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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业主常问问题(经典9篇)

excel表格中如何调整文字显示不全呢?很多人都不会,下面小编来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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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全文共 2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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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中会出现哪些问题?怎样解决?作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一员,如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

问: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大会?

答:有了业主大会之后,才可以选择、解聘物业管理公司;才可以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决定物业管理费水平,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获得小区物业规划资料,了解会所、停车场、天台、花园的产权及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等等。如果没有业主大会,上述权利均无法实现。(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

问: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关系?

答:业主大会是一个决策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如果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业委会无权独立作出重大决策,这样保证了小区事务的权力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而不会被部分人所控制。(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2、15条)

问:小区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那些权利?

答:下列重大事项必须全体业主投票并需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2/3以上投票份额同意才有效:(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解聘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3)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续筹等方案的决定。

也就是说,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全体业主手中,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无权代表全体业主决定重大事项。(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2、15条)

问: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答: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的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并不是对立、水火不相容的,而是平等、互利、共赢的一种合同关系。(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

问:如何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答: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但有下列情形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

根据粤建房字[2003]117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住宅规模较小是指房屋建筑面积等于或少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包括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

有关招标投标的具体操作,可以参见《招标法》等法律及当地房管部门的知道资料。

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从哪里来?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否有报酬?

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通常包括基本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如办公桌、档案柜等)、文件宣传资料复印制作费用、办事人员、业委会委员的基本工作补贴(如交通、手机)。

工作经费及业委会委员的报酬的承担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有2种情况:1、由全体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凑集、分担,具体的凑集方法在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2、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该工作经费及业委会委员的报酬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详见《业主大会规程》第35条)

问:法律、法规、政策对发展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有什么要求?

答:1、《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比例提供物业管理专用房,不得少于50平方米。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发展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必须是有产权、符合规划的房屋,而临时的房屋、没有规划依据的房屋(如在架空层临时搭建的房屋)均不属于法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发展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已经成为发展商开发小区房地产项目的法定成本之一。

问:小区里的会所和地下、架空层停车场是否属于全体业主?

答:按照规定,如果会所和停车场建筑面积没有计入公共面积(即业主进行了分摊)的话,那产权应该是属于开发商的。如果计入公摊面积的话,那么产权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通常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业主们无法获得小区的详细规划资料,所以难以判断会所和停车场到底属于谁。如果成立了业委会,这个问题就会有答案了。

问:业主委员会主要有什么职责?

答: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执行业主大会的所有决定。(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

问: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如何确定?

答: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处理。(详见粤建房字[2003]117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问:业主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参加业主大会怎么办?

答:召开业主大会的时候,业主可以直接到会场参与大会讨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还可以以书面意见的形式就大会议题发表意见,进行表决。(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

问:业主大会与居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详见《物业管理条例》第14、20条)

问:个别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违反小区规章制度(如乱搭乱建、将住宅当作商业写字楼使用等)怎么办?

答: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者业主公约的授权,采取批评、规劝、公示等非强制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2、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情况,有权采取批评、规劝、公示等非强制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3、如果上述非强制措施没有效果,则相关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如工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4、相关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问:专向维修资金应如何交纳?

答:根据穗国房字[2003]592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专向维修资金交纳界限及交纳标准:(1)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10月1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后,购房者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在2003年8月3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前的,且建设单位与购房者未在预售合同里约定由购房者交纳的,由建设单位按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40元/m2,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m2的标准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物业总投资2%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按业主大会决定方案交纳。

(2)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9月30日前或者购房者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在2003年9月1日后的,由购房者按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40元/m2,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m2的标准交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购房款2%部分,由购房者按业主大会决定的方案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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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验房入住后房屋质量出问题 业主该如何维权?

全文共 1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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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买房的业主买房过程中是一个虐心的过承诺,不管是看房选房的过程还是凑房款的过程,承受这些只为了日后有个安心的家,买完房子真的能安心吗?如果房屋入住质量问题了怎么办?西安某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很严重,下面我们来看看业主该如何维权呢?2016年1月13日上午10时,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开始对某小区的房屋质量进行检测。楼盘开发商表示,楼盘骏工时经过检测部门检测的,检测结果显示都合格,但目前业主发现了问题要求检测,他们愿意配合,此次检测费用由他们出。

那么为什么好好的房子要检测呢?

