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武汉市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政策汇总13篇

浏览

658

文章

13

篇1:武汉市路桥ETC余额如何退款

全文共 585 字

+ 加入清单

2017年,武汉市桥梁过路费正式取消,全武汉市的司机都排队去退etc余额,现在我们来说说怎么退ETC余额。

操作方法

1

根据武汉市相关部门在2017年发布的相关公告表示,截止2017年12月31日24时,武汉路桥ETC账户有余额的车辆,经车主申请办理退款手续后,余额将一次性全额退还车主。

2

按照规定,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是ETC账户余额规定的退款期。车主可以在这个规定退款期去完成退款,退款期截止后,桥梁中心会根据实际退款情况,重新告知退款方式和地点,但是最好还是按照规定退款期去办理退款。

3

我们办理ETC账户余额退款手续,可以选择网上办理和ETC服务点办理这2种办理方式。一般在ETC服务点办理ETC账户余额退款手续,会比较麻烦,因为路上特别堵,交通不方便,很多车主都放弃了这种方法。

4

当然,我们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来办理ETC账户余额退款手续。我们需要登录“武汉路桥ETC”支付宝生活号,这个生活号目前仅仅支持个人用户办理业务,我们登录这个生活号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车辆信息和车主个人信息。

5

填写完这些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对你填写的信息进行验证,验证完成后就会完成退款手续。ETC账户余额会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车主的支付宝账户或者银行卡账户内。

6

如果是去ETC服务点办理,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车主名字一致的银行卡。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武汉市将禁止在居民楼设置广告牌

全文共 1100 字

+ 加入清单

从3月1日起,武汉将加强道路违停的处罚力度,每次违停处罚将由100元提高到200元;4月起,武汉18000多个道路停车位将开始收费。

道路收费全面实施,25元封顶

武汉市将全面启动道路收费。目前武汉有18000多个道路停车位,将通过招标运营的方式展开收费。未来车主在道路停车位将能够通过APP、银行卡、武汉通等多种方式支付停车费。据了解一级市政公路全天收费上限为25元。

未来武汉公共停车收费系统不光提供收费服务,还能够定位空车位,方便车主停车。

违停将加大处罚力度

道路公用停车位比较紧张,尤其是在一些人流量较大的交通枢纽和商圈,违停现象比较普遍。因此,武汉市交管局从3月1日起,将严管路段有目前的120条增加至170条,发现违规停车将罚款200元。并保持对公交车站和专用车道违停处罚力度。对违规占用小区应急车道和小区消防通道的车辆一律拖移处理。

三环内早晚高峰不洒水

上下班高峰时,时常会碰到洒水车在冲洗路面,行人和车辆会被溅上一身污水或泥浆,许多驾车的市民十分苦恼。

顺应民意,去年10月,武汉确定对二环线以内道路,白天9:30至11:30和14:30至16:30两个时段,实行机扫车、吸扫车作业,不再冲洗路面,同时避开早晚高峰。19:30至23:00时段,开展道路雾洒压尘,保证见潮不见水。23:00至次日凌晨6:00时段,集中开展道路冲洗。当最低气温为2℃或低于2℃时,严禁洗路作业,开展人工清扫和机械吸扫。

虽然如此,但仍有许多驾车一族反映,三环以内仍受白天洒水之扰。

时隔4个月,武汉市城管委将晚上洒水,白天保洁的范围扩大到三环以内。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底前,三环以内九成道路将可兑现这一承诺。

公共自行车年内新增3万辆

被武汉市民亲切誉为“车小蓝”的公共自行车,从去年4月起重出市民视野,不到一年,街头自行车站点达到800多个,自行车2万余辆。

武汉市民日均骑行自行车已达3万次,7个多月,累计骑行量达到637万次。如果按出行的公交成本一次2元计算,相当于节省出行费用1200万元。如果按小轿车每辆载2人计算,相当于每天减少1.5万辆车上路,一年下来,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43万吨。

