动手,主要是护着我爹别被碰到),我爹毫无阻碍的打了几下以后也就停了,也没真用多大力,主要是被气到了,结果这老无赖不愿意了,给他家里人打电话,还要报警(他妈谁先动的手你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吗)。我和我爹当然无所畏惧,没两分钟他家人就来了,来的是他儿子和女婿,他儿子什么不问,上来就推了我爹一把,抓着我爹衣服要动手,哎呦卧槽,真是想吃空心菜遇见卖藕的,我也还在气头上一头火没地方撒呢,你小子敢动我爹,我过去把他手拿了下来(应该说是反关节擒拿),这时候老无赖女婿跟过来直接给了我一脚,其实我当时是可以躲过去的,但是我不能师出无名啊,这一来我可就是正当防卫了嘻嘻,我拍了一下衣服上的脚印,走过去对着他儿子胃部一拳,反身给他女婿右胸一肘,两个人瞬间倒在地上站不起来了(这战斗力出来学人装逼?得亏我没上脚,上脚估计得出点大事),我顺手从路边的树上折了根树枝,接着那是一顿虐杀,抽的两个人哭爹喊妈,老无赖都看愣了,这怎么二打一被瞬间反杀了???我这边抽的正嗨,我小姨和我小姨夫从后面把我拉走,直接塞车里上高速给我拉学校去了(行李什么的都在)。后来听说警察来了,我们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加上周围邻居的仗义执言,赔了点医药费就过去了,而我不过一介文弱书生,又不是通缉犯,走了当然就走了,没有人跨地区来找我调查情况,当然不了了之。不过后来过年回来,那家人看到我都把自家孩子往屋里拽,我也是很迷……你们不惹事我打你还嫌脏了手好吗。至于周围邻居为何仗义执言,有三个方面,第一那家人确实如过街老鼠,没人看的惯。第二我姥爷在那一片也算乐善好施德高望重吧。第三,我打小就是老师最头疼的那种成绩贼好性子贼皮的孩子头,这周围的孩子都以我马首是瞻,家长们也都对我有好感(嘻嘻,真不要脸),当然帮着我们说话了

2

题主提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它是毛泽东同志的著名论断,意思就是我们不会去主动的侵犯他人,但是当别人侵犯自己的时候,那就一定要维权。

但历史上习惯的用法都是在国家与国家、军队军队、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的这种关系的处理上。

而不是用到日常生活中,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也这样剑拔弩张寸土不让,那么相互关系就很紧张很不正常。

这时就应该学学忍一时而风平浪静(当然是小事!)

如果小事还一直犯我们,就应该出手了(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3

说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事吧,其实也叫嘴贱没有好下场。

先说明一下,我,习武之人,平时并不会仗势欺人,待人也是彬彬有礼的。

去年十一假期最后一天,按惯例我都是中午去我姥爷家吃完饭然后回学校。那天我爹开车带着我说说笑笑的往我姥爷家走着,快到门口的时候,我们开车经过了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无赖身边(此人在我姥爷家附近众所周知,一家的无赖狗皮膏药),因为我和我爹正说着话而且都到门口了,所以速度也就是40左右,结果这老无赖就出溜到地上了,伴随着一串素质三连就飙了出来,说我们车速太快,吓到他了。

我爹当然下车找他理论,万万没想到啊,这傻逼老无赖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的是他居然先动起了手,我爹年轻时候侦察连复员的,别看现在40多依然风姿不减。我当然是上去拉架啊(肯定是拉偏架,我没动手,主要是护着我爹别被碰到),我爹毫无阻碍的打了几下以后也就停了,也没真用多大力,主要是被气到了,结果这老无赖不愿意了,给他家里人打电话,还要报警(他妈谁先动的手你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吗)。

我和我爹当然无所畏惧,没两分钟他家人就来了,来的是他儿子和女婿,他儿子什么不问,上来就推了我爹一把,抓着我爹衣服要动手,哎呦卧槽,真是想吃空心菜遇见卖藕的,我也还在气头上一头火没地方撒呢,你小子敢动我爹,我过去把他手拿了下来(应该说是反关节擒拿),这时候老无赖女婿跟过来直接给了我一脚,其实我当时是可以躲过去的,但是我不能师出无名啊,这一来我可就是正当防卫了嘻嘻,我拍了一下衣服上的脚印,走过去对着他儿子胃部一拳,反身给他女婿右胸一肘,两个人瞬间倒在地上站不起来了(这战斗力出来学人装逼?得亏我没上脚,上脚估计得出点大事),我顺手从路边的树上折了根树枝,接着那是一顿虐杀,抽的两个人哭爹喊妈,老无赖都看愣了,这怎么二打一被瞬间反杀了???我这边抽的正嗨,我小姨和我小姨夫从后面把我拉走,直接塞车里上高速给我拉学校去了(行李什么的都在)。

后来听说警察来了,我们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加上周围邻居的仗义执言,赔了点医药费就过去了,而我不过一介文弱书生,又不是通缉犯,走了当然就走了,没有人跨地区来找我调查情况,当然不了了之。不过后来过年回来,那家人看到我都把自家孩子往屋里拽,我也是很迷……你们不惹事我打你还嫌脏了手好吗。

至于周围邻居为何仗义执言,有三个方面,第一那家人确实如过街老鼠,没人看的惯。第二我姥爷在那一片也算乐善好施德高望重吧。第三,我打小就是老师最头疼的那种成绩贼好性子贼皮的孩子头,这周围的孩子都以我马首是瞻,家长们也都对我有好感(嘻嘻,真不要脸),当然帮着我们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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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语录: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从国家的主权出发,坚持我不犯人,你若犯我,我礼让三分,再犯,我必犯人。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不容侵犯。

从个人角度出发,当个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合情、合理、合法的去处理。而不得以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以及极端的行为报复。

天下之大,

以和为贵。

5

我父亲是高级工程师。因用脑,年青时就透顶。每次父亲送我上学时总有一群熊孩子跟在后面叫,癞子,癞子。几天过去了我实在忍不了了。猛一转身抓起路边石子。一边追一边猛砸。吓得熊孩子择路而逃。自那天后,再没人敢侮辱我爸了。我爸也视我像男孩。因那时我才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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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清朝喜欢把犯人流放到宁古塔?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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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古塔是满族的发源地,清皇族的老家。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有两层含义:一是惩恶与扬善,让犯了罪的人背井离乡受尽磨难,到关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风沙洗涤。二是为清皇族的发源地“增砖添瓦”做建设。

流放是对有罪之臣的一种惩罚,主要是在流放的过程中能够让他好好反思自己的错误,如果表现的好还可以重新得到重用。流放的地方通常都很荒凉。但是在清朝有一个奇怪的传统,他们喜欢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究竟是为什么呢?