西安北二环一小区买了一套房,几个月前新房交付使用,在装修时就发现承重墙上有裂缝,经业主不完全统计北二环一小区有107套新房或多或少都有裂缝,这还不包括一二层的商铺;业主们由此怀疑钢筋混凝土有问题,发现承重梁钢筋粗细也存在差异。

二、收房验房时如何查验房屋质量

1、初步审查房屋质量

商品房质量瑕疵的案件主要集中于房顶部脱落、地面下沉、墙体裂缝渗漏、防水设备缺陷等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在验收房屋时,业主首先应确认房屋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四方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表。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尽快要求开发商修复。

2、过了质保期能否要求修复

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一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如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对方承担。

虽然住宅的不同部位有最低保修期的规定,但即使经过验收、超过质保期,也不必然免除开发商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确因对方原因致使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三、房屋交付后质量出问题如何维权

途径一:与开发商直接交涉协商

业主可以本着有理有据,平等协商的态度和诚意和开发商商谈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做法适用于小的质量问题和讲信誉的开发商,这种方法化解矛盾会比较顺畅双方不会浪费更多的财力和物力。

如果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需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要坚持公平合理、有理有据的原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事实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也可依据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3、要注意下上和资料的时效性。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若开发商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

途径二:购房者可直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如果和开发商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最优化的。消协调解消费纠纷是不收费。

消协调解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消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

途径三:找负责相关问题的行政主管机关

对于房子的质量问题,建委是主管机关;但是说到合同,则可以找工商局进行申诉。所谓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走访等形式向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表达意愿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购房者可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有关主管行政机关,在接到材料后如果情况属实,市建委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途径四:根据原先的约定仲裁

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只有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已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则不予受理。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有足够理由不服裁决的,可以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途径五: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如果购房者手中掌握着开发商侵权事实的充足证据,并通过一般的调解途径但最终不能解决问题,建议购房者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一种更有力度的解决方式,但相对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来说,周期较长,程序也较为复杂,对此购房者应有充分的准备。

途径六:其他途径

如以上途径无效,业主也可以考虑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

买房不易,从看房那一刻直到验房购房者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不然一时疏忽将来有可能带来很多麻烦事,遇到这种房屋质量严重出问题,广大购房者一定要联合其他业主一起依据法律正确维权。在验房过程中也可以找专业人员协助,如果房屋存在问题就可以不收房这样避免日后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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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收房要注意哪些问题?业主如何进行验房

全文共 2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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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开启,也面临着不少业主即将进行收房,收房要注意哪些问题?业主到底应该如何进行验房。为你准备了收房要注意哪些问题的清单,详细了解具体收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权属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

2、房屋质量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3.各种相关验收表格:是否有《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房屋管线图(水、强电、弱电、结构)等文件?

4.如果是精装修,是否厨、卫精装修物品的使用说明书,以及这些物品的保修单?

5.每间居室的门在开启、关闭的时候是否灵活?

6.门与门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

7.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

8、门间隙是否太大?(门和门锁间的缝隙必须小于三毫米)

9.每间居室的门的插销、门销是否太长太紧?

10、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是否有缝隙?(窗框属易撞击处,框墙接缝处一定要密实,不能有缝隙)

11.各个窗户在开启、关闭的时候是否灵活?

12.窗与窗框各边之间是否平行?

13.窗户玻璃是否完好?

14.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15.屋顶上是否有裂缝?(与横梁平行基本无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斜角,说明有结构问题)

16.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表示该房存在隐患)

17.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是否有裂缝?(如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

18.墙身顶棚是否有隆起?用木槌敲一下是否有空声?

19.从侧面看墙上是否留有较大、较粗的颗粒或印迹粗糙?

