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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继承父母房产有几种方法优秀20篇

父母都会进行一番祝酒词以表达对亲友的感谢,和对新人的祝福,那么婚宴父母祝酒词该怎么说呢?下面由问学吧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独生子继承父母房产有几种方法,希望各位客官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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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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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理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孩子,他们的房产要被子女继承。但是,在银行和相关房管部门咨询的时候,发现即使是亲生子女,也有继承权无法被确认的时候,是什么导致财产无法被继承呢?

一、独生子女为什么不能单独继承父母房产?

因为只是凭借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该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二、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时怎么办?

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得到的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相关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想要继承房产,可以通过以下四个途径:

1、遗嘱继承或遗赠

如果独生子女拥有父母的继承遗嘱,那么办理房产继承比较简单。继承人只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就能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的话,独生子女想要继承房产应该分为三种情况:

(1)“协商继承”

独生子女需要和其他所有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然后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

独生子女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申请继承公证,凭借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可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三、父母如果没立遗嘱也没有其他继承人,独生子女怎么办?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也没有其他继承人,独生子女可以到派出所出具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其他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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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涨姿势:独生子女真的不能全部继承父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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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刷爆朋友圈。经了解,倘若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案例:苏州张女士,家里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苏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张女士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张女士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房产?

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如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父母早逝,房产容易产生代位继承

按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例如,A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如果A早逝,而他的父母健在,那么属于A的一半房产就由A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分,有几个人就均分几份。

假设,A的父母在A去世后也去世了,那就产生了代位继承,“A房产已被父母继承的份额就由A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同样,如果A的妻子先于A早逝,其岳父母健在,那属于A妻子的一半房产,也会被岳父母参与均分。在岳父母去世后,他们继承A妻子份额的房产也会被A妻子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支招:提前立下遗嘱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

最保险的方式立下公证遗嘱。立了遗嘱如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另外,也可生前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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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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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一、独生子女为何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举个例子来说,小明的父母先后过世,一段时间后,奶奶也过世,父亲有兄弟四人,留下的房产登记在他父亲名下,那么,小明在法律上能获得多少房产呢?

计算方法:

1、小明父亲去世后,其房产的1/2属于小明的母亲,1/2属于父亲遗产。

此时有三个继承人:小明、小明母亲、小明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三人平分1/2,即:小明母亲有1/2+1/6,小明有1/6,小明奶奶有1/6。

2、奶奶过世后,奶奶的1/6由小明父亲四兄弟继承,每人分1/24,因父亲已经去世,小明继承其1/24。

3、小明母亲过世后,小明继承其之前的2/3房产。

综合来看,小明共得到了1/6+1/24+2/3=7/8的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如果想继承全部房产怎么办?这就需要除了小明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二、独生子女如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三、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公证服务

如果父母在生前能够立遗嘱,去世后则会省去子女很多麻烦。近年来,有关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但孩子继承父母房产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吗?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养育子女不易,子女更应该善待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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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母去世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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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无法继承房产!律师称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没错!!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⅙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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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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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让小编为各位分析一下为什么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如果一方(比如父亲)死亡,遗产只是房产所有权的一半。这首先决定了独生子女不会同一时间继承全部房产,最多是房产一半。如果父亲有有效遗属,按照遗嘱执行,其中有加入其他人继承的可能。如果无遗嘱,依法应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则执行。独生子女该不该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操作方法

1

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一、独生子女为何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举个例子来说,小明的父母先后过世,一段时间后,奶奶也过世,父亲有兄弟四人,留下的房产登记在他父亲名下,那么,小明在法律上能获得多少房产呢?

计算方法:

1、小明父亲去世后,其房产的1/2属于小明的母亲,1/2属于父亲遗产。

此时有三个继承人:小明、小明母亲、小明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三人平分1/2,即:小明母亲有1/2+1/6,小明有1/6,小明奶奶有1/6。

2、奶奶过世后,奶奶的1/6由小明父亲四兄弟继承,每人分1/24,因父亲已经去世,小明继承其1/24。

3、小明母亲过世后,小明继承其之前的2/3房产。

综合来看,小明共得到了1/6+1/24+2/3=7/8的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如果想继承全部房产怎么办?这就需要除了小明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二、独生子女如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律师表示,若想子女顺利继承房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证遗嘱。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三、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公证服务

如果父母在生前能够立遗嘱,去世后则会省去子女很多麻烦。近年来,有关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但孩子继承父母房产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吗?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养育子女不易,子女更应该善待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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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小丽顿时傻了眼,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1)父亲过世前:房子在父亲名下,未过户给小丽