今年,武汉市环投公司将在三镇街头和学校等地,再建800个点,再投3万辆公共自行车,与地铁等其他公共交通系统无缝对接,更加方便市民出行。

居民楼禁止设置广告牌

居民楼广告一直以来是一大隐患,有些居民楼广告已经存在十几年,广告牌有安全隐患,对城市形象也无益处。武汉市城管部门已经决定,未来居民楼将禁止设立广告牌,商用物业广告牌不能超出建筑轮廓。对于一些未经批准的广告牌和路名牌灯箱广告将予以拆除,改造更新全市路名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武汉市高中学校名单

全文共 647 字

+ 加入清单

很多在武汉上学的孩子都不知道当地有哪些高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武汉高中名单,供参考。

武汉省级示范高中

江岸区(4):武汉市第二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武汉市汉铁高中、武汉市育才高中

江汉区(3):武汉市第一中学、武汉市第十二中学、武汉市第十九中学

桥口区(3):武汉市第四中学、武汉市第十一中学、武汉市第十七中学

汉阳区(2):武汉市第三中学、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

武汉市示范高中

江岸区(3):武汉市第二十中学、武汉市第十六中学、武汉市实验学校

江汉区(2):武汉市第六十八中学、武汉市第七中学

桥口区(2):武汉市第二十九中学、武汉市第二十六中学

汉阳区(1):武汉市建港中学

武昌区(3):武汉大学附属中学、武昌文华中学、武汉市第三十九中学

武汉市第二中学简介

武汉市第二中学成立于1939年,1953年成为中南行政区首批重点中学,行政区撤销后成为湖北省重点中学。1999年成为湖北省首批示范学校,2007年成为全国教育体系先进集体。

武汉市第一中学简介

武汉市第一中学成立于1931年,是湖北省重点中学、省级示范学校、共建管理示范学校、湖北省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实验学校。

选择高中取决于学校的教师和管理

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人格素质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学质量高。对学生负责的高中无疑可以为孩子考上好大学做出贡献。很多孩子喜欢某门课,因为他们喜欢老师。如果他们不喜欢老师,他们的成绩可能不理想。

管理也很重要,现在大多数高中寄宿学校,如果管理不严格,可能会造成很多安全风险。严格的管理制度也可以为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武汉市十一滨江中学古田路少年军校

全文共 796 字

+ 加入清单

武汉市十一滨江中学古田少年军校为国防教育基地。

1983年武汉市十一滨江中学(原古田路中学)与军事经济学院财务六队开始开展共建工作、利用军校的优质资源对青少年进行国防意识教育、军事常识教育、纪律教育、生活自理能力教育,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深厚感情。1990年7月正式筹建全国第二所、全省第一所少年军校——武汉市古田路中学少年军校。

至今,少年军校已走过了二十四个年头,尽管军地双方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少年军校却从未间断,一年一个主题,一步一个台阶,在学校育人和军民共建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二十四年来,古田路少年军校曾多次接受过联合国亚太地区组织官员,中央文明委,团中央,全国关工委及省、市、区领导的检阅,中央、湖北、武汉各电视台、网站以及长江日报、武汉晚报、国防教育报等多家新闻单位的多次报道。2005年夏天,第十六期少年军校学员代表湖北省参加了由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少工委举办的第五届全国少年军校检阅式,在展示评比中,校少年军校学员夺得检阅分列式、生存技能大赛和少年军校艺术节大赛三项最高奖奖杯,捧回了“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的奖牌。2011年6月,代表武汉市接受国家民政部及全国双拥办等部委检查,受到领导高度首肯。

二十四年来,古田路少年军校开展了系列丰富多彩的军校活动和国防教育活动,其特殊的育人作用正彰显出不可低估的力量。2012年5月,国家国防办主任汤奋少将检阅学校少年军校工作。其办学条件符合:有明确的国防教育主题内容;有健全的管理结构和规章制度;有相应的国防教育设施;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有显著的社会教育效果。

主要荣誉

2005年,中央五部委授予“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荣誉称号。

2008年,武汉市市委授予“武汉市国防教育基地”称号并挂牌。

2009年,中共武汉市教育局工委授予“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

2010年,评为武汉市“国防教育示范校”。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武汉市市委书记是副部级吗 武汉市市委书记级别是副部级吗