20.墙面是否有水滴、结雾的现象?(冬天房间里的墙面如有水滴,说明墙面的保温层可能有问题)

21.山墙、厨房,卫生间顶面、外墙是否有水迹?

22.内墙墙面上有否石灰爆点(麻点)?

23.墙身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24.墙上涂料颜色是否有明显不均匀处?

25.是否有麻点?(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26.是否有雨水渗漏的痕迹或者裂痕?

27.卫生间顶棚是否有漆脱落或长霉菌?

28.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29.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用小木锤敲,咚咚声就说明是空心的,要返工,要梆梆声才好)

30.看地板有无松动、爆裂、撞凹?

31.木地板踩上去是否有明显不正常的“吱吱”声

32.地板间隙是否太大?

33.柚木地板有无大片黑色水渍?

34.地脚线接口是否妥当,有无松动?

35.用鞋在地上滑,是否能明显感受到地砖接缝处不平?

36.坐厕下水是否顺畅?

37.冲厕水箱是否有漏水声?

38.浴缸、面盆与墙或柜的接口处是否做了防水?(一般会有防水涂层)

39.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向地漏倾斜?

40.浴缸、抽水马桶、洗脸池等是否有渗漏现象(裂痕有时细如毛发,要仔细观察)

41.水口内是否留有较多的建筑垃圾?

42.水池龙头是否妥当,下水是否顺畅?

43.淋浴花洒安装是否过低?

44.电、水、煤气表具是否齐全?

45.电、水、煤气表的度数是否有零开始?

46.是否有地漏,坡度是否向地漏倾斜?

47.厨房瓷砖、马赛克有无疏松脱落及凹凸不平?

48.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49.厨具、瓷砖及下水管上有无粘上水泥尚未清洗?

50.水池龙头是否妥当,下水是否顺畅?

51.您住的房间上面的邻居家是否漏水?(否则您家的日子也一定不好过)是□否□52.水口内是否留有较多的建筑垃圾?是□否□53.水池等是否有渗漏现象?

54.厨柜柜身有无变形,壁柜门是否牢固周正,门能否顺利开合?

55.上下管是否有渗漏?(打开水龙头,查看各个管道)

56.是否有足够的水压?(打开水龙头,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然后查水表)

57.自来水水质是否符合标准?(注意区分市政水和小区自供水)

58.供水管的材质?(目前大部分供水管采用铜管,可安全使用50年,并可净化管内水质)

59.电闸机电表在户外的,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主要是查看电闸能否控制各个电源)

60.户内有分闸的、拉闸后,分支线路是否完全断电?

61.各个开关、插座是否牢固?(别忘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里拉一拉,看是否虚设)

62.是否市政供电?(每度临时电要比市政供电高0.2元,而且还没有保障)

63.试一下全部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

64.所有灯是否能亮?所有插座是否有电?(使用试电笔或小型即插型电器)

65.暖气支管是否有坡度?(供水支管连接进水的那端应高于连接散热器的那端)

66.供暖管道是否有套管?(起作用是防止供暖管道热胀冷缩后拱裂强面和楼板)

67.水暖室内温度?(冬季室内温度应高于16℃,不得低于14℃)

68.燃气是否已经开通?是□否□69.煤气、热水器开关位置是否妥当?

70.燃气管线是否穿过居室?(如穿过居室易有安全隐患,且不符合设计规范)

71.居室、客厅有否各种管线外露?

72.将房门关闭,在房间外制造较大噪音,看隔音效果是否满意?