在许多反映清朝生活的历史剧中,经常会听到不同时期、不同皇帝动怒时的一句经典台词:将某某发往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那么,何为宁古塔?宁古塔又在何处?其实,宁古塔不是“塔”,而是一个城名,是一个清朝时期的关外流放罪犯场所。

旧城在今黑龙江省安宁县西海林河南岸旧街镇。宁古塔属边远地区,旧时,这里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寸草不生,五谷不长,很适合罪犯改造。即不是塔,而为何又称为“塔”呢?相传,清皇族的远祖兄弟六个,曾居住于此。满语谓六为“宁古”,个为塔,古称“宁古塔”。

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有两层含义:一是惩恶与扬善,让犯了罪的人背井离乡受尽磨难,到关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风沙洗涤。

二是为清皇族的老家“增砖添瓦”。

清时,全国偏远落后的地区有的是,可清王朝为什么不把罪犯流放到其他地方改造,而首选宁古塔呢?意图很明显,那就是宁古塔是满族的发源地,是清皇族的老家。罪犯来到这里不仅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改变清皇族老家的面貌,而且还要忍饥挨饿,为当地官员、满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以显示祖上的荣耀。

历史上的罪犯流放最早起源于五代后晋天福年间,到了清代有了较大发展,逐步健全了罪犯流配制度,设置了多处罪犯流放点。顺治初年,已制定了大清律,对罪犯的流放作了详细规定,主要是流放人员的起因、种类,流放人员的刑期,流放人员的生活等。

乾隆初年公布的《大清律例》规定:“强盗免死减者,行劫数家止首一家者,伙盗供出首盗即时拿获者,偷盗坟墓二次者……具佥发宁古塔等处。”发往宁古塔的罪犯,一般以10年为期,然后考察他的现实表现,如能悔过自新,改恶从善,又情愿回原籍者准予回籍。但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将永远不得入关,除非皇上特批。

根据《中国通史》、《清史稿》等史书记载,发遣到宁古塔的罪犯,除了平民百姓和旗人外,还有朝廷大臣。顺治十二年(1655年)吏科副给事官彭长庚,一等子爵许尔安因上疏称颂睿亲王多尔衮,并要求为多尔衮平反昭雪,并恢复爵号。皇上将此事交给大臣们密议,密议结果,判处二人死刑。但皇上念其二人曾有功于朝廷,便下召免死,流放到宁古塔。

清朝期间,发配到宁古塔的“名门望族”也不计其数。康熙年间,轰动朝野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标《滇黔纪闻》案,先后涉及三四百人,包括康熙的宠信江苏巡抚张佰行、名人志士方苞等许多无辜人员受到株连。康熙看过奏折后,认为涉案人太多,有些恻然。再过一个多月就是他的六十大寿了,他也想讨个吉利。据此判决,只斩戴名世一人,并未罪及家人。对方孝标,因其已过世,并未深究,只是将其子及家人一并发往宁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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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无法辨别是谁的指纹,为什么还要犯人按手印画押?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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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指纹识别技术,为何还要手印?

古代的人早就已经开始研究手相,大概在3000多年时期的周朝就已经开始。这就说明古代的人要比大家更加的聪明,随后就会发现每一个人手上的纹理其实都是不一样的,就是因为如此,手相学才有可能在封建的社会得到大家的认可。

这同样也意味着,一旦有人再按下手印之后,如果赖账只需要让专门研究手相的人经过对比,马上就可以分辨出来。不是这种方法中间可能就会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同时还可能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为此古人还会专门的开启对指纹收集的操作。

古代的人会选择用手印去当成身份证,这是因为之前的教育水平比较有限,很多的老百姓可能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因此等到需要签字画押时,唯一的方法就是选择按手印。毕竟任何的一个协议本来就是空口无凭,古代的人还是会比较看重契约精神,认为只要签下名字之后,这就意味着不会赖账,不过古代的人始终都会有着有限的技术,一旦对方死不承认,那么名字还是可以通过自己去辨认,可是手印到底该如何去鉴别呢?

事实上古代的人很早就已经开始统计人口信息,这变成了一种习惯,指纹的收集就当成了信息栏其中的一种,只需要按一个手印就可以储存。如果有人在按手印之后又否认自己的行为,只需要把档案调出来进行比对即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古人的眼睛,其实就等同于指纹识别技术,能够有效预防万一。同时还会找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成为见证人,一旦对方选择赖账,这一个人其实就能够成为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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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古塔的犯人,为何吃苦受累还不逃跑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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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古塔到底有何可怕之处?

这里会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本就无法逃生。天寒地冻,方圆百里之外都没有人家,没有地方可以逃,就算能够逃脱也没有办法逃脱处罚,甚至还可能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因此这一些人根本就不会选择逃跑,基本都会在这里选择受苦受难。

有严格的劳役管理制度

根据历史的记载,这些犯人在被流放之后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有着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一些会安排到官庄,有一些会安排到医馆,有一些会安排到军营。每天主要也就是做苦力,除了吃饭之外根本就没有休息的时间,但就好像是平时上班一样,根本就不可以选择离开,直到累死为止。

毫无可逃

宁古塔有着非常恶劣的自然环境,这里一年到头都是茫茫白雪,一年中大概有7个月到8个月都是特别寒冷的时候,方圆百里都没有办法看到一户人家。因此就算能够有机会逃出去,也没有办法活下来,要么就是活活被饿死,要么就是活活被冷死,甚至也有可能会成为野兽的盘中餐,所以为什么要选择逃呢?