全文共 342 字

+ 加入清单

武汉市市委书记是副部级。武汉市是中国超大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之一,是湖北省的省会,是中国中部、长江中游地区的第一大城市,是副省级市之一。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职务属于省部级副职,也即副省部级。

市委书记,全称市委员会书记,在我国是指党设在市一级的委员会(即市委)的负责人。由于我国的市分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四种,所以市委书记的级别可以是直辖市市委书记、或副省(部)级(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或由所在省省委副书记、常委兼任的地级市市委书记)、或正地(市)级(地级市市委书记)、或正县(处)级(县级市市委书记)。

虽然都担任市委书记职务,但是所在市的级别不同,所任市委书记的级别也就相应不同。武汉市属于副省级市,所以武汉市市委书记的级别也就是副省部级。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武汉市限行区域

全文共 778 字

+ 加入清单

下面为您分享一下武汉单双号限行尾号时间和范围,以供大家参考。武汉单双号限行规则如下:

1、长江大桥江汉一桥:每日07:00~22:00时,通行长江大桥、江汉一桥的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不收通行费)

07:00~22:00单双号限行,违规闯桥一律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名义录入交通违法系统(违法码:70060罚100元,不扣分)。

2、知音桥(江汉二桥)

从2015年05月04日零时起试行取消知音桥单双号通行措施。(不限行,不收通行费)

3、长江二桥长江隧道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07:00~20:00禁止当日对应车牌尾号前后两位车牌尾号数字的小型载客汽车通行;工作日(节假日除外)7:00~8:30、17:00~19:00,禁止外埠小型载客汽车通行;长江隧道全日禁止7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出租车过长江隧道不受限行管制。ETC收费,5座以下客车通行费8元/次;年票2100元/年,不限次数。(6~19座12元/次;年票3150元/年,不限次数。)

4、白沙洲长江大桥天兴洲长江大桥、二七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古田桥(江汉六桥)不限行,ETC收费,5座以下客车通行费8元/次;年票2100元/年,不限次数。(6~19座12元/次;年票3150元/年,不限次数。)

5、水果湖隧道全日禁止7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

6、公交专用道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交通早高峰07:00~09:00、晚高峰16:00~19:00其他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规定时段内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违法车辆,一律处以罚款50元,不计分的处罚。

今天小编对武汉市限行区域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还想了解汽车限行有哪些规定以及其他生态破坏小知识和环境污染小知识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对您能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全文共 5427 字

+ 加入清单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1、哪些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武汉地区下列单位应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2、新设立的单位应于什么时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受理回单》及需向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新设立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申报单位先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进行缴存登记,填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并盖单位公章,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核定单位住房公积金起缴时间、缴存职工人数、缴存比例和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受理回单》,缴交单位到缴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带什么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缴存职工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上一年度或者上月的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缴存登记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区级以上社保部门统一核发的甲类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应带什么资料?

(一)单位申请开立住房公积金核算户应向缴存银行提供的资料:

(1)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批准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回单》;

(2)从住房公积金缴存行领取并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印鉴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公章、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印章和法人授权书;

(6)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向银行出具的资料:

(1)盖有单位预留银行印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新成立单位首次如何缴存:

(1)按单位缴存和代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柜员核对汇缴人数和汇缴金额,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开具与当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4)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送到本单位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缴存银行登记入账,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二)已参加单位如何按月汇缴:

(1)按月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如与上月汇缴数相比有变化,须填写本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核对无误后,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开具与本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4)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有变化的还需附《武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并送到本单位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经办银行登记入账,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7、武汉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武汉地区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均为8%,即职工个人按其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缴存,同时单位也按每个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为职工缴存,两者同时记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2%,原则上不超过12%。铁路单位缴存比例按照铁道部批准系数办理。职工和单位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8、什么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

9、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一)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公式:个人上年工资总额÷12。

(二)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①基本工资;②冲销64元后保留的津补贴;③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绩效工资;④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⑤生活性补贴;⑥工作性津贴;⑦改革性补贴;⑧奖励性补贴;⑨其它发给在职职工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

(三)企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

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0、武汉目前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限制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11、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6〕10号)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3、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1)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规定,每年按上年职工的月均工资总额乘以最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核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每年主动按上年的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14、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从何时开始缴存?

