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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有哪些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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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昆明房屋产权有哪些?房屋按产权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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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从土地上讲,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前者的土地可以盖商品房,供人买卖(限购令除外),后者的土地,一般为农民的宅基地,买卖时会有限制。

从用途上讲分为住宅使用(最长年限70年)、商业用房(最长年限50年)、厂房(最长年限50年)、公共设施(最长年限40年)等。其中公共设施指医院、学校等。

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现行房产测绘的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八大类:

第一类: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三个细类: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直管产又分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第二类: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三类: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四类: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五类: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第六类:港、澳、台胞房产。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第七类: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第八类:其他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都归在这一类。具体有四种: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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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产权的性质分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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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房屋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产权的产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房屋产权的性质分类

房子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按照房屋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房产

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1)直管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2)自管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3)军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2、直管房产

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3、自管房产

自管房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4、军队房产

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军队房地产开发,应在保障部队住用和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前提下进行。开发的范围主要包括:划归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地产;经过核定营房限额住用面积后空余的整座、成片房地产;在用营区的零星院落;地处城市繁华地段,且被纳入城市规划开发和改造的营区;其它闲置可开发的土地等。

部队住用限额以内的、划为军事禁区和安全保密要求高的单位使用的房地产,不得进行开发经营。在用营区划为军事行政区的房地产不准外商(含港澳台商,下同)参与开发经营。

5、集体所有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私有(自有)房产

私有(自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7、联营企业房产

联营企业房产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投资联营企业,而投资、联营企业应是接受投资企业,而且相应不动产投入时,所有权已归属于接受投资企业,再转让的主体只能是接受投资企业而不是投资者。

8、港、澳、台投资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产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9、涉外房产

涉外房产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涉外房地产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

(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着涉外权益。

(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

(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

10、其他房产

其他房产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11、期房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与现房最关键的一个区别就是,期房的投资风险要远远大于现房。因为在期房销售中,房屋是否真地符合你的要求,购房者只能通过售楼书、沙盘、样板间、户型图等开发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想像。但是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因素导致最终的房屋与购房者预期的房屋不一致。相比之下,现房的风险就要小得多,因为房子是客观存在的,各个方面是否符合你的要求都可以得到实际的检验,无论是房屋的质量还是房屋的产权风险都比期房小得多。

12、有限产权房

有限产权房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有限产权房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城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过渡中形成的产物。由于其所有权、使用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之对此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性,致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取得的有限产权房屋难以处理。

房屋产权来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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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怎么区分房屋的性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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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是房子,但房子的性质却大不相同,涉及到的销售政策也不相同,下面给大家说说怎么区分房屋的性质类别

操作方法

1

根据目的,根据住房建设规划设计的划分,住房可分为住宅,商品住宅,生产住房,车库和其他用途住房; 住房规划设计时已经确定了住房的使用情况,施工使用后不得更改;

2

根据占地性质,根据房屋占用性质分为国有土地房屋和集体土地房屋; 国有土地一般都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上面的房子可以在市场上交易; 集体土地属于特定的经济共同体。 村委会是土地的所有者,其社区成员是用户,允许同一社区成员购买和出售交易;

3

根据房源,可分为自建房屋,购房,拆迁房屋,继承房屋,离婚房屋,拍卖房屋,房屋分配等

4

经济适用住房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但是位置相对较偏,而且需提供较多证明,审批后才能购买,房号很不容易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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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什么是房屋产权性质 如何理解补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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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在我们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定的认识,产权不仅仅有的是年限的限制,还有产权的性质。我们想必也是听说过产权的年限是在拿地的时候开始计算。不知道大家对于补地价有一个什么样的认识,最近有人来咨询相关的问题,那么小编就说一下,补地价是什么意思?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是什么?

补地价是什么意思?

补地价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因改变土地用途等而向国家补交的地价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收益。补地价是地产发展项目常见的

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是什么?

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是进行房屋登记的,主要负责房屋的初始、转移、变更、注销等的登记,管理房屋登记簿等房屋产权产籍,出具产权证明。

所谓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就房屋权属档案资料查询的现状而言,一般是在买卖双方去房产局办理缴税、递交过户材料时才能由房地局的工作人员在房屋档案库中查到相关的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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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产权性质有哪些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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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对于所有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房屋产权性质的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产权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发证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相关手续

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产权性质的详细分类

1、国有房产

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1)直管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2)自管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3)军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2、直管房产

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3、自管房产

自管房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4、军队房产

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军队房地产开发,应在保障部队住用和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前提下进行。开发的范围主要包括:划归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地产;经过核定营房限额住用面积后空余的整座、成片房地产;在用营区的零星院落;地处城市繁华地段,且被纳入城市规划开发和改造的营区;其它闲置可开发的土地等。

部队住用限额以内的、划为军事禁区和安全保密要求高的单位使用的房地产,不得进行开发经营。在用营区划为军事行政区的房地产不准外商(含港澳台商,下同)参与开发经营。

5、集体所有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私有(自有)房产

私有(自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7、联营企业房产

联营企业房产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投资联营企业,而投资、联营企业应是接受投资企业,而且相应不动产投入时,所有权已归属于接受投资企业,再转让的主体只能是接受投资企业而不是投资者。

8、港、澳、台投资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产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9、涉外房产

涉外房产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涉外房地产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

(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着涉外权益。

(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

(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 >>>下一页是房屋产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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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房产

其他房产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11、期房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与现房最关键的一个区别就是,期房的投资风险要远远大于现房。因为在期房销售中,房屋是否真地符合你的要求,购房者只能通过售楼书、沙盘、样板间、户型图等开发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想像。但是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因素导致最终的房屋与购房者预期的房屋不一致。相比之下,现房的风险就要小得多,因为房子是客观存在的,各个方面是否符合你的要求都可以得到实际的检验,无论是房屋的质量还是房屋的产权风险都比期房小得多。

12、有限产权房

有限产权房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有限产权房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城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过渡中形成的产物。由于其所有权、使用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之对此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性,致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取得的有限产权房屋难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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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的性质如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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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分类: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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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什么是房屋产权? 详解房屋产权性质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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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者享有房屋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子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按照房屋产权性质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房产

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2、直管房产

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3、自管房产

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4、军队房产

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5、集体所有房产

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私有(自有)房产

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7、联营企业房产

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8、港、澳、台投资房产

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9、涉外房产

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10、其他房产

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11、期房

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12、有限产权房

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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