73.和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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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该如何维权?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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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某物业公司接管某小区,对小区服务周到,谁家的灯泡、家用电器坏了等诸如此类的生活琐事,一个报修电话,该物业公司立即派专业人员上门维修。物业公司上门维修时顺便带来了要更换的物件。并且物业公司换件时说明损坏原因,换件的理由,并经业主认可之后换上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件。住在该小区的业主李先生,他家的马桶、水管等坏了都是物业公司来维修的,且用的是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件,但连换了几次,都没用几天就坏了,王先生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何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像这样的问题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中是找不到法律依据的,只能适用民事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因为它涉及到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若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件并不是以此为营利手段,仅是为了维修而备用,并不从中谋取利润,在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于业主来说并不是物件的销售者。物件质量有了问题时,业主可以直接找销售商要求赔偿,也可以通过物业公司找销售商赔偿,但是若物业公司提供物件时向业主另外收取了费用,从中得到了销售利润,此时,物业公司就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销售者,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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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如何维权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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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四处奔波,却是维权未果,有的则是委曲求全,自认倒霉。那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如何维权呢?下面将与广大购房者一同,共同关注目前房屋维权中常见的质量问题,让购房者拿起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著名房地产实战专家、亚洲著名验房专家、房屋诊断专家王青宏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那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该如何维权呢?

商品房也有保修期。法律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者在收房时注意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业内认为,市民在收房时,首先应看合同,合同内容是验房的重要依据。在什么条件收房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违约如何处理也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同时,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发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相关人士建议,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应按四个步骤走: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稍后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常来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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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修业主与施工方最易发生的纠纷问题

全文共 1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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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国家明确规定,水管铺设应当横平竖直,虽然电路铺设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在行业内,电路走线多数情况下也要遵守横平竖直的原则,也就是说水电路能走直线最好就走直线。如果为了省钱,电路走线时走斜线,当在家居生活中,需要在墙面钉钉子、挂东西时,可能会把钉子钉到线上,造成安全隐患。

在家庭装修中,由于材料或者工艺的特殊性,在材料合格、施工规范的情况下,在装饰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如施工方为防今后出现安全隐患,铺设电路时坚持走直线,有的业主会误以为施工方是为了增加收入而这样做的。类似于这样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业主和施工方的关系,不利于施工,因此我们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供读者参考。

地板

纹理颜色差异属正常

误解:刚买的实木地板和经销商提供的样品看起来不太一样,而且地板板块之间也存在纹理和颜色差异,这是属于商品的质量问题。

专家:实木地板从里到外都是天然的,因此在纹理和颜色上存在一定差异是正常的。担心这个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先选择一两块满意的地板作为样品,然后再以此为标准,在合同中约定色差的相关事宜,这样经销商会选择和样品纹理、颜色更为相近的地板,不过价格也可能因此提高30%左右。

铺装须留伸缩缝

误解:铺装的地板有明显缝隙,说明工人技术有问题。

专家:如果室内温度、湿度变化太大,地板体积就会发生膨胀或收缩,在地板板块之间、地板和墙面之间预留一定的缝隙,可以避免地板因膨胀而导致起翘等变形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地板和墙面之间的伸缩缝必须在8-10毫米之间。国家并没有规定板块之间伸缩缝的大小,因为地板材质不同,其膨胀系数就不相同,需要预留的伸缩缝大小也不尽相同。地板密度越大(通常情况下,密度越大的地板越贵),其体积膨胀系数越小,所以预留的伸缩缝就越小。

橱柜

热胀冷缩致接缝开裂

误解:橱柜台面开裂肯定是材料不合格或者施工不当造成的。

专家:不管橱柜台面是什么材质,都有可能因为材料的热胀冷缩而导致台面接缝处开裂,如果是两种不同的材质结合在一起,开裂的可能性要更大。可以通过在接缝处下面增加一层相同材质的衬板,衬板长度和台面宽度相同,衬板宽度在5厘米左右,这样可以减少开裂的可能性。

涂刷工程

墙面开裂原因很多

误解:墙面开裂肯定是施工不当或材料不合格造成的。

专家:施工不当固然是造成墙面开裂的原因之一,但是墙面开裂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建筑物本身变形,如建筑地基下沉;室内温湿度变化太大,都会造成墙面(体)开裂的现象,预防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刷漆前贴层牛皮纸或者网格布,减少墙面开裂的可能性。

水电

斜走省钱不省心

误解:水电路斜走最短最经济,施工方非要按直线铺设就是为了增加水电路米数,为了多收钱。

专家:国家明确规定,水管铺设应当横平竖直,虽然电路铺设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在行业内,电路走线多数情况下也要遵守横平竖直的原则,也就是说水电路能走直线最好就走直线。如果为了省钱,电路走线时走斜线,当在家居生活中,需要在墙面钉钉子、挂东西时,可能会把钉子钉到线上,造成安全隐患。