(2)父亲过世,房子由配偶、父母亲、子女共同继承,此时房子已经成为三部分,由小丽,小丽母亲和小丽奶奶共同拥有

(3)母亲过世,小丽继承母亲那部分房子,小丽奶奶如果未过世,则继续拥有房产。房子由小丽和小丽奶奶共同拥有。小丽奶奶如果过世,小丽奶奶那部分房产由小丽奶奶的子女和配偶继承。

所以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独生子女能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有一方或者几方健在,那么,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要和该独生子女一起继承的,这样,属于爷爷或奶奶或外公或外婆的那一份遗产等到爷爷或奶奶或外公或外婆去世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又享有继承权。小丽的父亲过世时她的奶奶仍在,那么小丽的奶奶就有部分一部分遗产继承,等小丽奶奶过世的时候,由小丽奶奶继承的遗产又会继承给小丽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种,父母去世时,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均已去世,那么,该独生子女便可以全额继承父母遗产。

所以,凡事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查清楚再评论。

第一种情况下,如果父母想把自己的遗产全额留给子女,可以提前立遗嘱,并到当地公证处公证即可。根据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有两种继承方式,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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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做这件事 独生子女竟不能全部继承父母房产

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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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

小丽顿时傻了眼,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父母早逝,房产容易产生代位继承

据了解,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此之前,大部分中国的家庭都是子女成群。如今,生于四五十年代者已逐步进入老年。而他们的子女,普遍都是70、80后,其中不少都是独生子女。同时,我国在1998年才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是从1998年以后才比较普遍。到现在,一个家庭拥有多套房并不少见。以前的年代根本没有什么私产可继承,现在人们生活富裕,除了钱财,还有房产可被子女继承,类似继承的纠纷问题今后将会出现越来越多。

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打比方,张三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张三早逝,而他的父母健在,那么属于张三的一半房产就由张三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分,有几个人就均分几份”。何培华表示,假设张三的父母在张三去世后也去世了,那就产生了代位继承,“张三房产已被父母继承的份额就由张三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同样,如果张三的妻子先于张三早逝,其岳父母健在,那属于张三妻子的一半房产,也会被岳父母参与均分。在岳父母去世后,他们继承张三妻子份额的房产也会被张三妻子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支招:提前立下遗嘱就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

何培华律师表示,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

“如果疼自己的子女,生前立遗嘱是必须的,而且也是最保险的”。何律师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可以来办理产权过户”。广州市天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或者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那么,继承公证需要怎么办理?

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员胡先生介绍,如果继承人为独生子女,在父母已故的情况下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父母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的话也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如果外公外婆尚健在,那他们也有权参与分配房产,如果外公外婆放弃继承,需一起随外孙到公证处办公证”。此外,继承人还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到已故父母一方的单位开具,证明父母及其配偶,和子女的关系。没遗嘱又想获全额房产怎么办?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说,大多为人父母从未想继承儿女财产,但不幸事情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死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这绝对不是大多数老人的意愿,但又必须屈从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胡福传认为,按传统和亲情,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但继承发生后,还得一个个去找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住得太远或在国外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将公证书邮寄回来,集中后再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房产证里还需保留他们份额,如果想报失踪或死亡更麻烦。“这都是生前未办遗嘱惹的祸,必走的程序,省不了。”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有权继承人书面公证同意放弃继承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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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无遗嘱的父母房产 要怎么继承?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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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留有一套没有遗嘱房产,兄弟两个人要卖房,程序要怎么走?

这种情况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房产继承到兄弟二人名下,因房子是两人共有,两人均同意卖房,才能进行出售。那么,如何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房屋继承注意事项:

1.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购房指南建议您:在办理房产继承的之前,把需要的材料提前准备好,这样才能顺利办完房产继承。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了解,可以关注诸葛找房,定期给您推荐房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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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产继承份额问题:父母的房产不一定是你的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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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份额问题父母的房产不一定是你的!

按照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人,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继承份额分配情况:

小王的爸爸去世,家里除了小王、爷爷和妈妈还有两个姑姑和大伯,这样的房子,小王的法定继承份额是多少?