无法逃脱处罚

顺治皇帝就会制定一个规定,如果有人选择逃亡,这就意味着需要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能够积极的举报逃亡者,还可以得到相应的重金奖励,因此这些流放者根本就不可能会选择逃跑。

担心连累家人

这些被流放的人基本上都会有家人,基本都是娶妻生子,就算没有成家也会有自己的父母,因此就算在这里受尽了折磨,也不可能会选择逃跑。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但凡是犯人选择逃跑,全部都需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轻微者只是被判刑,严重者就会被判处流行,甚至就是直接杀头。因此大部分的犯人都不可能会选择连累自己的家人,宁愿自己一个人受苦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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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银行存5万被要求出具收入证明,是否像审犯人?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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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洗钱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在2022年1月底下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管理办法》,但凡达到5万元存取款的客户都要调查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近日浙江一位女士存钱时候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被银行人员详细询问资金来源,还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以及工作单位等等,女士认为这简直就是像审问犯人,存钱从来没有这么麻烦过。

对于银行的“盘问”该女士表示出了强烈的反感,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从五万元里面抽出了100元,按照相关规定,不足五万元的可以不用接受任何调查,这次就办理的非常顺畅,仅仅几分钟就搞定了需要几个小时都未见得能搞定的事情。

该女士认为自己存钱像是被审问的犯人,心中不舒服的她将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很快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激烈的讨论,记者也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各家银行的走访。其实目前来看,各家银行执行标准并不统一,有些地方的银行必须单笔存款五万元就要说明资金来源,但也有些地方起点是三十万。

不仅仅是存款,取款时候超出五万元以上的也需要提前预约,需要填写取现的用途等等,这个规定表面看起来不合理,很多人也表示不理解,明明是自己的钱为什么要像是审问犯人一样审问我呢。

其实正常来说大部分的普通百姓是根本涉及不到这个问题,正常职工平均年收入六万元左右,除去日常开销,能存入银行的钱不会超过五万。这个办法的执行只要是遏制洗钱非法活动,并非是针对广大居民,如果实在嫌麻烦也可以像该女士一样,少存入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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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为什么要按指纹?古代画押有什么用?

全文共 3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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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古装剧的时候,经常能看到犯人在承认罪行后还需要印上自己的指纹,不过古代也没办法验明指纹到底是不是本人的,那为什么会想到要按压指纹呢?在古代画押也是审讯的程序之一,毕竟为了审判的公正性这个指纹是需要本人来画押的,证明你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不过也存在一些屈打成招的例子,而且必要时也需要对比指纹,那古代人到底有哪些方法可以对比指纹是否相同呢?

指纹鉴定在古代也有吗?当然!我们从古装电视剧里也可以看到经常有人签字画押,按手印的情况,但有时候又会想到古代没有现代这种高科技含量的指纹识别技术,那么古人要如何来鉴别手印的真伪呢?可能有人会以为古人不知道“指纹都是独一无二”这一点,那就错了。当时的人由于受到文化程度的限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所以在签字画押的时候,就只能在字据上画个十字或者圈就算是签字了,但是又因为每个人画的十字和圈都差不多,无法确定字据是否是由当事人亲手签下。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古人就利用上了指纹这种每个人都有的身份证明。

其实古人也是机具聪慧的,即使很多人都是不识字,但是他们也会发现每个人的指纹和掌纹都是不一样的,而这就成为了古人自己身份的一种标记,画押也在古代成为了一种证据。在签字之后,再按上当事人的手印,就能确保以后有所依据。那么问题就来了,古代没有指纹识别器,按下的指纹真的有用吗?

其实吧,古代虽然没有指纹识别仪器,但是,还是有指纹鉴别技术的,根据文献发现,古代已经有了初级的指纹鉴定比对:

在二千多年前的秦代,我国就有用指纹破案的记录了。在云梦出土秦简中的《封诊式穴盗》篇记载:“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膝,手各处”。这表明秦代司法人员已将“手迹”作为破案方法,并对作案现场进行司法检验的一种物证。我国古代军队有《箕斗册》,即登记士兵指纹,以便检查。这表明当时己能对指纹按形态、结构进行正确分类,并将这种分类特征和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

但是,指纹识别概念的真正兴起则始于唐朝。学者贾公彦正式提出了这个概念,1927年出版的《指纹鉴定》中记载了一则故事:唐建中三年七月十二日,士兵马灵芝急需银两,向报国寺建英和尚借钱一千,月息一分;如果建英和尚需要,随时可将本息收回;如马灵芝不能归还,建英和尚可将马灵芝的全部财产取走;恐无凭证,立捺印。

此后历代,都沿用在文书上以指模、掌模为鉴的习惯,”口说无凭,立字为证“也成了生活中的座右铭。古代对指纹的观察和应用,对当时以及现代的技术发展都起到了深远影响。由唐朝到宋朝,随着社会风气的愈发开明,判案已经相对科学开始讲究证据,而指纹在当时已经作为正式的刑事物证,开始影响一些判决,《宋史-元绛传》就有元绛利用指纹判案的故事。

《宋史·元绛传》里就记载了一起利用指纹破案的典型案例。

北宋仁宗天圣年间,江西永新县有个年轻人名叫周整,是个嗜赌如命的赌徒。有一次,周整和豪强子弟龙聿在一起赌博,将身上的银子输光后,输红了眼的周整竟然将属于母亲的15亩肥沃土地作为赌注压了上去,结果又输了。无奈之下,他只好答应当面向龙聿立下字据。但是,这15亩地的所有权是周整母亲的,所以龙聿要求字据上必须有周整母亲按下的手印才能算数。

周整知道这15亩地是母亲的命根子,打死她也不会在上面按手印的。于是,他背着母亲在家里找来了一份按有母亲手印的文书,然后涂掉文书上的字,和龙聿一起伪造了一份卖地的契约。

当龙聿拿着契约向周整的母亲要地时,周整的母亲不同意,并将龙聿告到了永新县衙。县衙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根据契约上周整母亲的手印,判15亩田产归龙聿所有。周整的母亲不服判决,又将龙聿告到了州衙门,结果因同样理由而输了官司。

时隔不久,元绛被任命为永新县令,周整的母亲再次将龙聿告到县衙。元绛通过了解周整、龙聿的为人后,初步认为周整的母亲很可能是冤枉的。于是,他反复、仔细地察看了龙聿所持有的契约,终于发现了破绽。他告诉龙聿说:“你这份卖地的契约是伪造的。”龙聿不服,反问道:“何以见得?”元绛指着契约上的手印说:“这份契约上书写的年月字迹在手印的上边,说明你必定是先得到了周整母亲文书上的手印而后撰写的契约。”龙聿见阴谋败露,只好承认契约上的手印是假的。元绛以假手印为突破口,终将属于周整母亲的15亩田产物归原主。这个案例非常清楚的表明北宋时期人们已经能够准确地鉴别出指印是谁按的,是怎么按的,所以手印已经成为我国民间民事纠纷的主要证据之一。

古代和现代的指纹鉴定其实也有许多相同之处,除了在初步会先肉眼辨别以外,在元绛利用指纹判案中,元绛利用按印指纹和书写时间笔迹的先后顺序来判断,这在现代指纹鉴定中也是常见的指纹鉴定类别,文书形成时间鉴定和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就是类似这样的鉴定类型。

另外,在古代当时主要用肉眼区分指纹,由于指纹的纹路太细,有时候会将整只手或者整只脚的纹路都印下来作为证据。我们的指纹是因为凹凸不平才有立体感,才可以显现出纹路来,凸起的纹线叫乳突线,凹陷下去的地方叫小犁沟。在指纹的同一认定过程中,是依据其乳突纹线细节特征的形态、位置、关系、角度和数量的综合比较与评断来完成的。即使古时候没有先进的技术仪器,但是在比较明显的不同指纹模样中,还是可以通过肉眼辨别出来是否是同一个人印留的指纹,肉眼辨别就是古代最常见的指纹鉴定方式了。

那么在现代社会,指纹鉴定会有哪些比古代更为先进的方式?

