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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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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不管对于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都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所以在转让过程中,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到,那么,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为转让的注册商标申请不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第二,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商标权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需要补正申请资料的,商标局给出让方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出让方,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第四,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第五,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出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以上五点就是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商标转让,出让的是商标的权利,所以作为商标权人,应谨慎对待,考察对方的实力,不能盲目转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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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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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在商标核准后便对此商标不理不睬,让商标处于闲置状态,而有一些企业则怕麻烦,不想等待时间去申请商标,所以就有了商标的转让,而通过商标的转让,可以让一些企业创建自己的品牌,又可以盘活企业的资产,一举两得,那么,商标转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第二,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的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而转让的双方当事人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第三,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那么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申请的,那么转让注册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商标转让申请流程包括向商标局提交必要的资料,等资料都齐全后,商标局即受理转让申请,然后等商标局审查核准,符合条件的转让申请则会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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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标转让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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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必须要去商标局申请备案,而不符合要求的转让是无效的,商标局不予核准,那么,商标转让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是什么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要准备申请的书件,包括《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这些书件都必须按照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一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如果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第三,缴纳转让规费,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一千元整,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综上所述,商标转让办理只有按要求和步骤前往商标受理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然后等商标局的核准通知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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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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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你对注册商标转让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注册商标转让的法律相关知识。

注册商标的特征

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

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

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看过“关于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关于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关于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转让途径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目前,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转让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

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

转让准备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本网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 、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商标转让规费:1000元);

5、 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所需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住《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公告领证

通过代理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转让注册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二)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五)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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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是不是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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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吗?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空内,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放弃该商标使用权,这种许可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的相关法律知识。

独占使用许可的基本内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的诉权。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专利:

独占专利许可合同: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人使用费。这种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但不能许可第三者使用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

看过“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是不是不能转让

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不能转让

案件简介

王某在1999年11月与某酒厂签订了“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约定某酒厂将其所有的第33类注册商标受权其独占使用。如果酒厂转让,事先应通知王某,王某有优先购买权。2000年6月该酒厂被注销,债权债务归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所有。后张某与李某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王某请求法院确认“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有效、“商标转让协议”无效。那么,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能转让吗?

案情解答

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不能转让。

《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1)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某酒厂签订的“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中关于某酒厂转让该商标,事先应通知王某,王某有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张某违反了“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张某与李某订立的“商标转让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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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全文共 2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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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转让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转让的转让优势

时间对比注册商标:1年(商标审核效率表)(备注: 我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近几年来普遍为1年)

转让商标:6-10个月左右

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成功率对比

注册商标:从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得知,国内2005年商标申请总量为: 593382件,而实际批准注册商标为:218731件,成功率仅为37%左右。虽然现在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已经对外公开了商标查询系统,但其中还是有4-5个月的查询盲期。同时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所以说注册商标风险较大。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成功率100%

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转让大大的提高了成功率,风险降低到最小,也使企业能迅速进入品牌化进程。

商标价值含义对比注册商标:据新华社公布的最新的统计信息,目前汉字的总数已超过8万个,而常用字却只有约3500个,可见能够组合成为名称且具有意义的词组实在不多。据中国商标总局2005年11月底统计,中国现已注册的商标已达247.14万件,基本上较好的汉字组合都已经被注册了。企业要想申请一个名字较好的商标非常困难,大多企业则委曲求全注册一个并不能够突显企业本身和产品特色的商标。如果企业最终因为商标名称的关系,导致品牌在推广上遇到阻滞,将会严重的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转让商标:据统计,目前有30万左右商标,因原注册人的企业转产或其他的各种因素被闲置着。它们一般能够间接或者直接代表产品特性,容易进行推广。由此可以看出想要注册具有一定含义,容易记忆的商标已经非常的困难,而购买商标则可以选择更符合自身企业,具有自身企业含义的商标。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个也是《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比如你有3个相似商标,要转就要一起转,不能只转让其中一个或者兩个。

3、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方。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个商标让别人用了,这个时候,你要转让的话,得别人同意。

4、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5、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申请不下来,则转让不成功。

6、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得有个体执照,不然无法申请。

7、商标转让的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从转让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做个公证,这样可以防止反悔。

8、商标转让无法中止,如果双方提交了申请,是不能中止的,如果要撤销的话,只能做二次转让,把商标转让到原转让人。

另外,商标转让的时间,费用这些都是不固定的,转让的时间主要与商标局的办事效率有关,而费用则与商标的本身质量有关。

商标的重要性

1、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你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

2、你的商标也是你的专有使用权的东西。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你注册一个商标和你购买一个商标都是要花一定金钱的。保护你自己的商标不为他人所用其实也是保护了你自己的财产。

3、每个著名品牌的确立,商标都是同时成了一个升值的商品。当你的公司成为大公司的时候,你的商标同时也是升值的。这是商标的预期价值。

4、现在说下假如你的商标没有保护人家侵害了,生产一些其他的商品,比方我们都知道娃哈哈是饮料公司的商标,假如有人把他去做鞋、衣服、洗衣粉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事情。假如更有一些人违法去做一些法律上禁止生产的,或者专有生产的一些物品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综合效率对比注册商标:企业新申请一个商标到拿到注册证一般需要2至3年的时间;期间企业要生产经营、要销售产品,同时会作大量的广告宣传,印制产品内外包装,进行渠道建设。所需花费以数十万计算。一旦注册失败,带给企业的损失不可估计。

转让商标:企业将一个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转让到自己的名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拥有自己的品牌。

由此可以看出购买商标,能使企业迅速进入品牌化的进程,大大降低各种投资的风险,并能更快速、准确的推广企业自身品牌,使企业在同行业迅速崛起,腾飞确定同行业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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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无效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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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通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商标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但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商标转让也是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无效的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不允许被转让,也就是商标权尚未形成,谈何转让呢。

第二,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换言之,已经过期的或者不存在的商标,又如何有转让一说呢。

第三,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也无法实施商标转让权利,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该制度被简称为“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

第四,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商标也无法行使转让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商标也无法办理转让手续。

第六,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以上六种情况下,商标转让是无法进行的,也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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