提醒:遗产继承既涉及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事实的认定,又涉及法律的适用和权利义务关系分析,当事人一般难以自行做出准确判断,故在出售继承的房屋前,应当先办妥继承手续,确认继承份额,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后,再上市交易,避免交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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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母过世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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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家住锦江区的李小姐打来热线询问,她的父母2016年先后过世,本是独生子女的她心想继承家里的房产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儿去找他们?”李小姐一下子就懵了。

据李小姐介绍,家里的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母过世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想着这房子肯定该是唯一的女儿了,哪知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到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她办过户手续。李小姐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然而,到了公证处,又遇到要求找全亲戚的麻烦,李小姐感觉继承之路遥遥无期。

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李小姐能够证明她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即可。办理这类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等基层组织)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死亡时间、地点,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的证明)。因此,李小姐应当补充提供能够证明其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法定继承人的证明。另外,司法部已于2016年7月5日废止了关于继承房产必须办理强制公证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但具体要看各地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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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知道吗?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单独继承父母房产

全文共 1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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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只有一个孩子的话,父母的财产,包括房子,都有这个独生子女继承。殊不知,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单独继承父母的房产,还需要满足相关规定。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郑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相继去世后,母亲留下遗嘱,把家里唯一的一套房产留给女儿。郑女士要求继承房产,但银行和房管部门无法确认郑女士的继承权,不予办理。

无奈之下,郑女士只好把自己老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房产。法院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郑女士的老公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郑女士只好撤诉。

为什么相关机构不能配合独生子女继承房产?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当然,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简便。

所以,建议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应当办理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具体而言,有下面一些办法。

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可以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最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唯一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所有权的确权判决。

如果连遗嘱都没有,可以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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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母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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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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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独生子女能不能继承父母房产?

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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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届时,现行的《继承法》将被废止。而《民法典》对父母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来了,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变化1、新继承权增加了两种立遗嘱方式,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立遗嘱在我国并不普及,因为在常人的观念中,遗嘱就等同于“将要去世”,有种不安的感觉。所以,很多老人即便有立遗嘱的想法,也不会对遗嘱内容进行公开。

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反而导致公证遗嘱办理起来更费劲,若想要变更、撤销更是不方便。

《民法典》从尊重当事人意愿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到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实际状况,增加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两种遗嘱形式(老人书写不变、不会写字等),同时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即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即使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为准。

变化2、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见证人”规定

房价高居不下的时代,房子不但有居住的属性,更是一个家庭“经济实力”的体现。现在的一线城市房价4至8万元,二线城市房价也在1万元以上,如果没有父母的资金支持,年轻人想要纯粹依靠自己买房子不那么容易,即便是买上房了,可能这套房子也不是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有研究显示,家庭1个孩子出生,就需要至少1套房子,随着这个孩子成年,家里至少需要3套房子(不管是置换还是总计3套)。一套房子几百万元,这可是很多人半辈子才能挣到的钱。

所以为了争夺父母房产,兄弟姐妹之间怪招频出,如事先和父母讲一些事情,影响父母判断,并要求父母碧玺依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会有严重后果等。为了进一步杜绝这种现象,《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录像遗嘱必须有两名见证人在场,确保遗嘱内容就是老人真实内心想法。

变化3、扩大了有效继承人范围及遗嘱“反悔”制度

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民法典》不但删除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而且增加“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变化4、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继承法》规定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并未规定若没有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遗产怎么办,由谁来继承的问题。另外,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民法典》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基础上,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规定。举个例子:小明11岁时,父母双亡,而爷爷奶奶也早已确实。小明跟着伯父长大(父亲的哥哥),伯父没有其他继承人,若大伯突然死亡只有小明一个血亲,那小明能否继承伯父的遗产呢?按照《继承法》小明无权继承伯父遗产,但《民法典》就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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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千真万确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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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80、90后这一代人以独生子女为主。作为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大部分中国人都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从实际操作上讲,即便没有其他继承人,房产继承远非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只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的人,才知道有多难。那么,独生子女真的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吗?千真万确

一、独生子女为何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按照法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举个例子来说,小明的父母先后过世,一段时间后,奶奶也过世,父亲有兄弟四人,留下的房产登记在他父亲名下,那么,小明在法律上能获得多少房产呢?

计算方法:

1、小明父亲过世后

其房产的1/2属于小明的母亲,1/2属于父亲遗产。此时有三个继承人:小明、小明母亲、小明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三人平分1/2,即:小明母亲有1/2+1/6,小明有1/6,小明奶奶有1/6。

2、小明奶奶过世后

奶奶的1/6由小明父亲四兄弟继承,每人分1/24,因父亲已经过世,小明继承其1/24。

3、小明母亲过世后

小明继承其之前的2/3房产。

综合来看,小明共得到了1/6+1/24+2/3=7/8的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如果想继承全部房产怎么办?这就需要除了小明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之后再带好所需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二、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依据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言、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必公证了。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1、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逝世证明、遗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有三种途径:

(1)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逝世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

也就是被继承人逝世后,继承人请求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请求处理房子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请求房子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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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母离世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