一、简单的痕迹显现

指纹留在玻璃、塑胶灯非类似吸水性物体表面,则可以采用简单的刑侦物理手段来进行指纹痕迹检验,如粉末刷显法:将色差较大的粉末撒至物体表面采取指纹;磁性粉刷显法:用小磁刷蘸铁粉刷物体表面采取指纹,除了这两类较为简单的方法提取指纹,另外也会用到特种光源光照法和明胶提取片等提取指纹的方法。

二、标注比对法

寻找指纹的特征,进行编辑标注,比如纹线的起点、终点、结合、分歧,比如纹线中出现的小棒、小桥(特征术语) 。一般来说指纹的中心部含有大约50个左右的特征点。从这些特征点所取得的位置、方向都成为比对的基本数据。这一步是整个指纹比对,最关键的一步,决定下一步在撞库中筛选的方向是否正确。比如指纹在受力的情况下,很可能出现推挤、变形,产生假特征,比对者如果不能识别,编辑错误,就会容易被引入歧途。这对鉴定者的专业度要求是极度高的。

三、感应技术,分布式穿透光扫描

当进行指纹扫描时,红外线会由手指的四周照入,并在手指中散射开来。在手指的隆线部分,由于光线会直接打在特殊镜面上,故图像较明亮;反之,在凹下部分,由于光线会在空气层中散射开来,故所形成的影像较暗。接着则由红外线传感器撷取投射在特殊镜面上的指纹图像进行指纹辨识。此技术与一般的反射光方式相较之下,由于受到手指表面之空气层状态的影响较小,故无论是干指或湿指,皆能撷取到清楚的图像。

四、图像处理技术

利用各种图像处理技术,撷取出最清晰的指纹图像,为根据不同的图像浓度自动调整参数,以撷取出高画质指纹图像的一种机制。

五、NEC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终端系统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是采用计算机技术、模式识别技术和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对指纹图像以及相关信息进行处理、存储、比对和辅助鉴定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系统的内核包括指纹自动分类、定位、形态特征提取、细节特征提取和指纹比对等一整套高效算法,以及指纹输入、图像处理、数据库管理和指纹查询等功能齐全的配套子系统。先对指纹进行图像扫描,然后通过记录仪对指纹进行记录和编辑,在记录的过程中,指纹可用光点代表,然后电脑会对这些光点进行分析,找出带有光点的指纹,这样就能自动识别出拥有指纹的对象。

其实还有许多指纹鉴定的核心技术,每一项技术都要求鉴定人员拥有很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高水平能力,指纹鉴定这一项工作比常人想象中要更为复杂,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在提升的同时,也会为指纹鉴定技术提供越来越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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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通缉令真有那么丑吗,为什么还能抓住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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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看一些古装类的影视剧的时候,难免都会看到一些“通缉令”,通缉令上面都有犯人的画像,古代没有相机,当然只能依靠画像来寻找罪犯。可是,古装剧里面的画像,很大一部分让人看着都是挺怪异的,因为那些画像根本一点也不像,但是还得难为抓捕犯人的捕快们,面对这样抽象的画风去抓犯人,到底是敬业还是无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那么在真实的历史上,通缉令的画像真有那么丑吗?1.电视剧中的通缉令

电视剧当中的通缉令当然是不可信的了,怎么看那些画像都是有些令人惊讶的。明明是一个很好看的人,结果到了通缉令上却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一个丑人,也难怪主角们总是能逃脱,如果真的按照画像上去寻找犯人的话,能找到才是真的奇迹了。变得丑也就罢了,而且根本就不像啊,怎么看都是另外一张脸,却还总是会引起主角们的紧张,这才真的是莫名其妙了。

电视剧当然是事先安排好的,毕竟剧情就要这样的发展,至于画像像不像,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仿佛和剧本是没关系的。不过,这种做法其实还是在糊弄观众,只要有双眼睛都能看出来的事情,偏偏制作方看不出来,这样的水平,现在也是越来越难以让观众信服了。那如果是真实的历史上,通缉令上面会有画像吗?画像的水平又如何呢?2.历史上的通缉令

古人当然不可能这么去做,毕竟是正经抓犯人,谁也不能马虎,所以画像什么的一定是非常逼真。伍子胥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他就曾经因为自己的画像被上了通缉令,发愁自己出不去该怎么办,于是有了伍子胥一夜白头的故事,一夜之间苍老了几十岁,这才蒙混过关,由此可见,古人在这方面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糊弄,放丢了逃犯可不是什么小事,谁敢拿自己的前途或者小命去赌呢。3.古代怎么抓犯人

其实,通过画像抓人,并不是古人唯一的办法。还有一种名为“保甲连坐”,连坐我们明白,就是一个人犯罪其他人跟着受罚,而保甲就是说,把一块土地划分成好几块,每块上面的人就是一个保甲,这些人相互之间肯定是熟悉的,一旦有一个外人进入很快就会被认出来,而如果逃犯被抓到之后,一保甲的人都没有揭发,那这些人都得受到惩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丢掉自己的好日子,谁也不愿意。

除此之外,就是类似于“身份证”的制度。当时叫做“路引”,官府颁发,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地址等基本信息,就像现在一个犯人拿着身份证去住店一样,古代犯人用路引去住店,也是会被发现自己的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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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什么不惜劳民伤财也要把犯人发配边疆?真正原因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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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小编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发配边疆,确实,发配边疆是古时候的一种制度,在当时,对一般犯罪不重的人都是发配边疆的处罚。那么,小编看到最近有不少的人在问小编了,为什么当时的人们要不惜劳民伤财的把犯人发配边疆呢?真正原因是什么?具体的小编也是做了一番整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在古典名著《水浒传》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这种情节,好汉们因为各种理由被官府发配到千里之外。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为什么不就近盖个监狱,非得让两个公人押着犯人到千里之外去,三个人一路上吃喝拉撒得花多少钱啊。想想这样算起来实在是不划算啊!