木制品

超大柜门最好加框架

误解:商家为了多挣钱就在柜门四周加金属框架。

专家:一般情况下,柜门只有一边和柜体连接,相对来说,柜门处在自由状态,受到外力的牵制小,木制柜门变形的系数大,因此在一些大型木制柜门四周加金属框架,以减少其变形的可能性,是有必要的。

当木制柜门的高(长)度超过200厘米,或者宽度超过50厘米,建议对木制柜门进行加固处理,以减少其变形的可能性,也可以在柜门门板之间加钢衬,但是如果钢衬太薄,起到的作用就不大,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在柜门四周增加金属框架,不过柜门价格要翻一倍左右。

环境影响木制门使用

误解:现场手工制作的木制门扇出现开启不便、关闭不严、饰面板材开裂、钉帽外露等问题,要么是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要么是施工不当造成的。

专家: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木制材料体积发生变化造成,室内湿、温度、通风和光照情况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在施工时,可以先将木料放置在室内一段时间,使其适应新的环境后再施工,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控制室内的温、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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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这位业主家装修验收问题多 跟验房师一起看

全文共 1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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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李先生

地址:五象新区某楼盘

户型:93平方米三房

楼盘形态:高层

房屋楼层:24楼

业主心声:

最近准备收房,验房是整个购房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装修前如果不检查房子质量,装修后出现问题就难以整改了。经过1个半小时验房,验房师检查出了不少问题。其中,这套房子最大的问题是入户门子门松动、门扇不方正,直接导致入户门开启困难,关闭不严密。此外,验房师还发现了其他问题,如门扇被撞凹变形和阳台防护栏缺失等。

验房师总结:

门扇安装不规范的问题经常出现,而业主收房时,却很容易忽视这部分的检查,给日后装修留下隐患。这次给李先生验房,发现的最大问题是入户门子门松动,安装不到位。不仅影响美观,还会导致门扇开关不顺畅,影响正常使用。李先生的新房里,还发现阳台门扇被撞凹变形等问题,不仅影响装修入住,还存在安全隐患,业主也要让开发商及时整改。

入户门安装不方正

现场问题1:检查李先生这套新房过程中,验房师发现入户门在开启和关闭时有点松动且发出异响。验房师仔细检查后,怀疑是入户门安装不方正所致。“入户门安装不方正,对以后使用有什么影响?”面对业主李先生的提问,验房师解释,入户门是平时开关最频繁的一道门,也是家居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如果门扇不方正,将直接导致入户门开启困难。而关闭不严密,就连入户门的密封性和安全性也会受到影响。时间长了,还会影响门扇的使用寿命。

正常的验房过程中,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如门面的划痕、碰伤、锁匙是否灵活开启等。对于门框的密封性、门扇的牢固性等并不是很重视,给日后留下隐患。

验房师介绍,标准的入户门验收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一是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周正,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面有无开裂、破损等情况;二是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漆面是否完好,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痕等;三是开启检查,门开启、关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稳固、无晃动;四是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五是门轴检查,是否完整牢固,转动平稳。

整改建议:建议业主要求开发商及时把入户门调整到位,使门扇方正,保证开启顺畅,关闭严密。

阳台漏装部分护栏

现场问题2:验房师检查到阳台时,发现防护栏中间缺失一段。“一般情况下,阳台护栏高度是多少才能保障安全?”李先生提出疑问。验房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阳台防护栏距离地面的高度不低于0.9米,且应设有防护设施,否则将存在安全隐患。验房师提醒,业主在验房时,应该重视这方面的问题。一旦发现不符合安装标准,就要及时跟开发商沟通,以保障居家安全。