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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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部分的80、90后青年都是独生子女,那么如果有一天他们的父母离世,需要进行房产继承,独生子女进行房产继承那么是否会很困难?下面将会有专业的律师支招!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不难办

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

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据介绍,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遗嘱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公证的流程为,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然后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应公证遗嘱维护独生子女利益

律师提醒,如果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而不是继承公证。遗嘱中还可以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所有预先做个安排,以解后顾之忧。

例如,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归儿子儿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这笔遗产离婚后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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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分割那些事

苏女士问:我跟前夫离婚七年了,我们结婚的时候,他父母就先后去世了,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离婚的时候女儿归我,我给女儿改成跟我姓,现在前夫去世了,请问我女儿能继承前夫的遗产吗?前夫的弟弟妹妹说女儿改姓了,不是他们家人,遗产跟女儿没关系,应该由他们俩继承,请问对吗?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你前夫没有留下遗嘱,他的遗产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你前夫没有再婚,没有小孩,那你女儿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所有遗产都由其继承。你前夫弟妹说的改姓问题不是法定丧失继承权的理由,遗产应该由他们继承的说法是不对的。

裴女士问:我外公外婆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我母亲继承了,现在我母亲想将这套房子卖掉(我父亲名下有套房子,我母亲名下就这一套房子),听说要交20%的继承税,是否有这回事?

答:按规定个人原房产如果是通过赠与、继承取得,再次过户要交纳成交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继续继承或赠与(夫妻名下无房,产权满5年)则不用交。

盛先生问:2005年买了套房子写了夫妻俩的名字,但岳父母一直和我们住,买房钱他们出了一部分,现在爱人要求房产证上加她父母名字,可以吗?因为我们现在感情不好,要闹离婚。如果房产证有她父母名字离婚时我们怎么分配房产?

答: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房产四个人都有份,按份额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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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继承遗产受阻,却将妻子告上法庭

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刘先生的母亲全权处理。去年6月,刘先生的母亲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刘先生继承。不过,在继承遗产时,刘先生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法院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刘先生的妻子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只能撤诉。

法院认为,因刘先生要求继承的遗产绝大多数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没有就财产进行说明的,继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信用卡的密码;而遗产在继承开始后实际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银行因无法确定继承人是否为唯一权利人而不愿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另外,即便有证据证明独生子女为唯一合法继承人,银行鉴于自身规章的原因,经常存在不积极配合权利人行使继承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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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99%的人都不知道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全文共 1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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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最近很烦恼,因为父母房产继承的问题。倒不是因为有兄弟姐妹要一起分房产,而正是因为没有兄弟姐妹,弄得她特别烦恼。

郑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相继去世后,母亲留下遗嘱,把家里唯一的一套房产留给女儿。郑女士要求继承房产,但银行和房管部门无法确认郑女士的继承权,不予办理。

无奈之下,郑女士只好把自己老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房产。法院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郑女士的老公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郑女士只好撤诉。

为什么相关机构不能配合独生子女继承房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当然不能配合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当然,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简便。

所以,建议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应当办理遗嘱公证,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具体而言,有下面三个办法。

办法一:吿银行、房管局。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作为,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行政不作为,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

法院最后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后的判决主文里,写进“某某是唯一继承人”,身份确认了,这样房管部门本身责任也小了,房管部门最后也会很愿意为独生子或独生女的原告办理房本。

办法二: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可以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最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唯一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所有权的确权判决。

如果连遗嘱都没有,可以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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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独生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房产继承需注意

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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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渐渐老去,孩子奔向不惑之年,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就显现出来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房产继承总会引起这样那样的纠纷,而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有的独生子女却无法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为什么?继承房产过户要注意什么?下面,本文为您一一解答。

一、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受阻的4个解决技巧

据了解,一些法院确实碰到不少这类难题。随着“80后”已经奔向不惑,独生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一些银行和房管部门在落实遗产继承时需要独生子女为唯一继承人的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没有兄弟姐妹当“被告”,无法立案,导致继承遗产的权利受阻。那么,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法官、律师为你支招

1、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

如果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会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最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唯一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所有权的确权判决。

2、遗嘱公证

独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备好遗嘱,而且对遗嘱进行公证,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难这一问题。

3、吿银行、房管局

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作为,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行政不作为,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

法院最后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后的判决主文里,写进“某某是唯一继承人”,身份确认了,这样房管部门本身责任也小了,房管部门最后也会很愿意为独生子或独生女的原告办理房本。

4、到派出所开具相关亲属证明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有了以上4个锦囊妙计,身为独身子女便不再害怕无法继承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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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房产?用这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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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并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听到这个,很多人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我们就这么一个宝贝孩子,我们去世后,财产不给孩子还能给谁啊?中国不就是这样一代传一代吗?