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把犯人发配到边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军力。后来又成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为执行刑罚场地。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

极边的流放地主要分布在极南或极北之地,但有的朝代也将犯人发配到海岛去,宋朝就把海南岛和沙门岛作为流放重刑犯的流放地。沙门岛(位于山东蓬莱县)因为地处偏僻,四面环水,自五代时起便最为最重刑犯的流放地。幸亏水浒里的林冲没被流放到这里,不然他杀了陆谦那几个狗贼之后,插了翅膀也逃不出去。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据说北宋建隆年间,就有八个犯人游了三十多里的水路逃出了沙门岛,这就是八仙过海的传说来源之一。

古代的士卒是非常不愿意到边远地区戍边的,发配到边疆的犯人无疑是一个士兵来源地。另外,耕地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将犯人当作免费的劳动力为国家搞开发,获得的收入远大于流放犯人的花费。另外,将重罪的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而不杀,还可以显示统治者的“仁慈、宽厚”。

网友表示发配几千里,你失去了亲戚,失去了父母,你也不可能逃回去的。那么远,恐怕就是凶多吉少。这样跟坐牢有啥区别?突然想到现在的我,只身一人离家在外几千里,一人拼搏,跟古代发配有啥区别。突然感觉自己在坐牢。好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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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犯人斩首为什么要午时三刻?午时三刻是几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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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古装剧的时候,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剧情,一个人犯了死罪,将要被杀头,而在临行刑的时候总是会等一等,一定要等到“午时三刻”才能下最后的斩首的命令。而一个剧情出现的多了,就总是会惹人好奇,为什么杀犯人一定要等到午时三刻?这个时间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含义,为什么一定要这个时候才能斩杀呢?午时三刻又是现在的什么时候呢?1.古人的时间观念

古人其实是比较重视时间的,这里所说的重视时间,指的并不是他们很守时或者很注意时间的那种重视,而是说,他们很在意每一个时间所代表的意思,在古人看来,每个时刻天地之间所蕴含的能量是不相同的,不同的时间去做不同的事情,这样带给人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毕竟还有老黄历,可以翻看宜忌事项。

在这样的情况下,“午时三刻”只能说是古人重视时间的众多表现当中的一种表现,犯人犯了死罪,即将赴死,不管怎样都是生命走到了尽头了,但也不能有所松懈而死与生,阴与阳,涉及到了古人很看重的阴阳观念,所以斩杀犯人选择的时间自然也是要慎重,死者为阴,所以当然要选择一个阴气最弱,阳气最盛的时间进行才可以。2.为什么要午时三刻

而这个时间,就是午时三刻。但是也会有所不同,阳气最盛的时候是午时三刻,而不是正午,选择在午时三刻开刀问斩,是为了让那些十恶不赦的罪犯做不成鬼,这样就没办法投胎转世,但是一般的犯人问斩就不需要在午时三刻,在正午就可以,让他们死后可以做鬼,所以说并非所有的死刑都是在午时三刻进行的,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是如此。

另外,杀人总是一件“阴”事,为了避免死者的鬼魂纠缠那些监斩官、刽子手等人,所以选择一个阳气最盛的时候,可以对他们进行一些压制。而且这个时候是人最没有精神的时候,犯人也不例外,这个时候处决犯人,还可以减轻一些他们的痛苦。不得不说,古人的确是非常重视时间的,哪怕是面对罪恶之人,也还是会为他们着想,不让他们死前受太多苦。3.午时三刻是什么时候

那这个“午时三刻”,到底是现在的几点钟呢?我们知道古代的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从夜间十一点开始,每两个小时为一个时辰,午时就是现在的上午十一点到下午一点钟这个时间段。而“三刻”,古人又把一天分为一百刻,算下来一刻就是14.4分钟,那么午时三刻,也就是接近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但并不是刚好十二点,还差大概十几分钟。

这个时候太阳是一天当中离地面最近的时候,影子也最短,古人们就认为这是阳气最盛的时候,那么此时来进行“阴”事,阻力就会小很多,所以将这个时刻定为将罪犯问斩的时候,也是很符合古人的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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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刽子手竟是受贿热门职业?为何犯人要送钱给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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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古代专门执行死刑的人,相信大家在各种古装剧中肯定都见过刽子手大概是什么样。当然刽子手这个职业可不是人人都能干的,当好刽子手必须要有很好的手法以及心里承受能力,如果手法不好犯人就要吃到成倍的苦头了。所以一些死刑犯的家属会受贿刽子手,目的正是为了让亲人少受点苦,最好是能一刀了结。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各朝代的刽子手,看看这样一个职业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在古代,刽子手通常以家庭或者家族传承的方式延续下去,这其中既讲究技术也讲究忌讳。

刽子手,乃是古代一种从事直接处决犯人的职业,它的产生与古代特殊刑罚——斩首密切相关。在许多宫廷剧中,皇帝生气时往往会让左右侍卫把臣属拖出去斩了,这里的“斩”即所谓的砍头,而负责执行砍头任务的行刑者就是刽子手。这与日本武士切腹时需要“介错人”一样,只不过介错人负责补刀,是帮武士完成心愿的亲友,而刽子手则是直接送犯人上路的。

不过想要成为刽子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先不说刽子手代代家传,有关处斩犯人的技巧都严格保密,光是有那份拎起大斧砍人的勇气就极为难得。要想做杀人不过头点地的刽子手,首先就要学会心狠手辣,只有胆子够肥的人才能够从事这一特殊职业。另外,做这行的人最好还要是个无神论者,既不信鬼神,也不会整天东想西想,要不然重则吓死,轻则精神失常。

那么为何刽子手这个职业还能以父子相传的形式传承下去,父亲难道不知道这是在把儿子往火坑里推吗?事实上,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刽子手的薪酬比较优厚。刽子手一职发源于秦汉时期,那时候刽子手只是兼职,任何一个胆子大的基层公务人员都可以申请,因此工资也并不算高,都是按照最低一级发放。加上秦律严苛,刽子手也不敢收什么黑钱,当然也没什么人敢送钱行贿。