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5、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16、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如何办理?

武汉地区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最高不超过12%,在此范围内缴存单位如要调整缴存比例,应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新的比例缴存。

17、困难单位如何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或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困难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职工大会通过),报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经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账户注销

18、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办哪些手续?

(1)缴存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应带资料:

(一)证明变更事由的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应批复文件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

(五)单位盖章的《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2)经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同意基本信息变更的,由单位持《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回单》到缴存银行办理单位印鉴更换手续。

19、单位合并、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1)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

(2)经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同意注销单位账户的,单位持《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受理回单》,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集中托管手续。

应带资料:

(一)上级主管单位对单位合并的相应批复或单位注销原因的合法证明资料(税务或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或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

(三)单位盖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表》。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封存

20、职工在本地工作发生变化,单位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当职工在武汉本地工作变动时,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转入新调入的单位。

具体方法是:

(1)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批量转移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转移职工本人签字后,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2)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持所需资料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办理;

(3)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在《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打印转移信息,盖章后交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签字确认;

(4)《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四联,转出单位一份、缴存银行一份、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一份、转入单位一份;

(5)转移后个人账号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状态为封存状态;新单位为转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时须先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提供转移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系统根据新单位缴存比例自动生成月缴存额,然后办理启封手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直接办理启封手续)。

21、单位或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

(1)职工工作单位变动的;

(2)单位合并、分立的;

(3)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4)需进入管理中心或所属分中心集中托管户管理的。

22、职工调往外地工作或从外地调入本地工作的,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职工调往外地工作的,由本人或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原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单位缴存银行办理销户转账手续。

职工从外地调入武汉地区单位工作的,由新单位到缴存银行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本人或转入单位经办人员持身份证及转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表》(此表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本人回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23、如何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每个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在同一单位内的一个职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号情况,应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一个职工在多个单位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转移至同一单位后,再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办理个人账户合并的程序为:

(1)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所需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3)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办理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受理回单》(一式两联);

(4)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职工本人留存一份,缴存银行转交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一份。

24、单位应为哪些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内部封存?

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手续,被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及余额仍然保留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2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男职工年龄未满50周岁、女职工未满45周岁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解散,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管理中心或所属分中心设立的集中托管户内封存。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托管手续,缴存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

托管期间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取;托管期间能重新就业的,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托管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可凭《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以后重新就业后,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上条款随新的政策相应调整

解释权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

全文共 189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缴存地是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业地,贷款地是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所在地,缴存地与贷款地非同一城市。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公积金中心)开展异地贷款合作,并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

第二章贷款政策

第四条凡在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贷款地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异地贷款资格认定、审批要件与贷款地中心的要求相同,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的,按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

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地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应先到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领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基本信息并授权武汉公积金中心冻结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它使用申请,承诺只能用于异地贷款提取还贷和逾期扣划。

(二)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向贷款地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件2)(加盖业务专用章),并对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标注,暂时冻结其他使用申请。同时,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将已出具的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贷款地中心,由贷款地中心在其公积金系统里进行登记。

(三)借款人持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及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料向贷款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八条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武汉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收到缴存地中心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的电子邮件,将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登录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官网或数据交互平台核实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等情况)后录入公积金系统,标识为“异地贷款申请”。

(二)借款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及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料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委托的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武汉公积金中心的受托银行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通过公积金系统和职工提供的贷款资料核实职工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的,按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并在公积金系统中注明审批未通过原因,上报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由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通知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解除贷款标注。

第四章贷款偿还和贷后管理

第九条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可每年凭借款抵押合同、还贷明细、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汇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