其实,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例如,图示中,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且只有1个小孩子。第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去世,则其个人房产的直接继承人就为女方的爸爸妈妈、男方以及孩子,4人平均分配,同样适用于男方;第二种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均去世,则其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的爸妈及孩子等5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注:这里如若继承人中有人在继承发生时已不在世,则按照剩余的法定继承人口数来平均分配房产。)

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如果想要自己的房产完全由其独生子女继承该怎么做呢?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般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中的规定来实施,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及时立下遗嘱,就能够改变法定继承,解决财产由谁继承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中国人固有的观念,认为生前就把死后的事情交代好不吉利,对于立遗嘱一直是比较忌讳;另一方面,市民对于立遗嘱的概念并不清晰,多数人认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对于遗嘱继承,存在着以下误区:

1、有钱人家才有必要立遗嘱?

家住某小区的戴大爷:我没有什么财产,之前大部分的存款都资助儿子买了房,现在和唯一的儿子住在一起,老家有套老房子,自己每个月的退休工资也不高。会因遗嘱发生纠纷的,大部分是子女多的富人,普通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

其实,订立遗嘱与财产的多少没有关系,而与财产的分配有关。即便是很少的财产,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决定谁继承得多一些,谁继承得少一些,这样可以减少事后的纷争。订立遗嘱的过程也是价值取向的过程,财产所有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教育子孙后代,怎么样才能得到遗产。

事先订立遗嘱,财产所有人可以决定谁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否则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进行分配。

2、上了年纪的人才立遗嘱

谈到遗嘱,就会让人联想到可怕的死亡,在人们的印象中,只有垂暮的老年人才立遗嘱。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现在人们的生活压力大,各种意外也非常多,比如猝死、车祸去世、突发疾病死亡……等,危险无处不在,人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先到。

某企业高管的丁先生,年轻有为,积累了一笔不小的财富。目睹了周边的朋友因意外身亡,由于没有立遗嘱,亲属为争遗产吵得不可开交,有的还闹上了法庭的事件后,丁先生也在某律师的帮助下,立好了遗嘱,防患于未然。

所以,如果想要自己的房产完全归独生子女继承或者想要让自己房产的大部分给多个孩子中的某一个,就得要事先立好遗嘱。当然,如果子女不孝顺,老人想要把自己的房产给照顾自己最多的那个人,也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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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什么方法 需要什么手续?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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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购房压力大了,很多父母想将自己的房产过户子女,可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进行房产过户。其实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选择哪种途径都可以,只是不同的过户方式,办理过户手续不同,所需要的证明资料也不一样。下文小编为您提供三种过户方式的过户手续与所需资料,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房产过户的方式。

一、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

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资料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身份证。

二、房产赠与过户手续

1.双方(父母与子女)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双方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

3.办理公证(缴纳公证费:放假的千分之一)。按照《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5.房屋过户给子女。若您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房产赠与过户所需资料:父母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子女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

三、通过房产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

父母将房产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与普通的二手房买卖方式一样,其具体的买卖手续流程与所需要的资料请看《怎么买卖二手房二手房交易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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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母房产过户子女哪种方法最划算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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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高涨,买不起房,甚至连首付也需要父母帮忙,而也有一部分的人选择从父母手里继承房产,这就涉及到过户,那么父母房产过户子女哪种方法划算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过户虽然需要收取一定的过户费,包括契税、所得税、房屋评估费等,但是相比于遗产税要低得多。如果家长不采取过户,而是以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赠送给子女。虽然可以免交税费,但是以后这套房子若要转让,其原始取得价是0元,在办理过户时,会以房子的市值来征收税费,比过户费要高出很多。

如果家长准备买房给未成年的子女,未成年人虽然没有独立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力,但家长作为房产购买人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署成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购买房产时,如果家长选择的是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产权人一栏直接填写孩子的姓名,孩子便能成为独立业主。办房产证时只要其监护人出具有关证明手续即可将房产写在自己孩子名下。但如果家长选择了按揭贷款,则未成年子女不能成为独立的产权人,产权只能是家长和未成年子女共有。

但要注意,如果房子过户到未成年人的名下,那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就是该未成年人了,没有经过其授权,监护人是无权处置该房的。另外,家长应该考虑到,如果子女成年以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自己也无法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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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注意了!独生子女不一定能继承父母房产

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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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

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

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

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

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

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没错!!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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