不过到了汉朝,形势就有所不同了。汉高祖刘邦出身底层,深切了解民情,知道普通老百姓最厌恶严刑峻法,称帝后积极改革弊政。刽子手得益于此,除了每月领取的固定工资外,还可以拿到一些黑钱,死刑犯家属之所以会心甘情愿地行贿,原因也很好理解,那就是请求刽子手下刀能快准狠一点,以免犯人太过痛苦。其实这钱也是白给的,毕竟刽子手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除了特殊情况都是会给犯人一个痛快的,况且行刑时还有监斩官在一旁,基本不会出现再补一刀的情况。

对于家属送上门来的钱,刽子手理所当然地收下了。不过隋朝时期,朝廷下令废除了刽子手这个职业,直到唐初才得以恢复,这些人又才重操旧业,继续过着砍头收钱的轻松生活。有趣的是,唐人行贿刽子手的动机却与汉朝时截然相反,他们是想请求其下手不要太狠,最好头与身体不要彻底砍断,哪怕留一层皮连着也好,以便家属收敛遗体时能请人将其伤口缝合,从而完完整整地下葬,避免死无全尸。

到了清朝,刽子手的工资高得令人咋舌,或许这与满清统治者的信仰有关。清代帝后笃信藏传佛教,认为刽子手这个职业会损害阴德,所以下诏将其俸例大幅提高。清末宣统年间,刽子手每次斩首一名犯人,就能得到一块大洋,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

清末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花销也才一块半大洋,而刽子手挥一下大刀就能顶人家辛勤大半年。况且当时乱党颇多,时常有人被判处斩刑,因此又有人评价刽子手是“三年不砍头,砍头吃三年”。此外,逢年过节官府还会送一些福利物品,可见刽子手的待遇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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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押送犯人很辛苦,为什么还有人抢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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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流放”的刑罚,判了流放之刑的人往往是非常惨的,可以说是苦不堪言,毕竟徒步走向数百数千里的流放地,很多人半路上都撑不住死了,而侥幸撑得住的人,到了流放地也没那么快活,想要翻身基本上是没有可能。但是,尽管路上坚信,很多人却都还愿意去押送那些人犯前往流放地,这是为什么,他们为何不怕路途遥远也受苦呢?

举凡看古代文学作品或古装类影视剧,其中多有“押送”犯人到某某地方服苦役的桥段,这些画面在《水浒传》中尤为常见,你看那豹子头林冲,你看那行者武松,你看那玉麒麟卢俊义,你看那美髯公朱仝等等等等,就连梁山泊头领及时雨宋公明哥哥也有过此劫。只不过,宋哥哥有面又有钱,一路上没受罪,而另外几位的日子就没有这么好过了,昔日的威风一概全无,上戴木枷下戴锁,左右公差水火无情棍专打这懒散之人,纵使到了目的地,也要实实在在脱层皮。唉,苦哇……

却不知这受苦的差事在古代之时却偏偏有人愿意干,你道为何?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点。

押解人犯去服苦役,尽管跋山涉水十分辛苦,但好处多多。首先,这份差事属于出“公差”,换现在词,就是外出公干,属于为政府办事的特派员。因此一路之上的伙食费和住宿费衙门全包,另外除了基本工资之外,还要额外奖金,当然那个时候没有这些词,无外乎就是赏钱。出行之前,官差可以领到两双崭新的软底靴,还有两套崭新的差人服,另外有官衙文书一封,所经县衙,需提供照应,安排住宿吃喝。一路之上,有何花费,只需凭借“票引”(类似于现代的发票),回衙之后可以如数报销。公差早就做了手脚,明明花了一两银子,他偏偏写三两,一两报销,二两哥几个私底下分了。就算在官衙当差可以吃拿卡要,但衙门口子总心里不踏实,出外公干就不同了,反正也没人看见,真假全看自己有多贪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平日在官衙当差,需看太爷的脸色,可出来就不同了,在官衙中,县太爷是老大,如今这一路之上,咱哥几个就是老大,心情不好,将人犯拉将过来,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稍有反驳,一通老拳揍过去,管保收拾的服服帖帖。有权利不用,省着也是浪费。为了让自己家人好过一些,人犯家属会提前孝敬公差,使得银子越多,他的心情就越好,对人犯也就越照顾。而且一路之上的消费,全有人犯花销,官衙给的那些公干银子,全进了自己腰包。可若是没有银子孝敬,对方是个穷哈哈,那么就别怪爷们儿心歹,不收拾你个三魂不见七魄不是好差役。你看那《水浒传》中的董超、薛霸,干的就是这种营生,而且这俩家伙都是老油子,属奸猾之辈。

长话短说,其中故事不用细表,最后说个让人可发一叹之事。公差押解人犯,还有一重好处,那就是人犯之中往往有女子。这一路之上,此女犯真可谓受尽凌辱,投宿之时,公差哥哥若是兴起,褪下衣裤,水火无情棍岔开人犯双腿,四敞大开左右一捆,来个霸王硬上弓,扑上去便做那腌臜之事。可怜人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只能任由公差糟蹋。

不止如此,沿途之上,公差还做些买卖,有那个登徒子或光棍子看中人犯,只管交钱,差官便将人犯捆缚好,任由这些拿钱之人逍遥,或一个或十个,只要不将人犯折腾死,对于差官来说,自然是“多多益善”。为防人犯不堪受辱而咬舌自尽,差官会用一根短木撑住人犯牙齿,如驴马戴的“嚼子”一样。各位,只需闭眼略一思量,便可将那不堪的画面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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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枪毙犯人为何要多人同时开枪?这其中有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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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类的历史,执行对犯人的处决,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引发争议的话题。处决是对个人、机构或是对政府所犯下的十恶不赦罪行的一种处罚。从绞刑架到注射死刑,死刑的执行范围涵盖了不同等级的残忍方式,并且在每一个事件的节点都曾爆发过围绕为正义而杀人的道德依据的争论。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如今对犯人处决死刑的时候,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枪决,这也被人们认为是最严格、最极端的一种处决方式。然而,如果大家看过影视剧或者是有关书籍的话,就应该知道处决犯人的时候,一般都是一整个行刑队的士兵对犯人执行枪决,那么为什么要十几个人一起开枪去处决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犯人呢?原因你可能想象不到。下面便让我们来说说,行刑队的人员配置的考虑。

我们都知道,在行刑队中一般都配有六个人到十二个人,并且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往往是全部士兵都要开枪,但是我们也清楚,其实如果要处决犯人的话,一个人就可以单地做到,为何非要整个行刑队十几个人都来开枪处决呢?