整改建议:后期让施工工人把阳台护栏中间花阁处缺失的那一段补全,做到规范安装。

阳台门扇严重变形

现场问题3:一般情况下,门窗安装完毕,应该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李先生的新房,却出现阳台门扇开启困难的情况,仔细查看发现门扇已经严重变形。这是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成品保护所致,导致阳台门开启不顺畅且关不严,不仅影响美观,而且影响使用。

整改建议:修复型材或更换阳台门扇,使其正常开闭。

多处墙面出现空鼓

现场问题4:验房师在检查李新房墙面时,发现大厅、卧室、厨房、阳台等处都有空鼓。验房师表示,大面积的空鼓不整改,装修以后墙面依然会空鼓。经过一段时间后,墙面腻子层就会出现大范围脱落,影响装修美观。

整改建议:先用切割机沿空鼓部分割出凿除范围,然后凿除空鼓部位抹灰层,用水泥砂浆作修补,修补前应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并于修补前一天将准备抹灰的面浇水润湿,修补后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验房讲堂

如何准确测验

水管是否渗漏?

问:验收新房时,发现有渗水的情况,我怀疑是水管漏水,但开发商进行水压测试时说,没有问题。请问水压测试可以检测水管渗漏吗?水压测试的标准压力值是多少?

验房师:水压测试不仅可以检测水压,还能检测水管是否渗漏。根据建设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1条规定,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一般的检测方法是,用试压泵给水管加压后稳压1个小时,皆可查出水管和各连接处是否有渗漏。

■验房小知识

阳角线

又叫阳角线收口条或阳角条,是一种用于瓷砖90度凸角包角处理的装饰线条,以底板为面,在一侧制成90度扇形弧面,材质为PVC、铝合金、不锈钢。根据瓷砖厚度,阳角线分成两种规格,大阳角和小阳角,分别适应于10毫米和8毫米厚的瓷砖,长度多在2.5米左右。阳角线因为安装简单、成本低、能有效保护瓷砖、减少瓷砖90度凸角产生的碰撞危害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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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身为业主如何维权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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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已经当上房奴的置业者,都遇到过房屋质量问题,而且问题还是各种各样的,那么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该怎样解决呢?然而哪些质量问题是可以退房赔款的呢?为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房屋质量问题分为哪些情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判断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房屋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者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者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那么,出现哪些质量问题时可退房赔款呢?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背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对房屋的设计作出约定。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定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

4、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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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屋质量有问题 业主拒交物业费败诉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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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时没在发觉有质量问题,等到入住后才看出问题,面对开发商的不理不睬,很多业主便以此拒交物业费,其实这些业主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没有根据的。

某小区物业因业主张某一家自入住本小区后就拒绝交纳物业费,并经数次催讨未果后,将张某一家诉诸法院,要求判决张某一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公共能耗费。

张某在法庭上辩称,其名下的该套房屋自入住后便存在花园外墙裂缝、下沉及房屋外墙漏水、发霉等现象。其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上述情况,物业公司在拖延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派人对花园外墙开裂部位进行了维修,但对外墙渗漏水、发霉问题未作处理。房屋发霉问题已经影响其正常生活,故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对物业费进行扣减。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其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包括承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卫生、交通项目的维护、管理服务。对张某提出要求对房屋的渗漏水、发霉等自用部位维修、维护的项目,不在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内。即使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亦应由张某另行向责任人主张权利。故对张某辩称因物业公司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要求在物业费用中予以扣减的意见,依据不足,不予采纳。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1万余元及公共能耗费500余元。

点评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费,业主是债务人,物业管理公司是债权人;而在房屋买卖关系中,业主是债权人,开发商是债务人。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以物业管理费来抵消前述遗留问题产生的损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

至于前期出现的遗留问题,如果保修服务可以解决的,通过保修服务解决。保修服务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其他非保修方面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解决。开发商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将本应属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是生活中普通老百姓都会有的一个法律误区。因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基于一个事实和理由的法律关系不能转嫁到不同的法律关系层面上,所以业主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人身财物受损、新房未入住、车位被占用等情况作为不如期交纳物业费的理由不能作为抗辩的事实,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房屋质量、人身财物受损、新房未入住、车位被占用等问题业主可另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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