第十条异地贷款产生的贷款收益归贷款地中心所有,贷后管理由贷款地中心负责,贷款风险由贷款地中心承担。

缴存地中心具有协助贷款地中心进行贷款催收和清收的义务,如因缴存地中心提供信息不实造成的贷款风险,由缴存地中心向贷款地中心一次性偿还该笔贷款未还的本金、利息及罚息,贷款地中心将相应贷款房屋抵押权利、债权一并转移给缴存地中心。

第十一条缴存地中心应确保异地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异地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如借款人逾期六期及以上或因逾期造成借款合同被解除等情况,缴存地中心应在收到贷款地法院判决书及转账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到贷款地中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一经发现,贷款地中心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则以及缴存方式

全文共 1463 字

+ 加入清单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在2009年7月22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2009年9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2次会议批准。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武汉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承办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法对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工商行政、税务、统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协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缴存

第六条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职工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或者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仍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公积金管委会可以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标准,适当降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所在单位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变。

第九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设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二)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款。

第十条单位被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时,其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依法予以清偿。

单位合并、分立时,应当为职工缴清住房公积金,并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如何查询武汉市在售项目备案价

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

如何查询武汉市在售项目备案价,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以武汉的房地产为例。

操作方法

1

打开武汉市房管局官网,如图所示。

2

进入之后,在“专题专栏”找到图示位置,点击并进入。

3

进入之后,在商品房项目查询中点击“商品房项目”,如图所示。

4

进入之后选择需要查询的行政区,在这以“江岸区”为例,点击查询即可。

5

选择一个在售项目,点击并进入。

6

进入之后,点击“楼盘表”,进入下一界面。

7

进入之后,选择一个楼盘,如图所示。

8

选择一个楼层,进入下一页面。

9

进入之后,即可查看备案价格,如图所示。

特别提示

以上纯属个人编写,请勿转载抄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武汉市车辆尾号限行政策

全文共 559 字

+ 加入清单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分单双号通行的道路上,机动车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辆,按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分单双日通行,即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单数(1、3、5、7、9)的只准许单日通行,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双数(2、4、6、8、0)的只准许双日通行,牵引挂车的车辆以牵引车号牌尾数为准界定单双号,所牵引的挂车不受单双号管理措施限制。说明: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2时

限行车辆: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

武汉违反单双号限行的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今天小编对武汉市车辆尾号限行政策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还想了解汽车限行有哪些规定以及其他生态破坏小知识和环境污染小知识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对您能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武汉市市属高校有哪些

全文共 637 字

+ 加入清单

武汉市市属高校有:湖北大学、江汉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武汉简介:

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中央军委武汉联勤保障基地驻所。全市下辖13个市辖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总面积8494.41平方公里,2016年常住人口1076.62万人,全市城镇化率79.77%。

武汉地处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世界第三大河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横贯市境中央,将武汉中心城区一分为三,形成武汉三镇(武昌、汉口、汉阳)隔江鼎立的格局。市内江河纵横、湖港交织,水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四分之一,构成了武汉滨江滨湖的水域生态环境。

武汉有“九省通衢”之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其高铁网辐射大半个中国,拥有53条境外直达航线,是华中地区唯一可直航全球四大洲的城市。

武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距今8000-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境内盘龙城遗址有3500年历史。清末洋务运动促进了武汉工业兴起和经济发展,使其成为近代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武汉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发祥地,武昌起义作为辛亥革命的开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武汉市怎么办理房贷“商转公”?

全文共 1130 字

+ 加入清单

目前商贷的基准利率是4.9%,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25%,贷款50万,如果是30年,商贷利息455308.1元,公积金利息283371.37元,两者相差超过17.1万元。难怪当初选择商贷买房的人希望能够“商转公”了,那么商转公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第一步贷款咨询,提交申请

转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步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三步办理担保

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第四步签订合同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第五步预存资金

转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四点

1、“商转公”的房贷必须是纯商贷,组合贷中的商贷是不可以转为公积金的;

2、“商转公”必须征得商贷银行同意,如果没有特殊问题银行却设置障碍,应据理力争。

3、“商转公”的前提是房子必须有“两证”。

4、“商转公”必须请担保机构,市公积金给出的机构是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