其实,这主要是为了行刑队的士兵考虑,这要从心理上的原因说起。下面用越南战争来举一个例子。

在越南战争时,有一个数据是:美国人评论每50000多发子弹,才能够打死一个北越士兵。也就是说,战争中的绝大多数子弹都是浪费了的。要知道,这些士兵在打靶的时候,其精准度可是很高的,至少也不是这种50000发子弹才能杀死一名士兵的水平,那么为何到了战场,差别就这么大呢?

从客观上来说,战场上的情形太过混乱,命中率低也是正常,再加上心理上的紧张,会导致命中率急剧的下降,但是导致命中率低到离谱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内心根本就不想杀人。尽管,他们知道对面是敌人,但他们首先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可以的话,相信绝大多数的士兵都是不愿意向人开枪的。

而这对于行刑队就更不用说了。在战场上是两军交战,因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对于士兵来说,射杀敌人可能还没有那么大的心理压力。

但是,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就完全不是这样了,毕竟这些犯人或者战俘,往往都是手无寸铁,根本没有任何还手能力,因此行刑队的士兵们,其实都不愿意这么做,他们内心会觉得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所以有的士兵在开枪的时候,会故意不射中致命部位。因此也曾经出现过行刑队开了数十枪之后,竟然还没能处决犯人的例子。

据纪录片《沉默之像》中记录,一位行刑队的前头目伊农说,他以前有位行刑队员,每天都要爬到棕榈树上去做祷告。

并且,据专家们分析,比起近距离格斗的士兵们,炮兵以及轰炸机飞行员们活得会更轻松一点。因为他们基本就不会直面惨烈的战斗现场,也不会听到敌人说话,同时也不会看到敌人们因伤痛而扭曲的脸……即便是在战争这样的场合,人们心中的人性也是难以克服的,特别是对会正面着将被处死的犯人的行刑队来说,克服心理的人性开枪射杀,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这也解释了为何行刑队会有那么多人。

在1944年的法国,乔治·布林德作为一名法国抵抗组织的成员,他在被抓住之后被判处了死刑,而面对德军的重重枪口之下,他竟然露出了笑容。试问,行刑队此时怎能后平静地开枪呢?

在《关于行刑队你不了解的5件事》中记载,根据刑事博物馆的资料,当被处决者能够注视他们的行刑者的眼睛时,这一举动会降低后者的匿名感。对于奉命行刑的枪手们来说,这让事情变得有压力。

于是,行刑队便安排了十几名行刑队午安,来减小他们的心理压力。一旦获得上司发出的暗示,行刑队的每个士兵都会同时地扣动步枪扳机,导致犯人被多枚子弹击中而毙命。这减轻们对士兵们的精神创伤,大家不知道是谁开的致命一枪,一起分担这个责任,内心也就不会那么挣扎。

除此之外,有时候行刑队的部分士兵还会配备空心弹,而士兵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子弹有没有杀伤力。通过这种安排,就没有人会知道究竟是谁要为那致命的一枪负责。而这样无疑是大大地减轻了他们的心理负担,让他们以后的人生,不必背负道德枷锁。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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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处死那么残忍,为何犯人不选择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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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应该都知道古代有一种刑法叫做凌迟处死。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千刀万剐。但是这种刑罚却是非常难以忍受的。犯人要被一点一点割掉身上的肉。古代很多人也都是知道这种刑罚的,不管是谁如果被判了凌迟处死,将会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但是既然这样,为什么他们没有提前自杀了呢?如果提前自杀就不会受到凌迟处死的痛苦了,但是为什么没有人这样做呢?1.凌迟处死简介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凌迟在秦汉左右就已经出现,但国家法典不允许,算是私刑。凌迟刑始于五代,法定于辽。宋仁宗时开始使用凌迟刑,宋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至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朝在修订《大清现行律例》时,正式取消了凌迟刑。2.为什么凡人不选择提前自杀

凌迟处死,是一种古代供罚。“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之一。“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人设置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通过这种手段惩治,而且还要在公开场合让百姓围观,以起到震慑和宣传的作用。

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宋朝时还正式列入了法典,像南宋初年起兵造反的史斌(水浒传九纹龙史进原型)以及后来明朝的蓟辽督师袁崇焕、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等都受过这种酷刑。

既然如此残忍,那被判处凌迟的犯人为什么不想办法自尽呢?总好过活受罪吧?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

古代凡是重型犯,往往有木枷、脚镣,等于说四肢都被控制住了,并且有狱卒看守。为了防止犯人自尽,狱卒还会准备镇痛散,以确保对方不会因为惊吓而猝亡。

既没有工具四肢又被控制,那咬舌自尽总行吧?

咬舌自尽其实是出自小说的一种自杀方法,从医学的角度分析,小说里那种一咬舌立即毙命的描述根本没有科学依据。在现实生活中,仍能见到许多人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舌头受伤,甚至部分缺失却仍然存活的例子。3.有哪些凌迟处死的人

一、石达开

石达开(1831年3月—1863年6月27日),小名亚达,绰号石敢当,广西贵县(今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客家人,祖籍地在今广东省和平县。石达开是太平天国主要将领之一,中国近代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革命家、战略家,武学家,诗人,书法家,爱国将领,民族英雄。

1851年12月,太平天国在永安建制,石达开晋封“翼王五千岁”。1857年,封“左军主将翼王”,天京事变曾封为“圣神电通军主将翼王”,军民尊为“义王”(本人谦辞不受)。

二、练子宁

练子宁(1350~1402),名安,临江府三洲 (今江西省新干县金川镇东门村人)。英迈超群,洪武十八年(1385)以贡士廷试对策,力言强国富民之道,擢为一甲第二名(即榜眼)。初授翰林修撰。后任工部侍郎。建文年间(1398~1402)改任吏部侍郎,以举贤荐能为己任,政声斐然。

三、刘瑾

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明朝宦官。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伯父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宦官。

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

四、袁崇焕

袁崇焕(1584年—1630年),字元素,籍贯广东东莞石碣,通籍广西梧州(籍贯争议)。明朝末年蓟辽督师。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后通过自荐的方式在辽东边关任职,得到孙承宗的器重镇守宁远。在抗击清军(后金)的战争中先后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但因为不得魏忠贤欢心辞官回乡。

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后袁崇焕得以重新启用,于崇祯二年(1629年)击退皇太极,解京师之围后,魏忠贤余党以“擅杀岛帅(毛文龙)”、“与清廷议和”、“市米资敌”等罪名弹劾袁崇焕,皇太极又趁机实施反间计,袁崇焕最终被朱由检认为与后金有密约而遭凌迟处死。

五、方孝孺

方孝孺(1357—1402年7月25日),宁海人,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明朝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

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朱棣杀害。方孝孺强忍悲痛,始终不屈。被处死于江苏南京聚宝门外,时年四十六岁。《明史》中为施以凌迟。南明福王时追谥“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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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用哪些方法进行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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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入室抢劫让很多家庭深受其害,有些歹徒还会入室抢劫后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说日常要注意其防范措施,那么犯人用哪些方法进行入室抢劫?

犯人用下面这几种办法进行入室抢劫,下面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下。

花言巧语骗你开门在很多城市,发现歹徒窜至居民住宅楼,将安装在屋外的电闸拉掉,然后乘住户开门察看之机冲入屋内抢劫的系列案。此外,一些歹徒利用事主登广告出租房屋之机,假称上门看房,实施抢劫。还有的伪装成水电修理工,骗开门抢劫。

开锁"神功"现在很多城市陆续发现犯罪分子掌握了开锁技术并入室行窃,如某市犯罪分子自称“锁王”,用自配钥匙能在极短时间打开各种类型的锁。对你个人的财产损失也是极大。

趁你不在撬门入屋,犯罪分子白天作案的惯用手段。早期的防盗门只有几颗螺丝固定门框,实际上根本经不起撬杠的力度,一分钟就搞定。所以家里换锁安装好的防盗锁也是比较好的办法。

攀爬防盗网,每家每户都在安装防盗网,但安装不规范的防盗网中看不中用,窃贼常常利用凸出的防盗网爬上爬下作案。

后半夜发生的盗窃案件有两种形式:

一是撬开防盗网入室行窃。

二是利用防盗网爬上去,钻入高层的住户作案。不规范的安装,不但保护不了自己,也害了邻居,防盗网不防盗反而助盗。所以选择好的防盗网也是一个办法。

现在的防盗网大多是用钢筋或方槽铁焊成,密度稍疏,正好给扳手提供一个很好的夹口,加上烧焊的焊点一般都只有一点点,经不起一扳,近几年发现小偷自制了一些形似扳手类的叉型工具,不用2分钟,就可以将防盗网扳出一个较大的缝隙或大洞,钻入室内行窃。选择防盗网一定多留个心眼。

其实如何防范,跟自己的安全意识密不可分,当然如果家中被盗了财务损失,大家都会伤心难过,所以介意大家还是购买一份保险,防患于未然。如果自己在家却发现犯罪分子已在家中行窃的话,首先拨打110。在人少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主动面对,以免自己人身安全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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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会假扮哪些人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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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利用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群人身份来进行入室抢劫,所以说日常需要对这些人的身份进行检验,不要随便给这些人开门,那么犯人假扮哪些人入室抢劫?

犯人会假扮各种身份来进行入室抢劫,比如这几年最为常见的有济宁男子乔装假扮抄表员,入室抢劫女性并拍裸照。男子冒充通信公司维修人员入室抢劫。5名男子扮保安入室抢劫,曾绑架他人勒索30万。6人假扮警察查户口入室抢劫,警方缴获仿真手枪等等,这些都是真实案例新闻,都可以通过进行查询到,所以说生活中一定要预防各种陌生人的进入,不要随便给这些人开门,殊不知危险已经来临。

入室抢劫立案标准?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因此,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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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为什么要剃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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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或者在虚构情节中,我们都知道犯人要剃光头。这是为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犯人为什么要剃光头的原因,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犯人为什么要剃光头:

男性罪犯一入狱,监狱就给其剃光头发――这不仅是一种惯例,而且似乎还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必须要做的事,所以我从小到大所看到的那么多的男性罪犯,无一例外都被剃了大光头。对此,笔者也是司空见惯了,直到有一天,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问号:监狱有权强行给罪犯剃光头吗?

前几天,我目睹一群被押送转移的男性罪犯,个个都是大光头,和周围人群精心梳理的时髦发型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对比,当时我的心咯噔一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罪犯为啥个个都剃了光头?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被迫?自愿恐怕不可能,尽管留光头也是一种另类时尚,但不会人人都喜欢;要是被迫,那么监狱有强行给罪犯剃光头的权利吗?

翻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未见罪犯进监狱必须剃光头发的条款,也未见该法授予监狱给罪犯剃光头的权力。该法倒是明确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而强行剃光罪犯的头发,显然是对罪犯的一种侮辱。在现代法治社会,对私权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公权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监狱强行剃光罪犯的头发,并没有法律依据,往轻里说是不妥,往重里说则是侵犯了罪犯的权利。

怎么理发,应是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拥有的权利,是一种天赋人权。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外国,头发都非同小可。有些人以“发”明志,如我国清末时,男人们以剪掉大辫子表示对旧时代的决裂。有些人以“发”彰显一种生活态度,如我国古代有的诗人,留一种高高的特殊发型,以示自己与众不同,志向高洁。更多的人将头发当成美的载体,精心梳理,作为对美的追求。头发甚至关乎人的生死,明末清兵入关时,“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当时许多人为了自己的信仰,宁可死也要留住自己的头发。由此可见,头发的极端重要。

罪犯也是人,也有爱美之心。一方面,他们对美的追求,是对心灵的净化;另一方面,美对他们来说,也是促其好好生活、重新做人的一种感召和力量。

罪犯犯罪入狱,当然要失去一部分权利,包括一定程度的自由,接受法律的惩处,以此洗刷罪行,警示世人。但罪犯并没有完全丧失自己所有的权利。笔者以为,监狱不应强行给罪犯剃光头,罪犯完全有留自己喜欢发型的权利(只要这种发型不妨碍他人,不影响服刑,不妨碍监狱的工作)。

司法机关抓罪犯入狱,并不仅仅着眼于对罪犯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对罪犯的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改造罪犯,尽管方法很多,但无论如何不能让美缺席,要对罪犯进行美的教育,要时时刻刻让罪犯感受到美,让美对罪犯进行充分的熏陶,不仅要让罪犯看到周围环境的美、先进人物心灵的美,也要尽量使其自己在不被限定的范围内美起来,对美有所追求,比如留个自己喜欢的发型。而这,在罪犯向守法公民的改造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假如监狱弄得罪犯连爱美之心都没有了,监狱的工作便是失败的,而罪犯也是断然不会改造好的。

罪犯关于自己头发的权利,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其实并不尽然。假如每一个权力机关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能合理运用公权,都能充分尊重公民应有的权利,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进程才能加快。我们欣慰地看到,这些年来,司法机关对罪犯的应有权利越来越尊重了,对罪犯的管理越来越依法办事了,越来越人性化了,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尽量满足罪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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